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学习GB-T 30413-2013 嵌入式LED灯具性能要求.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以 LED 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
的室内一般照明用嵌入式灯具(以下简称灯
具)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一体化LED 模块、半一体化LED 模块、非一体化 LED
模块、半一体化 LED 灯
或非一体化 LED 灯的灯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一体化LED 灯的灯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嵌入式 LED 筒灯。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IEC 60068-2-1:
2007,IDT)
GB7000.1 灯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IDT)
GB/T 9468—2008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GB19510.14—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4部分: 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
求(IEC 61347-2-13:2006,IDT)
GB 24819—2009 普通照明用LED 模块 安全要求(IEC 62031:2008,IDT)
GB/T 24824—2009 普通照明用LED 模块测试方法
GB/T 24825—2009 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 性能要求(IEC
62384:2006,MOD)
EN 12464-1:2011 光和照明 工作场所照明 第1部分:室内工作场所
GB 7000.1、GB 19510.14、GB 24819 和 GB/T
248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LED 灯具 LED luminaire
设计为使用LED 光源的灯具。
注:灯具的定义见GB 7000.1 的1.2.1。
3.2
整体式 LED 灯具 integral LED luminaire
内部含有LED
光源及光源启动和稳定工作必须的所有附加元件,除非永久性损坏,不能拆卸的
灯具。
注1: 使用 LED 灯的灯具,LED 灯通常是可以拆卸和替换的,不属于整体式
LED 灯具。
注2: 整体式 LED 灯具包括 LED 光源和 LED
控制装置都不能拆卸的灯具、LED 光源不能拆卸的灯具和 LED 模块
用控制装置不能拆卸的灯具。
GB/T 30413—2013
3.3
嵌入式 LED 灯具 recessed LED luminaire
一种使用LED 光源的嵌入式灯具。
3.4
LED 光源 LED light source
以 LED 灯或 LED 模块提供的部件。
3.5
LED 灯 LED lamp
带有灯头的 LED 光源。
注1:LED
灯可以是一体化(也称"自镇流")、半一体化(也称"半镇流")或非一体化(也称非镇流)的,见附录A。
注2:灯头为符合IEC60061-1单端或双端灯头。
注3:LED 灯通常设计成可以被终端用户或普通人更换。
3.6
一体化 LED 灯 integrated LED lamp
设计成通过灯头直接连接到电源电压的 LED
灯,包括控制装置以及光源启动和稳定工作必需的所
有附加元件。
3.7
非一体化 LED 灯 non-integrated LED lamp
工作时需要一个单独的控制装置的 LED 灯。
3.8
半一体化 LED 灯 semi-integrated LED lamp
带有控制装置的控制电路、并由单独的控制装置的电源驱动的 LED 灯 。
3.9
一体化 LED 模块 integrated LED module
设计成可以通过灯具连接到电源电压的LED
模块,包括控制装置以及光源启动和稳定工作必须的
所有附加元件。
注:也称自镇流 LED 模块。
3.10
非一体化 LED 模块 non-integrated LED module
工作时需要一个单独的控制装置的 LED 模块。
注:也称非镇流 LED 模块。
3.11
半一体化 LED 模块 semi-integrated LED module
带有控制装置的控制电路、并由单独的控制装置的电源驱动的 LED 模块。
注:也称半镇流 LED 模块。
3.12
额定光通量 rated luminous flux
制造商给出的初始光通量。
注:本标准的额定光通量是指灯具的额定光通量。
3.13
寿命(单只的) life(of individual)
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单只灯具提供的达到70%额定光通量的时间长度。
GB/T 30413—2013
3.14
灯具效能 luminaire efficacy
