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学习GB-T 32358-2015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台架试验方法.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在台架上进行的轨道交通机车车辆性能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包括轨道交通机车、动车组、客车、货车、城轨车辆和工程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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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117.1—2010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组合试验
第1部分:逆变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及
其控制系统的组合试验
GB/T 25117.3—2010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组合试验
第3部分: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
机及其控制系统的组合试验
GB/T 28806—2012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
TB/T 1407 列车牵引计算规程
TB/T 1492—2002 铁道车辆制动机单车试验方法
TB/T 2344—2012 43 kg/m~75 kg/m 钢轨订货技术条件
TB/T 2517—1995 电力机车功率因数和谐波的测试方法
TB/T 3166 内燃机车台架试验方法 牵引热工性能试验
TB/T 3167 内燃机车台架试验方法 油水冷却装置性能及热平衡试验
TB/T 3168 内燃机车台架试验方法 机车空载性能试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滚动试验台(架) rolling test rig
利用轨道轮模拟钢轨,并借助牵引电源及其他支持系统,进行机车车辆牵引、制动及动力学试验的
成套设备。
3.2
滚动振动试验台 rolling-vibration test rig
轨道轮具有振动激励功能,并可完成动力学性能等试验的滚动试验台。
3.3
台架运行试验 operation testing on rolling test
rig
利用滚动试验台代替厂试线及正线进行的运行试验。
3.4
试验用轨道谱 testing track spectrum
采用轨道检测车等测试手段,对典型线路进行高低不平顺、水平不平顺、方向不平顺和轨距不平顺
GB/T 32358—2015
的检测,通过统计分析和处理,且经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轨道不平顺空间样本函数或功率谱密度
函数。
3.5
代用谱 temporary track spectrum
未获得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试验用轨道谱,或相近的轨道不平顺空间样本函数。
3.6
结构模态 structural modal
车体、构架等主要部件的固有振动特性,包括模态振型、固有频率和阻尼比。
3.7
悬挂系统自振特性 free vibration of suspension
system
悬挂系统的固有振动特性,包括振型、固有频率和阻尼比。
试验环境条件为:
a) 海拔不超过1400 m;
b) 温度: -10℃~40℃;
c) 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不低于25℃)。
如超出以上试验环境条件,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并经试验相关方协商一致确定修正方法。
试验前制造商应提供试品的技术条件、系统参数、组装总图和接口参数。
试验前应对试品的下列部件(如有)进行检查,确认其状态符合试验条件:
a) 转向架;
b) 车轮;
c) 空气制动机、基础制动装置、手制动装置;
d) 撒沙装置;
e) 动力及其辅助设备、传动装置和换向机构;
f) 电气设备;
g) 网络控制;
h) 安全装置;
i) 各种指示装置。
试品应按其实际运行状况进行整备。为满足测试和传感器安装的需要,可对试品的相关部分进行
改装,但改装应保持其原运用状态,改装方案应征得制造商书面同意。
6.1.1.1 滚动试验台的轨道轮
轨道轮应满足下列要求:
GB/T 32358—2015
a) 工作外形及磨耗限值要求:
1) 在没有特殊要求时,可能与车轮接触部分的轨道轮外形应采用 TB/T
2344—2012 中图 A.5 规定的60 kg/m
钢轨断面外形,轨底坡采用1/40;为便于测量及镟修轨道轮,宜采用
图1所示的轨道轮踏面外形及参数定义;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11.37331in;height:5.63992in" />70 (1353)
车轮基准圆
轨道轮基准圆
29
