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学习GB-T 33706-2017 标准直接辐射表.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直接辐射表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校准周期及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和随行文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直接辐射表的设计、生产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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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 h循环)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
和导则:振动(正弦)
GB/T 2423.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M: 低气压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6495.9—2006 光伏器件 第9部分: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8268.1—201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零点偏移 zero offset
环境温度变化引起的零点变化。
3.2
倾斜响应 tilt response
仪器倾斜角度变化引起的灵敏度变化。
[GB/T 19565—2017,定义3.8]
3.3
太阳高度角 solar altitude angle;solar elevation
angle
日面中心的高度角。
[GB/T 31163—2014,定义3.18]
3.4
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 absolute cavity radiometer
具有腔体式接收器和自校准功能的绝对直接日射表。
GB/T 33706—2017
[GB/T 12936—2007,定义4.8]
3.5
光谱透射比 spectral transmittance
透过的与入射的辐射能通量或光通量的光谱密集度之比。
[GB/T 3102.6—1993,定义6-40.3]
由感应器件、准直光筒、信号输出端及结构部件等组成。
a) 感应器件由感应面和热电感应元件组成。
b) 准直光筒由石英入射窗口、内筒、外筒、瞄准器和消杂光光阑组成。
c) 信号输出端包括接线插座和线缆。
d) 结构部件包括干燥器、安装结构件等。
5.1.1 产品表面应色泽均匀,无划痕、污迹等缺陷。
5.1.2
感应面应为无光黑色涂层,其表面应平整、均匀、无污渍、无裂纹和异物附着等。
5.1.3
入射窗口应粘贴牢固、密封,在视野范围内应均匀、透明,无可见气泡、条纹、结石、划痕、溢胶等瑕疵。
5.1.4 干燥器应能指示干湿状态,且安装牢固、密封,便于更换。
5.1.5 产品铭牌和标识应字迹清晰、完整、醒目。
5.1.6 准直光筒的孔径由半开敞角α及斜角β确定。
如图1所示,α和β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半开敞角α:2.5°±0.1°;
b) 斜角β:1°±0.1°。
style="width:2.51985in;height:4.97332in" />
说明:
R— 入射窗口半径;
r — 感应面半径;
d—— 入射窗口到感应面的距离。
图 1 标准直接辐射表孔径角示意图
GB/T 33706—2017
测量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测量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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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nm~3000 n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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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壳与信号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或等于10 MQ。
不应低于 GB/T 4208—2008 规定的 IP67。
环境适应性指标应从附录A 的环境条件分类中选取,至少应选取下列指标项目:
— 气候条件中的温度、湿度;
— 机械条件中的正弦稳态振动。
电磁兼容性指标应从附录B
的电磁兼容性要求中选取,至少应选取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
标准直接辐射表的测量性能指标中,响应时间、零点偏移、年稳定性、非线性、温度响应、倾斜响应及
光谱范围等指标的测试宜在室内进行;灵敏度校准宜在室外进行。
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测试设备应安装在暗室中,并用黑色幕布遮挡,测试人员应穿深色工作服;
b) 室温15℃~25℃,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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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天空晴朗,太阳高度角大于或等于30°,以太阳为中心视场角15°范围内不得有云,太阳直接辐
照度大于或等于700 W ·m-²;
b) 气温5℃~35℃,风速小于或等于5 m · s⁻ ¹, 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80%。
包括:
a) 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溯源到世界辐射基准(WRR), 技术指标见附录 C
中的 C.1;
b) 0.05级、分辨力为1 μV 的数字多用表;
c) 多功能辐射传感器性能测试设备,技术指标见C.2;
d) 辐射传感器温度试验箱,技术指标见C.3;
e) 自动太阳跟踪器,技术指标见 C.4;
f) 绝缘电阻测试仪;
g) 数字示波器;
h) 高精度分光光度计,技术指标见C.5。
目测检查产品外观、入射窗口、干燥器及标志。
根据标准直接辐射表设计资料,分别按照式(1)、式(2)计算半开敞角α和斜角β:
α=tan (R/d) (1)
β=tan⁻¹[(R-r)/d] (2)
式中:
R— 入射孔半径;
r — 感应面半径;
d — 入射窗口到感应面的距离。
6.5.1.1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将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安装在多功能辐射传感器性能测试设备的工作台上,并与数字示波器