在声称的灯具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初始总光通量与其所消耗的功率之比,单位为1
m/W。
3.15
(灯具)光输出比 light output ratio(of a
luminaire)
LOR
使用其自身的光源和设备在规定使用条件下测得的灯具总光通量,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相同的光
源、相同的设备在灯具外测得的总光源光通量的比值。
注1:灯具可能使用一个或一个以上光源,总光源光通量是指单个光源光通量的总和。
注2:(灯具)光输出比适用于使用 LED 灯的灯具。
3.16
色品空间不一致性 spatial non-uniformity of
chromaticity
LED
产品在规定垂直平面上所有测量点的色坐标与该产品空间平均色品坐标在1976CIE(u'v')图
上的最大距离。
3.17
灯具性能的环境温度 ambient temperature of
luminaire performance
tq
表征灯具性能质量的灯具周围的环境温度。
注1:ta≤t。 关于ta 见GB 7000.1的1.2.25。
注2:t,可能多于一个,取决于声称的寿命时间,对于给定的寿命时间,t。温度是一个定值,不是变值。
3.18
热管理装置 thermal management device
将高导热性材料或装置通过机械固定等方式与LED 芯片紧贴在一起、以促进 LED
热量耗散的一
种导热部件。该导热部件可以用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
3.19
稳定时间 stabilization time
在恒定电源条件下灯具达到稳定光度条件需要的时间。
3.20
老炼 ageing
产品的预处理阶段。
3.21
初始值 initial values
老炼和稳定时间结束后的光度和电学特征值。
注:老炼时间可以为0。
3.22
光通量维持率 lumen maintenance
寿命期间某一给定时间的灯具维持光通量除以灯具的初始光通量,并以百分比表达。
3.23
额定值 rated value
规定工作条件下的产品特征量。该值及条件由本标准规定,或由制造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24
tp-点 tp-point
在LED 模块表面测量性能温度的位置。
GB/T 30413—2013
3.25
t,温度 tp temperature
tp-点上的温度,与 LED 模块性能相关。
注1:tp≤t.,这是仅当tp点与t。点位置相同时的情况。t.见GB
24819—2009的3.10。
注2:t。与t。的位置可以不同,但t.值是主要的。
注3:t,可能多于一个,取决于声称的寿命时间,对于给定的寿命时间,。温度是一个定值,不是变值。
3.26
保护角 shielding angle
在以灯具出光口面为水平面的某个方向上,光源发光边界和不发光的灯具外罩边缘的连线与水平
面之间最小的夹角。
注:保护角也称"遮光角"。
3.27
VDT (视觉显示终端)亮度限制 VDT(visual display
terminal)luminance limits
在 VDT
(视觉显示终端)作业环境使用直接照明灯具时,为减少视觉显示终端对人眼的光幕眩光和
反射眩光而设定的灯具所有发亮面上亮度的限制值。
3.28
眩光 glare
由于光亮度的分布或范围不适当、或对比度太强引起的不舒适感或分辨细节和物体能力减弱的视
觉条件。
3.29
反射眩光 reflected glare
在视觉范围内来自抛光或光 泽表面高亮度反射产生的眩光。
3.30
光幕眩光 veiling glare
经镜面反射或漫反射进入人眼,造成视觉作业对比度下降的照明体或明亮物体发出的光线。
3.31
直接照明灯具 direct lighting luminaire
向下投射的光通量占整个灯具输出光通量的90%~100%的灯具。
3.32
色偏差 deviation of chromaticity
Duv
色坐标在1960年CIE 均匀色空间 u,ʊ (相当于1976色空间坐标的 u',2/3v')
图上与黑体轨迹的
最短距离,符号"十"表示坐标值在黑体轨迹之上;符号"一"表示坐标值在黑体轨迹之下。
3.33
距高比 spacing-to-mounting-height ratio
S/MHw
安装灯具时,相邻灯具间的安装距离与灯具的安装高度之比。
注:安装高度指灯具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
GB7000.1 第2章与下述4.1~4.3一起使用。
GB/T 30413—2013
4.1 按使用的
LED 光源的类型分类
按使用的LED 光源的类型,可以分类为使用一体化 LED 模块、半一体化 LED
模块、非一体化
LED 模块、半一体化 LED 灯或非一体化 LED 灯。
按额定光通量,推荐的分类为5401m、670 lm、840 lm、1050 lm、1310
lm、1640 lm、20501m、
25601m、32001m、40001m 和50001m。
使用LED 灯的灯具除外。
注:产品光通量在90%~110%推荐值范围内,归类为相应的推荐值。
按照安装尺寸,推荐的分类为30 cm×30 cm、30 cm×60 cm、30 cm×120 cm、60
cm×60 cm、
注:安装尺寸是指与安装相关的灯具外形尺寸。
灯具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在正常使用时能正常工作,并符合其声称的性能指标。通常需要用所有
