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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增刊 擅自立项和开工建设的; #檬(十二)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经营权 (四)因决策失误,建设项目不能按期投产, 的。 第四十九条阻碍厂长和各级管理人员依法 或者投产后产品无销路、投资无效益,致使企业 财产遭受损失的; 行使职权的,或者扰乱企业秩序,致使生产、营 (五)不具备偿还能力,盲目贷款,致使企 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由企业所在地公安机 业财产遭受损失的; 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处置企业的关键设备、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造成企业财产损失 第七章附 则 (七)滥用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和工资、 第五十条本条例的原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 奖金分配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勘探、建筑安装、商业、 (八)违反财务制度,不提或者少提折旧费、 外贸、物资、农林、水利、科技等企业。 大修理费,少计成本或者挂账不摊,造成企业利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发布前的行政法规、地 润虚增或者虚盈实亏的; 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性文件的内容,与本 (九)将生产性折旧费、大修理费、新产品 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开发基金或者处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得收人用于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 发放工资、奖金或者增加集体福利的; 员会负责解释,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会同国务 落(十)在企业变更、终止过程中,因管理不 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善,或者使用非法手段处置企业财产,造成损失 第五十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 的;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 (十一)因经营管理不善,致使企业财产遭 法。 受损失或者企业破产的;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1993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1号发布根 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修订)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一章总则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 行的债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 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护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发行企业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增刊 其民法商法 第三条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 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 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但是,法律 第十一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 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的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行 第四条·发行和购买企业债券应当遵循自 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 愿、互利、有偿的原则。 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 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 第二章企业债券 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 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 第十二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 有价证券。 条件: 浪五十菜 第六条企业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下列内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关 容: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具有偿债能力; (二)企业债券的面额; (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 (三)企业债券的利率; 连续3年盈利; (四)还本期限和方式; 浪产工装 (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利息的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制订发行 (六)企业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 章程。 (七)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八)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 第七条企业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 代表人资限不办单回最大十第 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是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 (二)企业近3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 管理。 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第八条企业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 (三)财务报告; 不承担责任。 (四)企业自有资产净值;账案国( 第九条企业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 (五)筹集资金的用途; (六)效益预测; 第三章企业债券的管理 (七)发行对象、时间、期限、方式, 第十条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 (八)债券的种类及期限, 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 “(九)债券的利率; 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 (十)债券总面额; 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 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 第十四条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向 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 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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