轨头参考外形
style="width:0.18675in;height:0.12521in" />
心
圆柱面宽>25
style="width:0.2467in;height:0.17336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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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面磨耗
轨头侧线
磨耗外形
(1435)
说明:
H — 参考轨头与圆柱高差,单位为毫米(mm);
h - 轨道轮基准圆与圆柱高差,单位为毫米(mm);
a — 轨底坡度;
R。 — 圆柱半径,单位为毫米(mm)。
图 1 轨道轮踏面外形示意图
2) 用于动力学试验的轨道轮的侧面磨耗应不大于1.5 mm,
其他试验应不大于2.5 mm。
b) 径向跳动及轮径差要求:
1) 同轴的轨道轮径差应不大于0.5 mm,300 km/h 以上高速试验应不大于0.2
mm;
2) 对应同一转向架的轨道轮径差应不大于1.0 mm,300 km/h
以上试验应不大于0.5 mm, 全部轮径差应不大于2 mm,300 km/h
以上试验应不大于1.0 mm;
3) 所有轨道轮在滚动圆处的径向跳动应不大于0.3 mm,300 km/h
以上高速试验应不大于
c) 空间位置偏差要求:
1) 轨道轮顶部的高度偏差应不大于3 mm, 且同一转向架范围内应不大于1.5
mm; 对于
300 km/h以上高速试验台,轨道轮顶部的高度偏差应不大于2mm,
且同一转向架范围内 应不大于1.0 mm;
2) 轨道轮顶部的水平偏差应不大于2 mm, 同 一 转向架范围内应不大于1 mm;
对于
300 km/h以上高速试验台,轨道轮顶部的水平偏差应不大于1.5 mm;
3) 轨道轮顶部的摇头偏差,应不大于2 mrad;
4) 轨道轮轴线对应的定距误差应不大于3 mm, 轴距误差应不大于2 mm;
5) 如有要求,同轴轨道轮的距离应在1000 mm~1676 mm 范围内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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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运行参数要求:
1)
同一转向架试验台轨道轮相对转速差应不大于0.5%,全部轨道轮相对转速差应不大于1.0%;
2) 带激振功能的轨道轮横向及垂向运动范围应不小于±10 mm,
最高激振频率应不低于
e) 参数检测与修复要求:
1) 试验台应配备轨道轮参数检测的相关测量仪器或量具;
2) 轨道轮磨耗速度快的试验台应配置在台镟修装置,包括数控或仿形刀架。
6.1.1.2 滚动试验台的陪试传动系统
陪试传动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陪试传动系统对应的制动功率应大于试品牵引功率的1.05倍;
b) 牵引试验为主的试验台应有适当的转动惯量,必要时应配置飞轮;
c) 进行空气制动试验的试验台的传动系统应配置等效质量与轴重相当的飞轮;
d)
多个轨道轮连接轴之间应有适当的转速同步措施,对轮径差要求严格的机车试验台,如果电
气调速同步不能满足要求,可采用旋转角度差不随时间累积的机械或电气同步措施;
e) 有条件时,电气传动系统应具备电能再生制动功能。
6.1.1.3 滚动振动试验台激振系统
试验台的激振能力应与要求的试验用轨道谱相适应。
在进行平稳性测试时,应按试品实际运行线路的试验用轨道谱激振。如果不能确定实际线路的试
验用轨道谱,应由试验相关方协商确定代用谱。
其他辅助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宜配置可支持轮缘走行上台的可升降上车桥;
b)
机车车辆的纵向固定装置应和试品在实际运用中的车钩作用方式一致;采用两端固定时,固
定杆的纵向等效长度应不小于1 m;
采用单端固定时,固定杆的纵向等效长度应不小于1.5 m;
c)
对于动车转向架动力学性能试验,有条件时应配置电压及频率相当的可调变频电源,驱动其牵
引电机,对牵引工况进行动力学试验;
d)
应配置机车车辆轴箱及齿轮箱的风冷装置,其出口风速应满足热容量试验的要求,保证高速
试验时被试品的安全;
e) 对于内燃机车试验台,应配置适当的换气及排烟设备。
对于电力机车及电动车组试验,试验现场应具备 AC27.5kV、50
Hz的电源,如有必要进行网压波
动试验应配置电压调节的设备。
对于城轨车辆试验,试验现场应具备 DC750 V、DC1500V 和 DC3000V
的电源,如有必要进行
网压波动试验应配置电压调节的设备。
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对于所关注的速度点上的最大机械转矩,相对误差的限值应为±1%;
b) 对于直流电压、电流和功率的平均值,相对误差的限值应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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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对于交流值,相对误差的限值应为±1%;
d) 对于转速,相对误差的限值应为±0.1%。