规定的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
灯具应符合 GB7000
标准系列相应的安全标准、相关的光生物安全标准和相关的电磁兼容标准。
在符合本标准的同时,灯具的性能还应符合与其相关的灯具性能标准。
所有样品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为合格。
本标准的试验是型式试验,试验时光源包括在内。
带有调光控制的灯具应调节到最大输出功率进行所有试验。
可调色温的灯具应按制造商或责任销售商的指示调节/设置到一个功率最大的固定值。
一般选择一个灯具型号进行试验,若是一个系列的相似灯具,选择系列中一个代表性的型号进行
试验。
同一系列或单元的灯具应同时具有下列特征:
——按本标准第4章,相同的分类;
——按GB 24819—2009第6章,相同 LED 模块的安装方法;
— 根据材料、元件、和(或)处理方法和热管理特征,相同的结构设计特性。
本标准要求的试验样品数量为3个。
部件应符合与其安全和性能相关的国家标准,当没有国家标准时,应符合相应的IEC
标准。
GB/T 30413—2013
输入功率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10%。
输入电流与额定值的偏离不应超过10%。
功率因数不应低于额定值0.05。
LED 模块控制装置输出电参数与LED 模块的输入电参数应匹配。
使用整体式 LED 模块控制装置、整体式 LED 模块或 LED
灯的灯具,本要求不适用。
7.1.4.1 使用电压输出型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
——LED 模块控制装置标记的输出电压应等于 LED 模块的额定输入电压;
——LED 模块标记的额定电流或额定功率的总和不应超过 LED
模块控制装置标记的最大输出电
流或最大输出功率;
——配有非稳定电压输出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在额定电源电压下,以及配有稳定电压输出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在92%~106%额定电源电压下,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输出电压与
LED
模块的额定值及LED 模块控制装置额定值的偏差不应超过±10%;
——测量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输出电流或功率的测量值总和不应超过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额
定最大值,同时也不超出LED 模块的额定输入电流或额定输入功率范围。
7.1.4.2 使用电流输出型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
——LED 模块控制装置标记的输出电流应等于LED 模块的额定输入电流;
— LED 模块标记的额定电压或额定功率不应超过 LED
模块控制装置标记的最大输出电压或最
大输出功率;
— 配有非稳定电流输出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在额定电源电压下,以及配有稳定电流输出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在92%~106%额定电源电压下,LED 模块控制装置输出电流与 LED
模
块的额定值及 LED 模块控制装置额定值的偏差不应超过±10%;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输出电压或功率的测量值总和不应超过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额定最大
值,同时也不超过 LED 模块的额定输入电压或额定输入功率范围。
注:LED 模块额定值来源于GB/T
24819—2009规定的独立式和内装式模块的标记,LED 模块用控制装置的输出
参数来源于GB 19510.14—2009规定的标记。
初始光通量不应低于90%额定光通量。
GB/T 30413—2013
在25%额定寿命(最大持续时间6000
h)时所测得的光通量维持率不应低于与额定寿命相关的光
通量维持率要求值。
根据声称的寿命,光通量维持率的要求值用式(1)计算。
style="width:1.07333in;height:0.61996in" /> ……………… ……… (1)
式中:
φ。— 初始光通量,单位为 lm;
更—— 维持光通量,单位为 lm;
a —— 衰减系数;
t — 光通量维持率试验的时间,单位为小时(h)。
a 的计算方法如下:
style="width:1.91333in;height:0.6534in" />
式中:
to—— 额定寿命,单位为小时(h)。
额定寿命为35000 h 时,光通量维持率要求值的计算举例如下:
——计算衰减系数α:
style="width:1.87337in;height:0.62678in" />
——计算光通量维持率的要求值:
style="width:3.38676in;height:0.59994in" />
即对于声称35000 h 额定寿命的灯具,其6000 h 光通量维持率的要求值为94.
