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05-06-02
信用管理师
(202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
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1.125印张 30千字
2022年3月第1版 2022年3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167·453
定价:12.00元
读者服务部电话:(010)64929211/84209101/64921644
营销中心电话:(010)64962347
出版社网址:http://www.class.com.cn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如有印装差错,请与本社联系调换:(010)81211666
我社将与版权执法机关配合,大力打击盗印、销售和使用盗版
图书活动,敬请广大读者协助举报,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举报电话:(010)64954652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信用管理师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企业信用管理和征信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
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
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
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
以下内容。
———大数据环境下的企业信用管理。
———由信控平台技术支持的企业信用管理。
———营销渠道和供应商信用管理。
———实施信用标准化的企业信用管理。
———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制度环境的企业信用管理。
———适应全球化的企业信用管理。
———应对政府的市场信用监管。
主要削减了以下内容。
———利用征信数据库开拓市场。
———企业信用管理部门的管理。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
要起草人有:林钧跃、陈贵、吴晶妹、韩家平、谭永智、唐明琴、
1职业编码:4-05-06-02安明、蒲小雷、王纯红、杨冬梅、黄旭江、李伟、刘新海、栾红燕、
石庆焱、尚伟龙、孙毅、田京海、魏文静、于长春、张红丽、张子
方、周莉、杨正伟、付玲玲。
四、本《标准》审定人员有:章政、李聚合、陈登立、陈雅丽、
范文清、关伟、胡俊超、江洲、刘栋栋、刘红霞、石新中、薛方、
张金波、周艳丽。
五、本《标准》参与单位有: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
院、广东金融学院、天津开放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
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北京信用协
会、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广东省信用协会、中国经济信息社
有限公司、北京码头信用管理中心、上海倍通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
司、青岛格兰德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欣辰信用评价中心、
山西创新金融专修学院、上海万事达商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中维
联合诚信服务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公效信用学院有限公司、四
川中新华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昌金樽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四川
聚联诚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信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通
(北京)商务有限公司、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佳信隆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赛弥斯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信
世界社会创新发展中心、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数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联润信用服务有限公司等。
六、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的葛恒双、张灵芝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
并感谢。
七、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2职业编码:4-05-06-02
①2021年12月2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网约配
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2号)公布。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1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信用管理师
1.2 职业编码
4-05-06-02
1.3 职业定义
在企业中,从事信用交易、信用风险控制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
业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观察、分析、判断、表达、沟通、决策等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1职业编码:4-05-06-021.8 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均不
少于68标准学时。
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专业①或相关专业②大专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
业③或相关职业④工作3年(含)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2职业编码:4-05-06-02
①
②
③
④本专业:信用管理专业(专业代码020306 T),下同。
相关专业: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所列一级
学科中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和法学学科大类下的所有专业,以及理学
学科大类下的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计算与应用、统计学、应用统计
学;工学学科大类下的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区块链工程;下同。
本职业:信用管理师,下同。
相关职业: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风险管
理师、保险保全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会计专业人员、管理咨询专业人员、精算专
业人员、律师、法律顾问,下同。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
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9.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0,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9.4 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3职业编码:4-05-06-021.9.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在标准教室内进行,应设置计算机机考
终端设备。技能考核在信用实验室(含同等条件的教室或计算机机
房)进行,应配备运行信用管理专业软件的计算机终端。综合评审
在会议室或标准教室进行。
4职业编码:4-05-06-02
4-05-06-02 信用管理师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3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3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10-14 07:04:0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