审定文档应有足够信息以识别机车车辆及其所有的关键部件,使其可通过试验记录进行追踪。至
少应提供下列信息:
a) 生成此文档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b)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c)
机车车辆及其关键部件的标志(名称、类型和型号)和其他补充信息(批号、序列号);
d) 合同或试验大纲引用的标准或文件;
e) 所有补充信息,例如:机车车辆部件的等级和类别;
f) 文档日期;
g) 授权签字人的签字或等效的标识
台架试验项目见表1,试验项目的选择可由试验相关方协商确定。
表 1 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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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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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架运行试验主要包括走行部运行试验、机车牵引运行试验和机车电-空联合制动运行试验。
台架运行试验大纲应满足本条款要求,并由试验相关方根据机车车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关的事
项及参数。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轨道轮线速度;
——轴箱、齿轮箱和电机轴承温度。
试验方法如下:
a) 被试整车空气制动缓解,其车轮由轨道轮带动,相当于车辆惰行;
b)
当轨道轮驱动电机电流小于30%的额定电流时,不开风机,也不开机车或动车风机,通过轨道
轮电机调节,车轮随动,实现1.0 m/s²
加速过程,在30%的最高速度下稳定运行30 min;
c) 检查轴箱、齿轮箱和电机的异常响动及其轴承密封情况;
d) 用轨道轮电机实现1 m/s² 加速,在60%最高速度下稳定运行5 min; 随后按1
m/s² 加速到 1.1倍最高速度后,切除轨道轮动力,使系统自由停车;
e) 反方向重复试验a)~d)。
评定内容为:轴箱、齿轮箱和电机的异常响动与轴承密封情况。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a) 轨道轮的转矩和线速度;
b) 牵引电机电流;
c) 车体内或司机室振动加速度。
试验方法为:机车牵引动力系统工作,控制车轮速度,轨道轮同步随动,如轴箱温度达到45℃时,应
为机车或动车轴箱提供冷却风。机车首先应在向前和向后两个方向上,空载模拟运行不少于30
min 或
累计模拟运行里程50 km
以上,且运行速度应在30%~100%试验最高速度之间均匀分布,其中最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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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速度的时间不小于5 min。
按试验大纲的规定,轨道轮传动系统配合司机操作,逐渐平稳增加或减小运行阻力,模拟线路的坡
度变化。试验中,应在30%到最高运行速度范围,使牵引力达到90%的时间累积达到30
min。
评定内容为:
—— 电机电流及机车速度;
各个转换特征点的数值,对于架控或整车全部牵引电机并联的牵引传动系统,评定还应包括并
联牵引电机的电流分配情况。
8.2.4 机车电-空联合制动运行试验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及特性曲线:
轨道轮的转矩和线速度;
牵引电机电流:
——制动管和制动缸等处压力;
——车体内或司机室振动加速度。
试验方法如下:
a) 台架牵引运行试验结束后,机车在额定速度以上运行,司机手柄置制动位;
b)
轨道轮电传动系统应按照试验大纲要求,提供适当的平滑施加的推送动力,维持轨道轮的转
速,动力制动功率应达到80%额定功率,且持续10 min;
c)
降低推送动力,车轮速度降低,动力制动功率下降到大纲规定速度点,电空制动自动投入或由
司机发出空气制动的指令,机车制动到停车。
评定内容为:
——试验大纲规定的参数;
— 机车或动车按司机手柄级位确定的制动特性;
—— 电-空联合制动的转换情况和转换值;
——并联牵引电机的电流分配情况。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轨道轮的转矩和线速度;
——牵引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制动管和制动缸等处压力;
— 供电网的电压和电流,或主发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应依据技术规范中机车车辆应具有的故障保护功能,制定故障模拟方案,模拟方案中允许通过修改
保护设定值的方式进行验证。
试品在试验台上以5 km/h~30km/h
的速度空载运行,输入模拟故障,观测并记录试品的参数和
响应。
评定内容为:试品在每种模拟故障下的响应。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轨道轮的转矩、线速度和轮周牵引力;