1%。
注:以上计算仅考虑了模块或芯片,光通量维持率与 LED
灯具系统的元件的可靠性有关,包括电子产品、材料、罩
壳、接线、连接器、密封件等。
光通量维持率试验期间,3只试验样品都应满足要求。
光通量维持率试验期间,在 LED 模块上制造商指定的最高温度点上的温度
t。不应超过制造商的 指定值。如制造商没有指定最高温度点及其温度,LED
模块外壳最高温度不应超过65℃,LED 控制装
置外壳的最高温度不能超过50℃。
本要求不适用于使用LED 灯的灯具。
减少试验时间的相关要求正在考虑中。
灯具的初始效能不应低于90%额定值,而且其初始效能不应低于50 lm/W。
使用 LED 灯的灯具,其初始光输出比不应低于90%额定值。
根据光强分布得到的灯具安装距高比与额定值的偏差不应超过±0.1。
GB/T 30413—2013
对于具有两面对称配光的灯具,应分别给出CO-C180 平面的距高比数据和
C90-C270 平面的距高
比数据。
注1:灯具标称的距高比是1/2照度角决定的距高比和1/4照度角决定的距高比中的较小值。
注2:距高比是低精确度的指标,为一般照明灯具提供可接受的水平照度均匀度而决定的安装间隔。它仅以直接照
明为基础(忽略室内各表面间的相互反射),不能应用于间接照明。
注3:附录 D 是关于室内灯具距高比的资料性附录。
注4:对一般照明,适宜的灯具安装距高比为1.1~1.6。
灯具上应有适当的结构以形成保护角,以遮挡灯具内光源亮度造成的眩光,根据光源的亮度水平,
保护角的最小值不应低于表1中的数值。
表 1 灯具保护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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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在65°及以上γ角的平均亮度不应大于声称值。
分别在γ65°、γ75°和γ85°的横向(CO 和 C180)、纵向(C90 和 C270)
以及45°方向(C45、C135、C225
和 C315) 测量和计算平均亮度,9个平均亮度值均应满足要求。
在灯具说明书内有"灯具不适于安装在VDT
视觉作业环境"提示的,本要求不适用。
注:VDT 应用环境与亮度限制的资料性提示见附录 E。
初始一般显色指数额定值R。不应低于80,R, 还应大于0。
测得的所有受试样品的一般显色指数的减少不应大于:
——对于CRI 初始值,额定CRI 值的3个数值;
——光通量维持率试验6000 h 时的 CRI 维持值,额定 CRI 值的5个数值。
初始相关色温(CCT) 应是表2中给出的一个值。
GB/T 30413—2013
表2 初始相关色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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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K(日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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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灯具样品之间的光色应一致,三个样品的平均色坐标值(u'v')的差异不应超过0.004。
在大于峰值光强10%的区域内,灯具不同方向上的色度变化应在 CIE
1976(u'v')图中的0.004
以内。
在光通量维持率试验结束时,灯具的色度测量值与初始值的偏差应在CIE1976(u'v')
图中的0.007
以内。
使用LED 灯或可替换 LED 模块的灯具, LED 光源应能方便替换。
在进行替换时,LED
模块应可触及,无需(也不允许)剪断电线,使用通用工具或制造商规定的工具
就可替换。
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标有"LED 模块不可以替换,如有损坏则灯具报废"的灯具。
GB/T 30413—2013
当 LED
光源前不使用扩散板时,在30°保护角区域内的反射器上不应看到高亮度光源影像。图1
为灯具的防眩光结构示意图。
style="width:6.53327in;height:1.84668in" />
a) 灯 具 使 用 扩 散 板
style="width:6.96672in;height:2.5333in" />
b) 反射器上高亮度光源影像的判断区域示意图
图 1 灯具的防眩光结构示意图
当灯具在t。下工作时,LED 光源不应超过其性能温度。
tp-点的温度不应超过 LED 模块标记的tp温度,LED
灯不应超过相关标准或制造商给出的与灯具
性能相关的温度限值。制造商没有提供相关温度时,LED
光源外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65℃。
试验报告上应有图像或照片指出热试验热电偶附着点的位置。
灯具寿命与作为系统的灯具中元件的可靠性有关,包括电子产品、材料、罩壳、接线、连接器、密封件
等。整个系统仅持续到关键元件的最短寿命,不管关键元件是密封件、光学元件、LED
或是其他部件。
如果灯具装有可替换的 LED 模块,灯具寿命可能与 LED
模块及其寿命无关。由此带来的灯具寿
命更接近于传统光源的灯具寿命的现行定义。
灯具可靠性的要求正在考虑中。
灯具应适宜在一20 ℃或声称的更低的温度下启动并正常工作。
