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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回转式全自动粘流体灌装封盖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型式、基本参数及工作条件、技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瓶形容器(以下简称"瓶")对动力黏度为0.03 Pa · s~10 Pa ·
s(30 cp~10000 cp)
的食用油、调味品、日化品等粘流体物料(以下简称“灌装液体”)进行灌装、封盖的回转式全自动粘流体
灌装封盖机(以下简称"灌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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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 4806.1 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7311 包装机械分类与型号编制方法
GB/T 7932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277.1—2008 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53 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 15179 食品机械润滑脂
GB/T 15706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 16798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GB/T 16855.1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
GB/T 19891 机械安全 机械设计的卫生要求
JB/T 7232 包装机械 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简易法
JB 7233 包装机械 安全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753—2017
3.1
回转式全自动粘流体灌装封盖机 rotary automatic
filling-capping machine for high viscosity
fluid
对瓶形容器通过回转运动能自动完成粘流体灌装、封盖工序的包装机械。
3.2
粘流体 high viscosity fluid
动力黏度为0.03 Pa · s~10 Pa · s(30 cp~10000 cp)的液体。
3.3
成品 finished product
经过灌装、封盖后形成的产品。
3.4
合格成品 qualified finished product
在密封性试验合格的条件下,外观质量和灌装精度合格的成品。
3.5
成品合格率 qualified finished product ratio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合格成品数量与成品总数量的百分比。
3.6
生产能力 production capacity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单位时间内生产的成品数量。
3.7
生产效率 production efficiency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在有效时间内生产的成品数量与额定生产能力的百分比。
3.8
灌装精度 filling accuracy
灌装液体在成品瓶中的净含量与标准值偏离程度的量化指标。
3.9
瓶损率 bottle damaged ratio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损耗的瓶数量与输入的合格瓶总数量的百分比。
3.10
盖损率 cap damaged ratio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损耗的瓶盖数量与输入的合格瓶盖总数量的百分比。
3.11
液体损耗率 liquid losing ratio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灌装液体的总损耗量与灌装液体总用量的百分比。
3.12
灌装液体接触区 filling liquid contact area
接触灌装液体的机械暴露表面;通过该表面灌装液体或其他材料会流入、滴入、渗入或吸入(自反
式)至灌装液体或容器中的区域。
3.13
飞溅区 splash area
在预定的使用条件下,灌装液体可能会飞溅或流入的区域,以及与不回用的灌装液体相接触的
表面。
style="width:0.59204in" />style="width:3.27993in" />style="height:2.9667in" />style="height:2.14676in" />style="height:1.71996in" />style="height:1.29338in" />style="height:0.46684in" />GB/T 33753—2017
3.14
原位清洗 cleaning in place;CIP
不拆卸设备或元件,在密闭的条件下,用一定温度和浓度的清洗液对被清洗表面加以强力作用,使
与灌装液体接触的表面洗净的方法。
注:也称为就地清洗。
3.15
原位杀菌 sterilization in place;SIP
不拆卸设备或元件,在密闭的条件下,用一定温度和浓度的杀菌介质,或用蒸汽、热水、过热水对被
杀菌表面进行强力作用而达到杀菌要求。
3.16
设备表面清洗 cleaning outside process;COP
灌装空间内部设备表面的清洗。
3.17
设备表面杀菌 sterilization outside process;SOP
灌装空间内部设备表面的杀菌。
style="width:0.9333in" />改进设计顺序代号:依次用英文字母 A、B、C…
表示。
第一次设计的产品无顺序代号
style="width:2.04659in" />style="width:1.53998in" />封盖头数量:单位为个
灌装阀数量:单位为个
style="width:2.7601in" />计量方式:容积式(R)、
称重式(C)、流量控制式(L)、液
位控制式(Y)、 其他方式(Q)
回转式全自动粘流体灌装封盖机
示例:
DGN-L40/12B
表示流量控制式、灌装阀数量为40个、封盖头数量为12个的回转式全自动粘流体灌装封盖机,第二
次改进设计。
4.2.1 灌封机按计量方式分为:
a) 容积式(R);