——牵引电机的电压、电流、频率和基波功率;
——供电网电压、电流、功率,或主发电机电压、电流和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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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温度检测点的温度和环境温度;
冷却介质的进出口温度、压力(如有)、流量或流速。
本试验应在试验委托单位同意的系统定额下进行,并在试验大纲中详细描述系统定额的具体要求。
注:对于并联电机,可以根据8.5进行附加试验。
在持续定额试验时,可通过加大试验开始时的负载,或降低系统中某些局部的通风,来缩短达到稳
定温度的时间;随后恢复到额定条件维持2 h,如果被考核部件的温升变化不超过2
K/h, 则认为温度已
稳定可作为温度测量结果,否则维持试验直至被考核部件的温升变化不超过2
K/h。
对于周期性负载定额试验,可按计算的等效定额开始试验,以缩短达到稳定温度的时间,然后再以
重复的工作周期继续试验。
由于机车车辆运动所产生的冷却对自然冷却的部件很重要,对于这些部件应模拟机车车辆运动所
产生的冷却效果。
应在合同中规定机车车辆主要部件和关键设备的试验温度限值和试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旋转电机;
——冷却液(如主变压器、逆变器用);
—— 电阻器(起动时和制动时);
—— 电抗器;
——功率半导体;
—— 电缆绝缘层;
—— 电缆槽和导管;
— 辅助设备;
——控制开关设备;
—— 电容器;
设备箱和设备罩;
——冷却空气;
——牵引电机与车轮之间的传动环节;
——机械制动元件;
——轴箱;
— 轮 对 ;
——摩擦制动部件。
评定内容为:试品各个检测点的温度。
对于逆变器供电的交流电机,附加试验应按照GB/T 25117.1—2010 的7.4进行。
对于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机,附加试验应按照GB/T 25117.3—2010
的7.4进行。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轨道轮的转矩和线速度;
——牵引电机的电压、电流和频率;
——制动管和制动缸等处压力。
在进行本试验前,试品应已通过 TB/T
1492—2002规定的静态空气制动试验考核。
试验前检查闸瓦与车轮踏面(或闸片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应达60%以上。
试品工作在牵引工况,在试验台上以5 km/h~30km/h
的速度空载运行,然后通过司机控制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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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空气制动指令,测量制动管和制动缸等处的压力变化与时间的关系。
评定内容为:制动管和制动缸等处的压力变化与时间的关系。
对于逆变器供电的交流电机,转矩特性试验应按GB/T 25117.1—2010
的7.5.1.2进行。
对于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机,转矩特性试验应按 GB/T
25117.3—2010的7.5.1.2进行。
对于逆变器供电的交流电机,转矩特性试验应按 GB/T 25117.1—2010
的7.5.1.3进行。
对于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机,转矩特性试验应按 GB/T
25117.3—2010的7.5.1.3进行。
对于逆变器供电的交流电机,速度扫描试验应按 GB/T 25117.1—2010
的7.5.1.4进行。
对于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机,速度扫描试验应按 GB/T
25117.3—2010的7.5.1.4进行。
8.10 牵引特性(牵引力/速度特性曲线)试验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 轨道轮的转矩、线速度和轮周牵引力;
——牵引电机的电压、电流、频率和基波功率;
——供电网的电压、电流和功率,或主发电机的电压、电流和功率;
——各个温度检测点的温度和环境温度。
试验台施加的阻力是速度反馈的关联量,该阻力值按照 TB/T 1407
计算得出,也可由试验委托方
规定。
宜采用平衡速度法进行牵引制动试验:
a)
进行牵引试验时,被试车司机手柄置于固定级位牵引运行,通过控制轨道轮的阻力,控制被试
车的速度,当速度波动小于±1.0 km/h
时记录数据,每个试验点记录不少于3次,按试验大纲
要求读取不少于5组测量值,得到一条牵引特性曲线,改变被试车的牵引级位,得到不少于
3条牵引特性曲线(包括牵引特性包络线);
b)
进行电制动试验时,被试车司机手柄置于固定级位制动运行,通过轨道轮带动被试车运行至
试验大纲规定的速度点,控制轨道轮的驱动转矩,当速度波动小于±1.0 km/h
时记录数据,每
个试验点记录不少于3次,按试验大纲要求读取不少于5组测量值,得到电制动特性,改变被