除非另有规定,测量应在相对湿度不超过65%、温度为25℃±1℃的无空气对流环境下进行,并应
使灯具处于稳定工作状态。
测量时试验电压应稳定在士0.2%范围内。光通量维持率试验期间试验电压稳定在±2%范围内。
输入电流的总谐波含量不应超过3%。
style="width:0.22672in" />GB/T 30413—2013
测量前,被测样品需要点亮足够长时间达到稳定,达到稳定所需时间取决于被测样品的类型,稳定
时间一般为30 min~2h 或更长。每隔15 min 测量一次光输出和电功率,当30 min
内光输出和电功率
中的各3个读数值的差异(最大-最小)小于3个读数平均值的0.5%时认为达到稳定。样品的稳定时间
应在测试报告中说明。
所有试验应在额定电源频率下进行,除非因为某一特殊目的由制造商或责任销售商另外规定。
在光通量维持率试验过程中,为了不影响测量结果,应避免样品在试验期间可能发生的污染(灰尘
等)。
试验前,LED 灯具不需要老炼。但制造商可以规定不大于500 h 的老炼时间。
8.2.1 输入功率、输入电流和功率因数
应在额定电压下进行测量。如果额定电压是一个范围,应在对温度最不利的情形下进行测量。
测量设备符合GB/T 24824—2009 附录 A.2 的要求。
按照图2给出的电路图进行测量。
8.2.2.1 配有电压输出型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
——配有非稳定电压输出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
——配有稳定电压输出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灯具,试验电压为92%~106%额定电压。
8.2.2.2 配有电流输出型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
——配有非稳定电流输出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试验电压为额定电源电压。
— 配有稳定电流输出的 LED
模块控制装置的灯具,试验电压为92%~106%额定电源电压。
style="width:8.36006in;height:4.01346in" />LED
LED 模块
功率计或电压表电流表
图 2 电性能匹配度测量示意图
应在额定电压下进行测量。如果额定电压是一个范围,应在对温度最不利的情形下进行测量。
按照GB/T 9468—2008进行测量。
GB/T 30413—2013
光通量维持率试验期间,试验环境温度应为(t-5~ta)℃。 若制造商未提供 t,
则认为 t。为
试验时,按照8.3.2测量每个样品的初始光通量和光通量维持率期间的维持光通量。当光通量维
持率试验时间为6000 h 时,维持光通量的测量间隔为1000 h。
当试验时间小于6000 h 时,测量间隔
不应大于试验时间的1/5。当达不到光通量维持率要求时,不需要继续试验。
按照8.2.1测量输入功率,按照8.3.2测量初始光通量,并计算灯具效能。
按照GB/T 9468—2008 测量。
按照GB/T 9468—2008 测量。
为了便于应用,灯具光强分布数据应采用公认的国际或地区格式。
可使用亮度计测量灯具内光源的亮度。测量亮度时,应使亮度计正对着光源的法线方向测量光源
的亮度。建议成像式亮度计的视场角小于观察到的被测光源发光面。
按图3测量灯具实际的保护角S。
注:当 LED 模块带有配光的透镜,光源包括该透镜。
style="width:7.12673in;height:2.24004in" />
图 3 保护角示意图
a) 测量灯具内光源的发光边界和不发光的灯罩边缘的连线长度a;
b) 测量光源发光边界至灯具口面的高度b;
c) 保护角 S 由以下公式求得:S=arcsin(b/a)。
测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 应按照GB/T 9468—2008测量规定C 平面和γ角上的光强。
b) 计算灯具出光口面的面积A。 典型的灯具出光口面见图4。
GB/T 30413—2013
style="width:5.14008in;height:3.33322in" />
图 4 典型出光口面示意图
c) 计算平均亮度
在横向(CO 和 C180) 、纵 向 (C90 和 C270) 和45°方向(C45 、C135 、C225
、C315) 分别计算65°、75°和
85°γ角的9个光强算术平均值 I(y)av, 然后按照式(2)计算亮度平均值L(y)ay。
计算公式如下:
style="width:2.27992in;height:0.65318in" /> ………………………… ( 2)
式 中 :
L(γ)v——γ
I(y)a,—
A —
角的亮度平均值;
γ 角光强平均值;
计算的灯具出光口面的面积。
横 向(CO 和 C90) 的3个γ角平均亮度为L 横(65)av、L横(75)av、L横(85)av;
纵 向(C90 和 C270) 的 3 个 γ 角 平 均 亮 度 为L(65)v 、Lu(75)av
、L(85)ay;
45°方向(C45 、C135 、C225 、C315) 的3个γ角平均亮度为Las(65) 、L(75)v
、Ls(85)av。
采用满足附录 E
的积分球光谱辐射计系统测量显色指数、相关色温和色差异。应在报告中说明测
量设备是4π积分球系统还是2π积分球系统。
注:若积分球法不能测量灯具,也可采用分布光度计法测量。
色品空间不一致性应在两个垂直面(CO 和 C90) 进行测量,并按照8.5.2.