b) 称重式(C);
c) 流量控制式(L);
d) 液位控制式(Y);
e) 其他方式(Q)。
a) 瓶输送装置;
b) 灌装装置;
c) 瓶盖整理及输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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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封盖装置。
灌封机基本参数:
a) 灌装容量或质量:mL、L 或 g、kg;
b) 灌装阀数量:个;
c) 封盖头数量:个;
d) 灌装阀节距:mm;
e) 适用瓶型尺寸范围(最大、最小的直径或对角线长度和高度):mm;
f) 适用盖型尺寸范围(最大、最小的直径和高度):mm;
g) 额定生产能力:瓶/h;
h) 功率:kW;
i) 电压、频率:V、Hz;
j) 最大工作气压:MPa;
k)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1) 质量:kg。
4.4.1 工作环境温度5℃~35℃,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5%,海拔高度应不大于1000
m。
4.4.2 瓶和瓶盖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4.4.3 灌装液体动力黏度应为0.03 Pa · s~10 Pa · s(30 cp~10000 cp)。
4.4.4 灌封机控制系统供给压缩空气气源压力应为0 .6 MPa~0.8
MPa,压缩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3277.1—2008 中规定的标准等级:固体颗粒为4级,水为4级,油为2级。
4.4.5 灌封机电源电压与额定电压的偏差应保持在±10%的范围内。
5.1.1 灌封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
灌封机运转应平稳,运动零部件动作应灵敏、协调、准确,无卡阻和异常声响。
5.1.3
灌封机的气路、润滑系统及灌装液体输送管路等应通畅、控制灵活、无泄漏。
5.1.4 灌封机的灌装系统应保证无瓶不灌装,进盖系统应保证无瓶不进盖,
一瓶一盖,进盖平正。
5.1.5 灌装完成后灌装阀应无滴漏、拉丝等现象,不污染灌装口。
5.1.6 当灌装液体有 CIP、SIP、COP、SOP
需求时,灌封机应能满足相应的清洗或杀菌要求。
5.2.1
灌封机的生产能力应达到额定生产能力要求,连续生产时生产效率应不低于95%。
5.2.4 液体损耗率应不大于0.5%。
5.2.5 成品经密封性试验,封口处应无泄漏。
5.2.6 成品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成品表面应光洁、无明显划痕、无变形、无凹瘪和无标签损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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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成品的封口处应无高盖、歪盖、破盖、盖表面无明显划痕和无盖等现象。
表 1 灌装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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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灌封机空载运行时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85 dB(A)。
5.3.1 灌封机的电气控制系统应符合 GB5226. 1
的要求,安全可靠、控制准确,各电器接头应联接牢固
并加以编号,操作按钮应灵活,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应有急停装置,急停操动器的有效操作中止了后续命
令,该操作命令在其复位前一直有效;复位应只能在引发紧急操作命令的位置用手动操作;急停命令的
复位不应重新起动机械,而只是允许再起动。
5.3.2 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500 Vd.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
MΩ。
5.3.3 灌封机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按GB 5226.1—2008
中8.2.1要求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接地
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值,其电阻值应不超过0.1Ω。
5.3.4 灌封机的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间应经受至少1 s
时间的耐压试验。
5.3.5 电气柜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 4208—2008 中的 IP54;
灌装液体接触区、飞溅区的电气元件防 护等级应不低于 GB/T 4208—2008 中的
IP65。
5.3.6
为保证人身和生产安全,涉及安全的控制单元应采用安全回路。安全控制回路原则上采用不大
于36 V 的安全电压。
5.4.1 灌封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7233
的规定;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确保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其安 全设计应符合GB/T
15706 的规定;其安全等级应符合 GB/T 16855.1 的规定。
5.4.2
灌封机上应有清晰醒目的操纵、润滑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
的规定。
5.4.3
灌封机应设有保障人员、物料和设备安全的联锁保护;当缺少瓶或瓶盖时灌封机应报警;当缺少
灌装液体、出现卡瓶或其他异常现象时灌封机应报警并停止工作。
5.4.4
灌封机的各零件、螺栓及螺母等紧固件应可靠固定,防止松动,不应因震动而脱落。齿轮、皮带、
链条、摩擦轮等运动部件裸露时应设置防护罩。往复运动机构应有极限位置的保护装置。
5.4.5 灌封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当过载时应报警并停止机器工作。
5.4.6 气动系统安全性能应符合 GB/T 7932 的规定。