连接,光源垂直感应面入射,调整光源辐照度为(1000±10)W ·m-², 预热30 min;
b) 以0.10 s
的采样周期读取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测量值,读数稳定后,记录此时的测量值
为 E;
c) 用遮光罩遮挡光源,待测量值稳定后,记录此时的测量值为零位值E。;
d) 计算95%测点值 P;
e) 移开遮光罩,待测量值达到 P 时,统计从 E。 到 P 的测量值个数为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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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2 数据处理
按式(3)计算95%的测点值 P:
P=0.95×(E-E)+E。
按式(4)计算响应时间t:
t=N× △t
式中:
△t——采样周期,单位为秒(s)。
按照上述方法重复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响应时间(95%)。
(3)
(4)
6.5.2.1 测试方法
将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竖直放置于辐射传感器温度试验箱内,并与数字多用表连接。温度箱入射
窗口用不透光的盖子遮盖,避免光线进入光筒。将温度箱的初始温度调节到20℃,稳定后,以5
K ·h⁻ ¹ 的
变化速率,按20℃、25℃、30℃、25℃、20℃的顺序改变温度,在每个温度点上稳定1 h
后,以1 s 的采
样周期连续采样1 h,并求平均值。
6.5.2.2 数据处理
按式(5)计算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零点偏移:
Eoffset=E(1)—E(i.0) ………………………… (5)
式中:
Eap—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从第 i 个温度点以5 K ·h⁻ ¹ 速率变温到第 i+1
个温度点过程中,
测得的辐照度,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o——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在第 i
个温度点输出稳定后测得的辐照度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
米 (W ·m-²)。
Eofet 最大的Eoe 记为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零点偏移。
6.5.3.1 测试条件
将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按9.4的规定贮存。
一年内每隔三个月在室内测试环境下,采用相同的条件和方法对标准直接辐射表进行一次测试。
6.5.3.2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用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在工作台上寻找两个辐照度之差小于或等于0.5 W
·m⁻² 的位置,
将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与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分别安装在这两个位置,并与数字多用表
连接;
b) 光源入射方向应与辐射表感应面垂直,辐照度为(750±2)W ·m-²,
仪器预热30 min;
c) 开始采样后以1 min
的采样周期分别记录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和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输
出值,采样时间15 min,
并分别计算两者各自的平均值,盖上遮光罩,待仪器输出达到稳定后,
记录零位输出值;
d) 将两只表的位置互换,稳定5 min,重复步骤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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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 数据处理
按式(6)计算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灵敏度 K:
style="width:0.92654in;height:0.62678in" /> ………………………… (6)
式 中 :
V—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经零位修正后的输出电压,单位为微伏(μV);
E。 ——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测得的直接辐照度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将两次测试得到的K 值求平均,作为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灵敏度值。
一年内获得4次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灵敏度值后,年稳定性 按式(7)计算:
style="width:2.65988in;height:0.63998in" /> (7)
式 中 :
K;— 一 年 内 第 i 次测得的灵敏度值,单位为微伏每瓦平方米(μV ·W- 1
·m²);
K。 —— 一年内4次测得的灵敏度值的平均值,单位为微伏每瓦平方米(μV ·W-I
·m²)。
6.5.4.1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用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在工作台上寻找两个辐照度之差小于或等于0 . 5
W ·m⁻² 的 位 置 ,
将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与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分别安装在这两个位置,并与数字多用表
连接;
b) 光源入射方向应与辐射表感应面垂直;
c) 调整光源辐照度,在100 W ·m-² 、250 W ·m-² 、500W ·m-² 、750 W ·m²
、1100 W ·m⁻2 五个测试点上进行测试,在每个测试点上,稳定30 min 后 以 1
min 的采样周期读取绝对腔体
式直接辐射表及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测量值,连续读取15 min,
分别计算两表测量值的平 均值;
d) 读取结束后盖上遮光罩,待零位稳定后,读取零位值。
