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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 44 DB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973—2020 鹊山鸡放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ree ranging of the Queshan chicken 2020 - 09 - 30 发布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 11 - 01 实施 发 布 DB12/T 973—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东山鹊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竹亭、胡金艳、李雪军、左勇、石莉、辛庆正、何媛、果植昌、曹喜军、王 雨。 I DB12/T 973—2020 鹊山鸡放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鹊山鸡放养技术的养殖环境要求、引种要求、放养技术与管理、疫病防控、无害化处 理、检疫、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鹊山鸡的放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471 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473 绿色食品 畜禽卫生防疫准则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DB12/T 898 鹊山鸡育雏技术规范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6〕令第67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0〕令第6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0〕令第7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7〕公告第25号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8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放养 free range 采取夜间鸡舍栖息与白天山地、果林、滩涂或草地等野外林地放养相结合方式,通过自由采食昆虫、 嫩草和各类植物籽实,人工补饲的一种规模养殖模式。 3.2 废弃物 waste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垫料、污水、过期兽药、残余疫苗、疫苗瓶、包装袋等。 1 DB12/T 973—2020 4 养殖环境要求 4.1 选址 4.1.1 地形地势 4.1.1.1 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水源充足卫生、排水良好、交通方便的山地、果园、树林、滩涂 等开阔地作为鸡舍和放牧场地。 4.1.1.2 山地的坡度不大于 30°;场地较小时,放养地四周用栅栏或网具包围,围栏高度 1.8 m~2 m。 4.1.2 防疫条件 应满足NY/T 473的要求,养殖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所要求的条件。 4.1.3 环境条件 卫生、大气环境应符合NY/T 388和GB 3095的要求。 4.1.4 土壤质量 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 4.1.5 饮用水水质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6 禁养规定 生活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等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 区内,禁止建设鹊山鸡放养场。 4.2 布局与设施 4.2.1 场区划分 鹊山鸡放养场设计应符合NY/T 682的要求,应设置生活管理区、生产辅助区、放养区和无害化处理 区,各功能区应相互隔离。 4.2.2 各功能区要求 4.2.2.1 生活管理区包括基础办公和生活用房,位于养殖区的上风位,地势较高处。 4.2.2.2 生产辅助区位于生活区和养殖区之间,包括饲料库、蛋库、消毒室、兽医室等设施。 4.2.2.3 放养区入口处设置消毒设施,设有放养鸡舍、喂料槽、饮水器等设施。 4.2.2.4 无害化处理区位于放养区的下风位或侧风位,且地势较低处,设置有贮粪池、病鸡隔离室、 污水处理池、污物堆放点、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室等。 4.3 放养鸡舍建造要求 4.3.1 鸡舍应建造在地势较高处,鸡舍周围应有足够供放养鸡进出鸡舍的通道。 4.3.2 鸡舍应满足牢固耐用、遮风挡雨、防寒保暖、采光、通风的需要,鸡舍地面和墙体应便于清洗 和消毒,耐磨损、耐酸碱。 2 DB12/T 973—2020 2 2 4.3.3 鸡舍大小应因地制宜,从 20 m 至 100 m 均可,鸡舍檐高为 2.2 m~2.5 m。在鸡舍南北靠墙处 用木材或竹材搭设栖息架,每只鹊山鸡占有的栖息架长度 20~30 厘米,栖息架高度为 1.6 m~1.8 m, 应牢固耐用,便于清洁消毒。 4.3.4 鸡舍应配备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配备补光照明设施。 5 引种要求 5.1 放养的鹊山鸡应来自于无疫病的种鸡场或育雏场,须经检疫合格。 