试车的制动级位,得到不少于3条制动特性曲线(包括制动特性包络线)。
牵引制动特性试验在台架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加速法或减速法进行试验,通过数据处理间接得到
牵引制动特性。
评估内容为:被试车的牵引制动特性。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 轨道轮的转矩、线速度和轮周牵引力;
——牵引电机的电压、电流、频率和基波功率;
——供电网电压、电流和功率,或主发电机电压、电流和功率。
机车或动车在台架上带载荷运行,连续向轨道轮上喷洒减摩液(可采用50%乙二醇与50%水的混
合液)直至车轮出现明显打滑,模拟低黏着状态,机车或动车在最大牵引级位,速度达到规定时,转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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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电制动位,直至速度降为15 km/h,
采集各牵引电机相电流、电压、功率、各动轴转速和动车组速度。
试验进行3次,动轴发生空转/滑行时,系统应能进行有效抑制,同时监控系统应有空转/滑行显示;当黏
着正常后,牵引制动性能应能尽快恢复。
评定内容为:测得的电流曲线。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轨道轮的转矩、线速度和轮周牵引力;
——牵引电机的电压、电流、频率和基波功率;
——供电网电压、电流、功率,或主发电机电压、电流和功率。
机车或动车在台架上运行,在不同轨道轮阻力及动力情况下,记录按不同速度定速运行时的速度、
时间及电气参数。
评定内容为:定速运行且机车或动车的速度差不超过规定允许值时,牵引、惰行、制动工况转换时力
和速度的波动情况。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 轨道轮的转矩、线速度和轮周牵引力;
——牵引电机的电压、电流、频率和基波功率;
——供电网电压、电流、功率,或主发电机电压、电流和功率。
在表2规定的调压条件下,机车或动车在全速度范围内运行,测试网压及牵引电机的有功功率等。
在每个电压点重复3次试验,并绘制牵引和制动工况下的网压-功率曲线。
表 2 电压变化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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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28806—2012 的9.16.2进行。
按 GB/T 28806—2012 的9.16.3进行。
应检测并记录下列参数或曲线:
——轨道轮的转矩、线速度和轮周牵引力;
——牵引电机的电压、电流、频率和基波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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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网电压、电流和功率。
本试验适用于单相交流供电的电力机车和电动车组功率因数和谐波测量。
试验工况见 TB/T 2517— 1995 的 第 4 章 。
试验方法见 TB/T 2517— 1995 的 第 5 章 。
评定内容为:被试电力机车或电动车组交流高压侧的功率因数、谐波电流和等效干扰电流。
检测参数需包括轮对相对地面的横向绝对位移和构架的横向振动加速度,其他参数可根据被试车
具体情况,由试验相关方商定,如车体和构架相对地面的横向绝对位移、车体和轮对的横向振动加速
度等。
运动稳定性试验分两种方式进行:
a)
试验台纯滚动,轨道轮带动车轮以线路运行的加速度增速(每秒的速度增量不超过1.0
km/ h), 一旦轮对出现周期失稳运动,即找到蛇行失稳线性临界速度(vo) 。
车辆失稳后,使轨道轮 降速,当蛇行运动消失,即找到非线性临界速度(v₂) 。
如果没有出现失稳,则应继续加速至线 路最高运行速度的1.2倍。
b)
试验台滚动振动,滚动速度从低到高按被试车的具体情况分级,并按对应速度下的试验用轨
道谱激振,如在激振条件下,转向架构架横向加速度通过10 Hz
低通滤波,出现峰值有连续 6次以上达到或超过极限值8 m/s²
时,即得到构架蛇行失稳临界速度(vim), 当在激振停止后
轮对出现周期运动,此时得到轨道不平顺激扰下的实际临界速度(va) 。
在车辆失稳后,进行 降速,当蛇行运动消失时即得到非线性临界速度(ve) 。
在有激振条件下,如没有出现失稳,则
试验速度不应低于线路最高运行速度的1.15倍,如出现失稳,试验速度不再提高。
评定内容为:线性临界速度(ve)、 实际临界速度(va)、 非线性临界速度(ve)
和构架蛇行失稳临界
速度(vim)。
检测参数需包括车体地板面振动加速度,其他检测参数可根据被试车具体情况由试验相关方商定,
如构架、轮对等主要部件的振动加速度,车体、构架和轮对相对地面的绝对位移,悬挂的相对位移。
运行响应试验是通过滚振相结合的试验方法,来模拟试品在线路不平顺激扰下的运行状态,测定车
体在分级速度下的振动响应的平稳性。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纯振动试验台进行。