6.5.4.2 数据处理
按式(8),以500 W ·m⁻²
辐照度时仪器的测量值为准,计算各辐照度下的非线性误差 δk:
style="width:3.68003in;height:0.66in" /> (8)
式 中 :
E, — 各测试点下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s. — 各测试点直接辐照度标准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soo — 在500 W ·m"
测试点时,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测量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s.500——500 W ·m-²测试点直接辐照度标准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 δ, \|最大的δ,记为为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非线性误差。
6.5.5.1 测试方法
按下列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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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将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安装在辐射传感器温度试验箱内,用另一
只性能良好的标准直接辐射
表安装在温度试验箱外入射光斑边缘处作为监测表,保证监测表的感应面完全被光源照射到,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与监测表分别与数字多用表连接;
b)
入射光通过温度箱测试窗口垂直照射于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感应面,在(600±20)W
·m-² 的 稳定辐照度下测试,温度测试范围为- 10℃~40℃,每隔10℃取 一
个测试点;
c) 调整温度箱温度到测试点,温度稳定1 h
后,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和监测表分别以1 s 的 采 样 周期连续采样15 min
数据后求平均值;
d)
用不透光的盖子遮盖温度箱测试窗口和监测表入射窗口,待零位稳定后分别记录被测标准直
接辐射表和监测表的零位输出值;
e) 将温度箱温度调整到下一测试点,重复测试步骤 c)~d)。
6.5.5.2 数据处理
按照下列步骤完成数据处理:
a) 按式(9)计算20℃时经零位修正后的监测表输出平均值 nz
与其他各测试点经零位修正后的
监测表输出平均值 n; 的 比 值K;:
style="width:1.03336in;height:0.58674in" /> ( 9)
b) 按式(10)计算各测试点的温度特性 F;:
style="width:1.70675in;height:0.64658in" /> (10)
式 中 :
N,——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在第 i
个温度测试点经零位修正后的输出平均值,单位为微伏
(μV);
N2o—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在20℃时经零位修正后的输出平均值,单位为微伏(μV)。
c) 按式(11)计算各测试点相对于20℃时的温度响应误差 :
δ,=(F,- 1)×100%
\|0, \|最大的o, 记为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温度响应误差。
6.5.6.1 测试方法
…………………………
(11)
按下列步骤进行:
a)
将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固定在工作台上并对准光源,调节光源使入射光与仪器感应面垂直时
的辐照度为(1000±5)W ·m-², 预热30 min, 稳 定 后 以 1 s
的采样周期读取标准直接辐射表 的测量值,连续读取5 min,
计算测量值的平均值 Eo, 即0°倾斜(水平位置)的数据;
b)
保持入射光线与感应面垂直,转动辐射传感器专用测试设备的多维工作台,将直接辐射表倾斜
θ(0=30°、45°、60°、90°),稳定10 min 后 以 1 s
的采样周期读取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测量值, 连 续 读 取 5 min,
计算测量值的平均值 Eo;
c)
转动多维工作台,将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返回初始位置,仍保持入射光线与感应面垂直,稳定
10 min 后 以 1 s 的采样周期读取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测量值,连续读取5
min, 计算测量值 的平均值 Eo2。
6.5.6.2 数据处理
按式(12)计算0°倾斜时的测量平均值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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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式(13)计算倾斜θ时的误差:
式 中 :
style="width:1.84001in;height:0.61996in" />
style="width:2.73335in;height:0.62678in" />
(12)
(13)
Eo—— 倾斜θ时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测量值的平均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o 最大的δ。记为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倾斜响应误差。
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准备 一 片直径10 mm,
与入射窗口相同材质、厚度、表面光洁度的石英玻璃板作为被测试 样 品 ;
b)
将被测石英玻璃片放入分光光度计的试样室中,打开分光光度计电源,设备预热30
min;
c) 按照光谱透射比的测试规程,完成被测石英玻璃样片在300 nm~3000nm
波段的光谱透射比 测试,获得光谱透射比曲线;
d)
从曲线上找出光谱透射比大于50%的波段范围,作为被测石英玻璃的光谱范围。
6.5.8.1 校准方法
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将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与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安装在自动太阳跟踪器上,并与数字多用表
连接;
b) 调整辐射表对准太阳,预热30 min;