1计算平均色品坐标。当
测量色品坐标为(x,y) 时,应先按照公式计算平均值(xa,ya)
后再转换为(u',v')。
8.5.2.1
测角仪光谱辐射计系统或测角仪色度计系统测量平均色品坐标
a) 确定γ角测量范围
根 据C
平面相关γ角光强的算术平均值,以不小于10%峰值光强值的γ角为测量范围。
b) 测量色品坐标
在 CO 和 C90
平面测量色品坐标和光强。根据具体光分布情况,决定色品坐标和光强的γ角测量
间隔,测量间隔不应大于10°。图5给出了使用测角仪在 CO 和 C90
平面内进行测量的示例。
GB/T 30413—2013
style="width:4.8133in;height:4.9467in" />
图 5 使用测角仪在CO 和 C90 平面内进行光度学和色度学测量的示例
(本图所示是灯具仅有下射光的情况)
c) 计算空间平均色品坐标
计算每个γ;角上对应的 CO 和 C90 平面的色品坐标和光强算术平均值
x(y;)、y(y;) 和 I(y;)。 按
照式(3)加权平均计算平均色品坐标xa 。ya 的 计 算 与xa 相 同 。
style="width:2.90673in;height:0.69344in" />,
style="width:3.35324in;height:1.12002in" /> (3)
style="width:6.29994in;height:2.27348in" />=△γ,2△γ,……180-△γ; …… (4)
式 中 :
△γ - γ角的测试间隔,当测试间隔为10°时,△y=10°;
n — 与测试间隔有关,当间隔△y=10° 时 ,n=19;
w;(γ;)—— γ;角的加权系数;
I(x;) 同 一 个 y;角上所有 C 平面测得光强的算术平均值;
Ω(y;)— 关于γ;角的环带立体角。
8.5.2.2 色品空间不 一 致性的计算
色品空间不 一 致性△u'v ' 由 所 有 测 量 点 的 空 间 色 品 坐 标 与 空
间 平 均 色 品 坐 标 的 最 大 差 异 ( 在
1976CIE(u'v') 图上的距离)确定。
按照8 . 5 .
