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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3·6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颁布施行《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公告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1 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2月4日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3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 第一章总则 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构建现代道路运输服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 务体系,实现道路运输与铁路、水路、航空等其 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 他运输方式的合理衔接。 法权益,推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乡村道路运输,促进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的, 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 适用本条例。 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公众提 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供汽车运输有偿服务的活动,包括道路旅客运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 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 第六条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协会应当根据行 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 业协会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 训、汽车租赁等业务。 导会员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 第三条发展道路运输应当遵循统筹规划、 运输相关政策、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 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鼓励道 彻,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 化、公司化经营。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取 9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3·6 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站点进站上下旅客,不得沿途揽客。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车 第十三条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有包车票 辆营运证。 或者包车合同,凭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 第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行 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 驶间隔里程或者时间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 间、起地和线路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 检测,确保道路运输车辆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 旅客乘车。 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并建立 第十四条客运车辆无法继续行驶或者因班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线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驾驶人 第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执行县级以上 员的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经营者应当安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抢 排改乘或者退票,不得加收费用。 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 客运经营者应当确保车辆的设施设备齐全有 道路运输经营者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由车 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辆实际使用单位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 第十五条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 国家规定标准承担相应运输费用,并对不足部分 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给予适当补偿。 (-)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 (二)超过机动车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第一节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 (三)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 第十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当 (四)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装卸行包; 地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变 (五)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化情况,可以适时调整客运结构,完善客运布 (六)其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局,满足公众出行要求。 第二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道 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配置客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 运班线经营权: 编制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 (一)同一条客运班线有三个以上申请人申 公共汽车客运基础设施配建标准,设置公共汽车 请的; 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在 (二)根据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 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通行、财 和方便群众等因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开通 政投入等方面支持公共汽车客运优先发展,满足 的客运班线,或者在原客运班线上投放新的 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运力; 第十七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 (三)已有的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到期,原经 当建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成本评估制度和补 营者不具备延续经营资格条件,需要重新许 贴补偿制度,并定期组织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测 可的。 评,测评结果作为政府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班线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许可的线 第十八条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 路、班次、客运站点运行和停靠,在规定的客运 具备下列条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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