c) 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的测量按照其技术手册进行,盖上遮光罩,2 min
后读取被测直接辐射 表的零位值;
d) 取下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与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遮光罩,稳定5 min
后,同时对太阳直接 辐射进行测量,测量次数不少于40次,采样周期为1 min;
e) 读数完毕后盖上遮光罩,按照步骤 c)
复测各仪器的零位值,完成一组测量;
f) 10 min 后,按照步骤 c)~e)
完成第二组测量,在地方时10时到14时进行,测量3天~4天;
g)
在整个测量过程中记录环境温度,并在最终的灵敏度测试报告中标明测试时的环境温度范围
及平均值。
6.5.8.2 数据处理
6.5.8.2.1
根据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和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同时采集的瞬时值(经过零位值修正
后),按照式(14)计算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每次测量的灵敏度值:
style="width:1.70659in;height:0.6666in" />
…………………………
(14)
式 中 :
V(j)——
Eoaj—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第j 组 第 i
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测得的第j
个模拟信号输出值,单位为微伏(μV);
组 第i 个辐照度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 ·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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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2.2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的灵敏度 K, 按照式(15)计算:
style="width:2.04675in;height:0.69322in" /> (15)
式 中 :
n— 组中的测量次数。
6.5.8.2.3 按式(16)计算每组测量的标准偏差 S:
style="width:3.83327in;height:0.74008in" /> (16)
如 果K(j) 与 K, 之 差 大 于 3S 时,应将该数据删除。删除后应重新计算K;,
并满足 K(ij) 与 K, 之
差小于或等于3S。
6.5.8.2.4 对于具有 m
组的测量系列,按式(17)计算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灵敏度值 K:
style="width:1.63988in;height:0.71346in" /> (17)
被测标准直接辐射表外壳接地,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辐射表 一
个信号输出端与地之间的绝缘
电阻 。
应按照GB/T 4208—2008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应按附录 D 的试验方法对环境适应性指标进行试验。
应按附录 B 的试验方法对电磁兼容性指标进行试验。
检验分为:
a) 鉴定检验;
b) 质量 一致性检验。
注1:鉴定检验的目的是确定承制方是否有能力生产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
注2:质量一致性检验是对成批生产的产品进行的一系列试验,以判定所提交的检验批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所使用的试验与检验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见表2。
GB/T 33706—2017
表 2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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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身安全构成危险或严重损坏产品基本功能的缺陷应判为致命缺陷。
下列性质的缺陷应判为重缺陷:
a) 检测的测量性能的误差超过规定的范围;
b) 突然的电气失效或结构失效引起的产品不能正常工作。
发生故障时,无须更换元器件、零部件,仅作简单处理即能恢复产品正常工作,这类故障判为轻
缺陷。
鉴定检验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a) 新产品定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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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主要设计、工艺、材料及元器件有重大变更时;
c) 停产两年以上再生产时。
7.2中全部项目。
在表2鉴定检验项目栏中,应按下列台数抽取试验样本:
a) 项目1~2,随机抽取5台样本进行;
样本的抽取:小于10台的产品全部完成后抽取,大于10台的产品完成10台后抽取;
b) 项目3~8、10、11由 a)中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2台进行;
c) 项目9按照6.5.7的规定,单独检验;
d) 项目12、13,由a)中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1台进行;
e) 项目14,由 a)中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1台进行。
表2中的项目1~项目13的检验过程中,允许出现1次~2次缺陷(但不允许出现致命缺陷),超过
则判为不合格。
项目14也应符合要求,才能判定鉴定检验合格。
7.5.1.1 A 组检验应按表2中规定的检验项目逐台进行。
7.5.1.2 A 组检验中不允许出现致命缺陷,若出现则判
A 组检验不合格。
7.5.1.3
对照检验项目规定的要求,分别累计缺陷数和不合格品数,并计算每百单位产品缺陷数和不合
格品数,缺陷数应不大于20,并且不合格品数应不大于5,判断该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5.1.4
判为合格批,剔除批中出现的不合格,修复成合格品,整批接收;判为不合格批,整批拒收,须经
修复合格后重新交验。
7.5.2.1 B 组检验是抽样检验。
7.5.2.2 在 A 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 2828.