5.4.7 灌封机启动前,应有声光警示信号。
5.5.1 灌封机的机械设计卫生安全应符合GB/T 19891 的相关规定。
5.5.2 灌封机与灌装液体接触区的材料应符合GB16798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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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灌封机所选用的原材料、外购配套零部件应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
5.5.4 与灌装液体接触的橡胶密封件应符合GB 4806.1 的规定。
5.5.5
与灌装液体接触区表面接触的轴承应为非润滑剂型,如采用润滑剂型轴承,轴承周围应具有可
靠的密封装置以防止物料被污染。
5.5.6
灌装液体为食品、食用油时,灌封机在易造成灌装液体污染的润滑部位所用的润滑剂应符合
GB 15179 的相关规定。
5.5.7 灌封机传动系统和操作箱应有防止杂物进入的措施。
5.5.8 当灌装液体有 CIP、SIP、COP、SOP
需求时,零件、密封件、管道和容器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的耐腐蚀材料制造,且应方便清洗,不允许存在清洗不到和排放后积存灌装液体的区域。
5.5.9 与灌装液体接触或需经 CIP 、SIP 、COP 、SOP
清洗或杀菌的容器、管道、阀门等,可用酸洗或打磨
抛光方式保证内表面光滑、无存料缝隙。灌装液体接触区不应对灌装液体产生污染。容器、阀门的表面
粗糙度Ra 值不大于0.8 μm,
处于灌装区域内的非灌装液体接触表面零部件的粗糙度 Ra 值不大于 3.2μm。
与灌装液体接触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在选型、设计和安装时应遵从流程走向,在正常生产
过程中应无灌装液体滞留,在清洗或杀菌过程中应无死角。
5.6.1 灌封机的加工、装配及外观质量应符合 GB/T 14253 的有关规定。
5.6.2
灌封机的涂漆和喷塑层及经表面处理的零件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明显的划痕、污浊、流痕、
起泡、起层、锈蚀等缺陷。
5.6.3 灌封机使用说明书编写应符合GB/T 9969
的规定,使用说明书应规定润滑系统的加油周期。
6.1.1 环境温度为5℃~35℃。
6.1.2 试验时采用的瓶和瓶盖符合4.4.2的规定。
6.1.3 试验时采用动力黏度为0.03 Pa · s~10 Pa · s(30 cp~10000
cp)的灌装液体。
每台灌封机装配完成后,均应做空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应不少于4 h,
检查机器性能,应符合
5.1.2、5.3.1的规定。
6.2.2 气路、润滑系统及输送管路密封性检查
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密封性检查:
a) 将肥皂水或洗涤液涂抹在气动元件的密封处和管路连接处,观察是否漏气;
b)
用脱脂棉在润滑系统的密封件和管路连接处周围轻轻擦拭,观察脱脂棉上有无油渍;
c)
用脱脂棉在灌装液体输送管路的密封件和管路连接处周围轻轻擦拭,观察脱脂棉上有无灌装
液体。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以额定速度连续运行10 min,
统计完成的成品数量,共进行两次,按式(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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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两次计算结果均应符合5.2.1的规定。
style="width:1.62006in;height:0.61314in" /> … …………………… (1)
式中:
V — 生产能力,单位为瓶每小时(瓶/h);
M₁— 成品数量,单位为瓶。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以额定速度连续运行8 h,
统计完成的成品数量,按式(2)计算生产效率,应符
合5.2.1 的规定。
style="width:2.34663in;height:0.63998in" /> ………………………… (2)
式中:
η — 生 产 效 率 , % ;
M₂— 成品数量,单位为瓶;
F — 额定生产能力,单位为瓶每小时(瓶/h);
T — 有效时间,单位为小时(h)。
有效时间 T 为测试时间8 h
减去在测试时间内任一机构非因灌封机本身故障而造成的一切停机
时间的总和(
style="width:0.57643in;height:0.2664in" /> 即 :
T=8-2t ………………………… (3)
式中:
T — 有效时间,单位为小时(h);
∑t—
任一机构非因灌封机本身故障而造成的一切停机时间的总和,单位为小时(h)。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可与6.3.2试验同时进行),记录连续8 h
内输入灌封机的总瓶数和损耗的瓶数
(因瓶本身质量不良而损耗的不计入),按式(4)计算瓶损率。
式中:
B — 瓶损率,%;
p₁— 瓶损数,单位为瓶;
p — 总瓶数,单位为瓶。
style="width:1.93331in;height:0.64562in" />
…………………………
(4)
灌封机稳定运行后(可与6.3.2试验同时进行),记录连续8 h
内输入灌封机的总瓶盖数和损耗的瓶
盖数(因瓶盖本身质量不良而损耗的不计入),按式(5)计算盖损率。
式中:
R — 盖损率,%;
f₁— 盖损数,单位为个;
f — 总盖数,单位为个。
style="width:1.96006in;height:0.67906in"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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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封机稳定生产时(可与6 .3 .2试验同时进行),统计连续8 h
灌装液体总用量(非因灌封机故障而
造成的液体损耗不计入)和灌装瓶内液体总容积,按式(6)计算液体损耗率。
style="width:2.71321in;height:0.60654in" /> (6)
式 中 :
D — 液体损耗率,%;
G₁— 连 续 8 h 稳定生产后灌装瓶内液体总容积,单位为升(L);
G — 灌装液体总用量,单位为升(L)。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每次连续抽取封盖头数3倍的样瓶,抽样时间间隔5 min,