5.2 自行育雏应符合 DB12/T 898 的规定。 5.3 运输工具运输前后应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6 放养技术与管理 6.1 鸡舍环境要求 6.1.1 温度 鸡舍适宜的温度为15 ℃~26 ℃。必要时,冬季应设置加温设备,夏季炎热天气可通过排气扇、喷 水等方式降温。 6.1.2 通风 冬季鸡舍可通过门窗自然通风,夏季除了门窗通风,必要时可开启排风扇通风。 6.1.3 光照 公鸡放养期间均采用自然光照。母鸡产蛋期应进行夜间补光,使每天光照时间保持在15 h~16 h, 补光光照度强度一般可在每平方米3.3 W~3.5 W,鸡舍内装置的灯泡以40 W~60 W白炽灯为宜,一般高 2.2 m,距离3 m。 6.2 放养区要求 6.2.1 以植被丰富,采食充足为宜。 6.2.2 鸡舍与鸡舍前后左右的距离宜保持在 50 m 以上,使鸡群有足够的活动和采食空间。 6.2.3 放养区应禁止使用农药、化肥和除草剂等化学物品。 6.3 放养要求 6.3.1 6.3.2 串舍。 6.3.3 6.3.4 鸡群放养前,应进行筛选,淘汰病弱、残次个体。 公鸡、母鸡分群放养,公鸡舍与母鸡舍应做到有效隔离,必要时二者间用网子隔开,防止公鸡 公鸡、母鸡混养时,公鸡和母鸡的比例为 1: 10。 鹊山鸡不与其它家禽混合放养。 6.4 放养鸡管理 6.4.1 转群 3 DB12/T 973—2020 6.4.1.1 育雏 6 周后应进行转群放养。季节一般以春季 4 月~6 月,室外温度达到 25 ℃以上为宜; 气温低的季节,应适当延迟转群放养时间。 6.4.1.2 转群前后 3 天应在饮水中加入电解质多维。转群宜选择在晚上进行。转群后前几天应整夜给 光照,鸡群熟悉环境后执行正常光照程序。鸡舍夜间达不到 25 ℃时,应适当补温。 6.4.2 放养前准备 6.4.2.1 转入放养鸡舍的鸡群不宜立即放养,应在放养鸡舍前围起网子,网子内空地面积应大于鸡舍 面积,然后进行两周左右的适应性饲养,让小鸡熟悉自己居住的鸡舍,防止走失。 6.4.2.2 开始放养的前几天,每天放养 2 h~4 h,以后逐渐增加放养时间。放养地点最初选在鸡舍周 围,逐渐由近到远,可通过移动料桶、料槽的方法训练,在训练时可通过吹哨、敲打料桶等使鸡形成条 件反射,便于管理召回。 6.4.2.3 转群后前几天人工辅助鸡群夜间上架栖息,促使鸡群尽快形成上架栖息的习惯。 6.4.2.4 母鸡需进行产蛋训练,每 5 只~6 只母鸡设置一个产蛋箱,箱内铺垫 2 cm~3 cm 厚的垫料。 开产前在产蛋箱内放置白色乒乓球,引导母鸡到箱内产蛋。 6.4.3 放养密度 放养密度按宜稀不宜密的原则,应保持鸡群有充足的觅食、活动场所,每亩地宜控制在50只以内。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放养场地面积和植被状况,将放养区划分为若干区域进行分区轮流放养。 6.4.4 日常观察 日常应注意观察鸡群的精神状态、采食及排便等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隔离,找出病因,有针对性 的进行防治。 6.4.5 饮水 每50只鸡配置1个10 kg的饮水器或在舍外设置自动饮水设施,饮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冬季可 用不锈钢盆给母鸡饮热水,以40 ℃~50 ℃为宜,以增加鸡蛋产量。 6.4.6 合理补饲 饲料应符合NY/T 471的要求。夏季傍晚补饲一次,冬季早晚各补饲一次。6周龄~8周龄,每天每只 喂料50 g左右;9周龄~14周龄,每天每只喂料70 g左右;15周龄以后每天每只喂料100 g左右,更换饲 料需3天的过渡期。 6.5 兽药使用 应符合NY/T 472的要求。 6.6 集蛋 产蛋鸡群鸡舍每天集蛋一次,下午2时进行。贮存符合NY/T 1056的要求。 6.7 出栏时间 公鸡一般在6个月~7个月出栏,12个月左右出栏肉质最佳;母鸡24个月左右淘汰出售。 6.8 放养注意事项 4 DB12/T 973—2020 6.8.1 防止啄羽。给鸡适当补充氨基酸、微量元素、多种维生素。减少鸡舍存栏的数量,以每平米 10 只~15 只为宜。 6.8.2 防止夜不归舍。天黑前应注意观察鸡舍周围草丛、树上是否有鸡栖息,发现鸡夜不归舍,应打 开鸡舍灯光,哄赶其入舍,并坚持数日,使其养成习惯。 6.8.3 防止母鸡“抱窝”。发现“抱窝”母鸡应及时捉出放入笼中禁食、适量饮水,数日症状消失后 放出。 6.8.4 坚持全进全出的原则,不同批次的鸡禁止混养。 7 疫病防控 7.1 消毒 7.1.1 消毒范围包括生活管理、生产辅助、放养以及无害化处理区等各区域,消毒对象包括场地、鸡 舍、饲养用具、工作服、工作帽、手套、毛巾、鞋等用品,选择 2 种以上不同类型的消毒剂交替使用。 在免疫前后三天内不宜进行消毒。 7.1.2 放养区入口处设置与大门同宽,长度 8 m、深度 0.3 m 的消毒池,池内定期更换消毒液,车辆 进入需对车辆清洗消毒后方可入内。人员进出放养区应经过消毒通道进行洗手、喷雾消毒,更换工作服、 工作帽、手套、鞋等,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放养区。 7.1.3 坚持常规消毒、定期消毒、紧急消毒相结合,正常情况下,生活管理区和生产辅助区每月消毒 一次,放养区每周消毒一次,无害化处理区每次使用后彻底消毒,周围发生疫情所有区域每日消毒一次。 7.1.4 每批鸡出栏后,对鸡舍墙壁、地面、饲养设备以及鸡舍周围彻底冲洗,待鸡舍充分干燥后,选 用 2 种以上的消毒剂交替进行三次以上的喷洒消毒,进下一批鸡之前,再进行一次消毒。 7.1.5 鸡舍消毒完毕到进鸡之前至少空舍 2 周以上。 7.2 防疫 7.2.1 防疫应符合 NY/T 473 的要求。 7.2.2 疫苗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生物制品质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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