1—2012 检查水平 S-3 确定 B 组检验的样本数。当 C 组检验同时进行时,B
组样本大小应增加,以提供C 组检验所需的样本。
7.5.2.3
对照检验项目规定的要求检验样本,按重缺陷数的 AQL
不大于6.5的要求判定合格或不
合格。
7.5.2.4
判为合格的批,剔除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修复成为合格品,整批接收;判为不合格的批,则逐
台检查,查明原因,将不合格品修复成合格品,按 GB/T 2828.1—2012
的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再交
验。若仍不合格,则查明原因,全部返工,重新从 A 组开始检验。
7.5.3.1 连续生产的产品每两年进行一次 C
组检验;生产间断时间大于六个月时,每批都应进行 C 组
检验;改变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时应进行C 组检验。
GB/T 33706—2017
7.5.3.2
样本抽取应在完成生产计划(大于50台)的25%后进行。在A 组 和 B
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 按 GB/T 2828.1—2012 的检查水平 S-1 确定样本数。
7.5.3.3
试验过程中出现故障允许修复,在不超过规定缺陷数的情况下,按下述要求继续进行试验:气
候类环境试验,由发生故障的前一个测试阶梯继续进行试验;若修复故障时进行了重新调整,则应重新
进行该项试验;机械类环境试验重做该项试验。
7.5.3.4 对照检验要求检验样本,按缺陷数的 AQL
不大于25的要求判定合格或不合格。若不合格应
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进行C 组检查。
7.5.3.5 C
组检验的结果所作的判定对该周期内所生产的产品有效。
各组检验全部合格的产品批才能判定为质量一致性检验合格。
质量一致性检验中任一组检验不合格时,应中止检验,查明原因,整批采取改正措施。
再次抽样进行该组试验时仍不合格的仪器,则应停止检验。
7.5.5.1 经 A、B
组非破坏试验检验判为合格的检验批中发现的有缺陷的单位产品经返修和校正,并经
再次检验合格后可以交付。
7.5.5.2 经 C 组环境试验的样本不应作为合格品交付。
检定/校准周期为2年。
产品应包含下列标识:
a) 制造厂名;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出厂编号;
d) 出厂日期;
e) 出厂灵敏度。
产品包装应包含下列标识:
a) 产品名称、型号和数量;
b) 制造厂名;
c) 包装箱编号;
d) 外形尺寸;
e) 毛重;
f) "小心轻放""向上""怕湿""堆码"等符合 GB/T 191—2008规定的标志。
GB/T 33706—2017
9.2.1 包装箱应牢固、内有防振动等措施。
9.3.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侵蚀。
9.3.2 搬运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严禁滚动和抛掷。
包装好的产品应贮存在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小于80%的室内,且周围无腐蚀性挥
发物。
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使用说明书;
b) 检定/校准证书;
c) 合格证;
d) 保修单;
e) 装箱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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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标准直接辐射表环境条件分类
A.1 气候条件
气候条件分类及其试验参数见表 A.1。
表 A.1 气候条件分类及试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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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机械条件
应符合以下正弦稳态振动的要求:
a) 位移:1.5 mm;
b) 加速度:5 m/s;
c) 频率范围:2 Hz~9 Hz,9 Hz~200 Hz。
GB/T 33706—2017
(规范性附录)
标准直接辐射表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B.1 电磁兼容性要求
B.1.1 静电放电抗扰度
信号端口、外壳端口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接触放电:GB/T17626.21 级,2 kV;
— 空 气 放 电 :GB/T 17626.22 级,4 kV;
—— 性能判据:GB/T 18268.1—2010,性能判据 B。
B.1.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 信号端口:GB/T17626.4 I/O端口2级,0.5 kV(5/50 ns,5kHz);
—— 性能判据:GB/T 18268.1—2010,性能判据B。
B.1.3 浪涌(冲击)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应达到下列要求:
—GB/T 17626.51级,0.5 kV (线对地,1.2/50 μs、8/20μs组合波);
—— 性能判据:GB/T 18268.1—2010,性能判据 B。
B.2 电磁兼容性试验
B.2.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2 的试验方法,对信号端口实施接触放电2 kV、 空气放电4 kV
的静电放电。
B.2.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4 的试验方法,对信号端口实施0.5 kV(5/50