共抽取10次。按瓶
和瓶盖的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密封性试验,应符合5.2.5的规定。
6.3.7.1 成品外观质量检查
灌封机稳定生产时,以额定速度连续运行不小于1 h,
分次抽取300个样瓶,每次连续抽取数量大于
灌装阀总数量的样瓶,目测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5.2.6的规定,统计不合格样瓶数
a₁。
6.3.7.2 灌装精度试验
取外观质量合格的样瓶进行灌装精度试验,校验秤精度按最大允许误差小于或等于被检测的成品
净含量允许偏差的三分之一进行选取,称取成品的净含量,实测净含量与标注净含量之差应符合5.2.7
表1的规定,统计不合格样瓶数a2。
6.3.7.3 成品合格率
按式(7)计算成品合格率,计算结果应符合5.2.8的规定。
style="width:3.30667in;height:0.58674in" /> (7)
式 中 :
K — 成品合格率,%;
ai- 成品外观质量不合格样瓶数,单位为瓶;
a₂—— 灌装精度不合格样瓶数,单位为瓶。
在空载运行过程中,灌封机的噪声按JB/T723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
6.4.1 用绝缘电阻表按 GB 5226. 1—2008
中18.3的规定测量其绝缘电阻,应符合5.3.2的规定。
6.4.2 在切断电气装置电源,从空载电压不超过12 V
(交流或直流)的电源取得恒定电流,且该电流等 于额定电流的1 . 5倍或25 A
(取二者中较大者)的情况下,让该电流轮流在接地端子与每个易触及金属
部件之间通过。测量接地端子与每个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压降,由电流和电压降计算出电阻值,应
符合5.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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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用耐压测试仪按GB 5226.1—2008
中18.4的规定做耐压试验,最大试验电压取两倍的额定电源
电压值或1000 V 中较大者,应符合5.3.4的规定。
6.5.1 检查灌封机机械安全,应符合5.4的规定。
6.5.2 检查灌封机材质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明书,应符合5.5的规定。
目测检查灌封机外观质量,并应符合5.6.1、5.6.2的规定。
7.1.1
灌封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按表2中的规定。
表 2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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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灌封机均应做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GB/T 33753—2017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老产品转厂生产或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灌封机性能;
— 正常生产时,积累一定产量后或每年定期进行一次检验;
—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3.2
型式检验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检验项目见表2。型式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为型式检验合格。
在型式检验中,若电气安全试验中的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试验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
为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他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复测不合格项目,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灌封机型
式检验不合格。
灌封机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尺寸和技术要求按 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至少应标出
下列内容: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产品执行标准(本标准编号);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制造厂名称。
8.2.1 灌封机的运输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
8.2.2 灌封机包装前应排尽管路中的残留水,外露加工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8.2.3 灌封机包装箱应牢固可靠,适应运输装卸的要求。
8.2.4 包装箱应有可靠的防潮措施。
8.2.5 灌封机随机专用工具及易损件应单独包装并固定在包装箱中。
8.2.6 技术文件应妥善包装放在包装箱内,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style="width:0.54673in;height:0.5533in" /> ——产品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 ——装箱单。
8.2.7 包装箱外表面应清晰标出发货和运输作业标志,并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
8.3.1 灌封机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允许倒置和碰撞。
8.3.2 灌封机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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