运行响应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最高试验速度应不低于线路最高运行速度的1. 1倍;
—
在进行运行响应试验时,采用速度分级,在常用运行速度范围可采用较小的速度分级;平稳性
试验的最低速度由试验委托单位提出,但应低于线路最高运行速度的1/2;
—
激振信号是采用实际的试验用轨道谱或相应的代用谱。试验时,首先确定试验台第1轴的激
振信号,其余各轴的激振信号通过第1轴的激振信号延时得到,延时计算见式(1):
style="width:0.83324in;height:0.60654in" /> (1)
式中:
t,—— 第 i 根轴到第1根轴的延时,单位为秒(s);
l;—— 第 i 根轴到第1根轴的距离,单位为米(m);
v—— 模拟运行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评定内容为:
——对客车、货车、城轨车辆和动车组应评定平稳性指标和车体平均最大加速度;
GB/T 32358—2015
——对机车和工程车辆应评定平稳性指标、车体的最大加速度和司机室振动加权加速度;
——对客车、城轨车辆和动车组还应评定舒适度。
检测参数可包括车体、构架、轮对等主要部件的加速度和位移以及轮轨力等。
在进行曲线模拟试验时,滚动试验台轨道轮应在曲线的切线上,轨道轮应模拟曲线超高和内外轨差
速,超高和差速的设置应和曲线状况要求一致。在试验台上进行曲线通过模拟时,按照以下的步骤
进行:
a) 在曲线的半径方向设置试验台单元,轨道轮在曲线的切线上;
b) 根据规定调整轨距加宽量;
c) 根据计算得到的未平衡加速度来设置轨道轮对的超高;
d)
试品安装到试验台上,采用两端固定,牵引杆的牵引偏转角度根据模拟曲线半径和试品的结
构参数确定;
e) 使试验台运行到需模拟运行的速度;
f) 根据曲线半径,调整左右轨道轮的速差到所需值;
g) 进行曲线通过的纯滚动试验时,测定轮轨力;
h)
进行曲线通过的滚振试验时,输入轨道不平顺激扰谱,测量试品的动态响应和轮轨力。
评定内容同8.18。
检测参数应包括:
——前端转向架中心对应处的车体侧墙下部点垂向和横向位移或加速度,前端转向架中心对应处
的车体侧墙上部横向位移或加速度,后端转向架中心对应处的车体侧墙下部垂向和横向位移
或加速度;
——前端转向架前后轮对处构架上对角位置的垂向和横向位移或加速度。
根据激振信号的不同,对车辆悬挂系统自振频率的测定方法可分为变频扫描法、阶跃法和随机法:
a)
变频扫描法:用滚振试验台的轨道轮或单纯激振试验台的活动轨道,根据振型的需要,对车轮
进行正弦激振,测定构架和车体的位移(或加速度)响应。通过连续改变正弦激振的频率,扫频
速度不大于0.05 Hz/s,
记录连续变化的响应曲线,根据车体或构架的最大振动响应点的振动
频率,确定该振型下的自振频率。在条件限制时,允许离散改变频率进行扫频,频率变化间隔
不大于0.5 Hz, 但在出现自振频率的±0.3 Hz 范围内,频率变化间隔不大于0.1
Hz。
b)
阶跃法:根据振型的需要,用滚振试验台的轨道轮或单纯激振试验台的活动轨道对试品进行
阶跃激振,测定车体和转向架的位移响应时间历程。根据响应曲线可计算出自振频率和相应
的阻尼比,阻尼比计算见式(2):
style="width:1.01999in;height:0.64658in" /> …………………… (2)
式中:
A; 、A;- 1—- 相邻位移响应峰值,单位为毫米(mm)。
c)
随机法:用白噪声随机信号对轮对进行激振,测定车体和转向架的响应,再根据激振输入信号
和响应信号,计算出响应振型下的传递频响函数,对应的峰值响应的频率点即为自振频率。在
用随机法对机车车辆悬挂自振频率进行测试时,激振频率范围为0.1 Hz~20
Hz。
检测位移或加速度,测量点应至少布置在7个测量截面上,每一截面的每个边测量点不少于3个,
如图2所示。传感器的布置可在车内,也可在车外。
style="width:5.53341in;height:2.76672in" />
转向架中线 被试车中线 转向架中线
GB/T 32358—2015
style="width:2.63329in;height:2.54012in" />
图 2 传感器布点
对整备状态下的试品车体采用试验模态分析方法进行模态识别,应识别出5 Hz~40
Hz频率范围
的车体振型。进行模态试验时,可采用单点激振多点测量或多点激振多点测量方法。鉴于车体较大而
且结构复杂,宜采用多点激振多点测量方法。试验时,可采用2 Hz~45Hz
白噪声随机信号激振,初步
确定机车车辆的模态和频率,在接近振型频率点时,再采用正弦扫描进行激振,以准确获得机车车辆的
真实模态。
整备状态下的车体一阶弯曲自振频率与转向架的点头和沉浮自振频率的比值应大于1.4。
在没有检测转向架的点头和沉浮自振频率情况下,整备状态下的车体一阶弯曲自振频率应不低于
按照 TB/T3166
要求进行,测量参数可根据被试机车具体情况由试验相关方协商,进行增减。
8.23 内燃机车油水冷却装置性能及热平衡试验
按照TB/T3167
要求进行,测量参数可根据被试机车具体情况由试验相关方协商,进行增减。
按照TB/T 3168 要求进行。
试验报告由试验相关方协商确定。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2358-2015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台架试验方法. 进一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