ns,5kHz)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B.2.3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按 GB/T 17626.5 的试验方法,对信号端口施加0.5 kV
浪涌冲击,试验位置为线对地,试验波形为
1.2/50 μs、8/20 μs组合波。
GB/T 33706—2017
(规范性附录)
辐射传感器专用测试设备的性能指标要求
C.1 绝对腔体式直接辐射表技术指标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开敞角:5°;
b) 斜角:1°;
c) 溯源到世界辐射基准(WRR) 的不确定度:≤0.3%(K=2)。
C.2 多功能辐射传感器性能测试设备技术指标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辐照度范围:100 W ·m⁻²~1250 W ·m-²;
b) 辐照面直径:≥100 mm, 有效辐照面直径:≥60 mm;
c) 辐照不均匀度:
● ±1%(φ≤60 mm);
● 土2%(φ>60 mm);
d) 辐照不稳定度(8 h):±0.3%;
e) 光束准直角:±2°;
f) 光谱辐照度分布按GB/T 6495.9—20063A级标准光谱辐照度分布匹配。
C.3 辐射传感器温度试验箱技术指标
应配备可供入射辐射透过的红外石英玻璃入射窗,并为入射窗配备防凝露装置,其技术指标应符合
下列要求:
a) 温度范围: -20℃~50℃;
b) 温度波动度:±0.5℃;
c) 温度场均匀度:±0.5℃。
C.4 自动太阳跟踪器技术指标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传感器跟踪模式跟踪误差:≤0.1°;
b) 适用环境温度范围: -10℃~40℃;
c) 防护等级:IP65;
d) 转矩:40 N ·m。
C.5 高精度分光光度计
应符合下列要求:
GB/T 33706—2017
a) 光谱范围:280 nm~3000 nm;
b) 光谱分辨率:
● ≤2 nm(280 nm~400 nm);
● ≤5 nm(400 nm~1100 nm);
● ≤10 nm(1100 nm~3000 nm)。
GB/T 33706—2017
(规范性附录)
标准直接辐射表环境试验方法
D.1 温度试验
D.1.1 试验条件
根据产品详细标准规定的使用温度范围进行试验,试验时产品应处于非包装状态。
D.1.2 试验方法
D.1.2.1 总则
试验按 GB/T 2423.1和 GB/T 2423.2 的有关规定进行。
本文件原则规定温度循环试验按图 D.1
时序进行,即先常温、后低温、再高温,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
从低温曲线时段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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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D.1 温度试验时序图
D.1.2.2 常温试验
在常温条件下进行功能性测试。
D.1.2.3 低温/高温试验
降升温速率:应为0.7℃/min~1.0℃/min, 最大不超过1.0℃/min。
恒温区允许温差:±2℃。
GB/T 33706—2017
D.2 交变湿热试验
D.2.1 试验条件
根据产品详细标准规定的使用温湿度范围进行试验,试验时产品应处于非包装状态。
试验时,高温温度取环境温度上限加10℃,试验周期为2 d。
降温阶段,相对湿度的下限为85%。
D.2.2 试验方法
试验按 GB/T 2423.4 的有关规定进行。
D.2.3 试验过程中的控制
D.2.3.1 初始检测
试验前按产品详细标准的规定进行外观、性能和电气安全性检查。
D.2.3.2 中间测量
按产品详细标准规定进行电气性能检测,检测次数和检测的阶段由产品详细标准规定,但不应少于
D.2.3.3 恢复
试验结束后,先停止加湿,然后取出受试样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24 h。
D.2.3.4 最后检测
试验结束并恢复后应对受试样品进行最后检测:
a)
目测检查外观应无锈蚀、裂纹、涂覆层剥落等损伤,文字标志应清晰;电气接点无锈蚀;
b) 性能测试结果应符合产品详细标准之规定;
c) 绝缘电阻、绝缘强度等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产品详细标准之规定。
D.3 低气压试验
D.3.1 试验条件
低气压试验条件应符合GB/T 2423.21 的有关规定。
D.3.2 试验方法
按 GB/T 2423.21进行,试验等级为450 hPa, 试验持续时间4 h。
D.3.3 试验过程中的控制
D.3.3.1 初始测量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按产品详细标准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的检测,受试样品
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D.3.3.2 最后检测
受试样品在试验过程中和结束后应一直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各种性能参数应在正常范围内。
GB/T 33706—2017
D.4 正弦稳态振动试验
D.4.1 试验条件
根据产品详细标准规定的振动试验参数进行试验,试验在包装状态下进行。
D.4.2 试验方法
试验按 GB/T 2423.10 的有关条件进行。
受试样品应经受三个轴向上的振动试验。若因振动设备限制,不能实现三个轴向的振动试验时,对
于允许改变正常放置位置的产品,可借助于改变放置位置予以实现;对于不允许改变正常放置位置的产
品,则延长一倍振动时间。
检查固定支架自身应无共振,然后固定受试样品,应模拟产品正常工作时的位置并紧固在振动台
上,受试样品的重心应位于振动台面的中心区域。
应避免紧固受试样品的装置(螺栓、压板、压条等)在振动试验中产生自身共振。
GB/T 337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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