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茂 名 市 城 市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2018年10月30日茂 名市 第 十二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2018年11月29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次 会 议 批 准 )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 二 章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责 任 区 制 度 第 三 章 市 容 管 理 第 四 章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第 五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城 市 市 容 和环 境 卫 生 管 理 , 创 造 整 洁 、 优 美 、 文 明 、 和 谐 的城 市 环 境 , 提 高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 根 据 《 城 市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 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结 合 本 市 实 际 , 制 定 本 条 例 。 第 二 条 本 条 例 适 用 于 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城 市 建 成 区 、 镇 建 成 区 和 其 他 实 行 城 市 化 管 理 区 域 的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 其 他 实 行 城 市 化 管 理 区 域 的 具 体 范 围 , 由 市 、 区 ( 县 级 市 ) 人 民 政 府 划 定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 第 三 条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工 作 坚 持 统 一 领 导 、 分 区 负 责 、 专 业 服 务 、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监 督 的 原 则 。 第 四 条 市 、区 ( 县 级 市 )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对 市 容 和 环 境 卫生 工 作 的 领 导 , 将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事 业 纳 入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 保 障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事 业 所 需 经 费 , 不 断 完 善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基 础 设 施 , 推 行 科 学 合 理 的 环 境 卫 生 运 营 模 式 和 用 工 制 度 , 维 护 环 境 卫 生 工 作 人 员 的 权 益 。 经 济 功 能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本 功 能 区 域 的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的 具 体 工 作 。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 道 办 事 处 负 责 本 辖 区 内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的 具 体 工 作 。 第 五 条 市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市 的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工 作 , 指 导 、 协 调 和 监 督 区 (县 级 市)的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工 作 。 区(县 级 市)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辖 区 内 的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工 作 。 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 、 城 乡 规 划 、 经 信 、 公 安 、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 生 态 环 境 、 卫 生 健 康 、 交 通 运 输 、 自 然 资 源 、 水 务 、 渔 业等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 共 同 做 好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的 相 关 工 作 。 第 六 条 本 条 例 规 定 的 行 政 处 罚 以 及 相 关的 行 政 强 制 措 施 , 在 实 行 城 市 管 理 综 合 执 法 的 区 域 , 依 法 由 城 市 管 理 和 综 合 执 法 部 门 实 施 , 其 他 的 依 法 由 有 关 部 门 实 施 。 第 七 条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应 当 负

.pdf文档 法律法规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12-11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12-11 第 1 页 法律法规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12-11 第 2 页 法律法规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12-11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7:27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