1测量每个样品的平均色品坐标的初始值,以及在光通量维持率试验结束后,按照8
. 5 . 1
测量平均色品坐标。
GB/T 30413—2013
8.5.4.1 计算法
a) 具有旋转对称光强分布的灯具
1) 将光强分布的测试结果中所有 C
平面各个γ角的光强数据取算术平均值,得到一组γ;角 0°~90°的光强数据
I(γ;)。
2) 在下述两个公式中,依次代入γ,角0°~90°的余弦值(除0°以外)和光强值
I(γ;) 进 行 计 算,寻找满足式(5)的Yi/z和满足式(6)的 yi/, 公式如下:
style="width:6.18005in;height:0.60676in" /> (5)
style="width:6.24661in;height:0.60676in" /> (6)
式中:
Yi/z— 1/2 照度时对应的γ角;
Yi/4— 1/4 照度时对应的γ角;
I 。- 灯下点光强。
若式(5)和式(6)计算 y 角的解在测试角度之间,γ角对应的光强I
值用插入法得到。
3) 计算距高比 S/H
1/2照度角决定的距高比: S/H=2 ·tg(γi/₂) (7)
1/4 照度角决定的距高比: S/H=√2 ·tg(γi4) (8)
取式(7)和式(8)中的较小值为灯具的距高比,并用四舍五入法修正到0.1。
b) 具有两面对称配光的灯具
1) 将光强分布的测试结果中CO 和 C180
平面各个对应的γ角的光强数据取算术平均值,得
到一组γ在0°~90°范围内所对应的光强数据 I(γ;) 。
同时,用相同方法得到另一组在 C90 和 C270
平面各个γ角在0°~90°范围内所对应的光强数据 I(γ;)。
2) 应 用a) 的步骤2)和步骤3),分别计算C0- 180 平面和C90-270
平面的距高比,修整到0.1。
8.5.4.2 作图法
a) 具有旋转对称光强分布的灯具
1)
利用灯具配光曲线,将各个角度对应的光强点入图6中,并连线作出相应的光强曲线(光
强值取相对数值)。
2)
在纵坐标上取配光曲线在0°光强的1/2点,过该点作图6中粗斜线的平行线。如果0°附
近光强变化很大,取0°~5°光强的平均光强。
3) 过步骤2)的平行线与光强曲线的交点,向上作与纵坐标的平行线并与标尺 A
相交,读出 在标尺 A 上交点的值。
4) 在纵坐标上取配光曲线0°光强的1/4点,重复步骤2)。
5)
过步骤4)的平行线与光强曲线的交点,向上作与纵坐标的平行线,读出在标尺 B
上交点 的值。
6) 来自步骤3)和步骤5)的较小值就是灯具的距高比。修整到0. 1。
b) 具有不对称配光的灯具
1) 对平行和垂直平面(0°和90°)的光强分布进行单独评估。
2) 对每个光强曲线按照8.5.4.2 a) 计算距高比。修整到0. 1。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适合于评估45°平面的光强分布。
GB/T 30413—2013
style="width:8.05326in;height:5.8201in" />
角(从最低点开始的仰角)
注:
图6中的斜线实际上为与灯下点(0°)有同样照度的其他角度上需要光强的光强曲线(为了方便,将两个坐标轴
的标尺适当改变,使该光强曲线为直线)。
图 6 灯具距高比计算图
部件的可替换性用目测和手工试验检验。
除了试验环境温度以外,按照GB7000.1 的12.4的规定。
试验的环境温度应为t,±2℃, 最好是t 值,有多个t 时,按照最高t 进行试验。
可靠性的试验方法正在考虑中。
按照GB/T 2423.1—2008 的5.3试验 Ad 要求进行试验。
试验温度: 一20 ℃或声称的温度。
试验持续时间:2 h。
试验要求:当试验样品的温度达到稳定后,给样品通电,在该条件下持续到规定的试验时间。
在低温试验的通电期间,试验样品应能启动和正常工作。
GB7000.1 第3章与下述要求一起使用。
GB/T 30413—2013
下述信息应清晰、持久地标记在灯具上(见表3)。
9.1.1 LED 光源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光源信息。
9.1.9 灯具性能的环境温度ta,单位:℃。
9.1.10 如果低于-20℃,灯具适宜的最低工作温度,单位:℃。
表 3 灯具上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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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LED光源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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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灯具上的标记外,保证灯具性能所必须的详细说明,应使用设备安装地所在国能接受的语言在灯
具上或与灯具一起提供的制造商的说明书中给出。
9.2.1 灯具的空间光强分布数据和图表。
9.2.2 修整到小数点后一位的灯具安装距高比。
9.2.3 灯具应提供是否适宜安装在 VDT 视觉作业环境的说明。
——适宜安装在 VDT
视觉作业环境内的,应提供65°及以上垂直角度的最大平均亮度;或
— 提示"灯具不适于安装在 VDT 视觉作业环境内"。
9.2.4 适宜时,提供 LED 模块和(或)LED
控制装置外壳最高温度的测量点及其温度。
9.2.5 灯具制造商应提供 LED 模块是否可替换及替换方法的说明。
如果可以替换,应提供对替换人员技术能力的规定,说明替换工作必须由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人员完
成,还是可以由用户自行完成。
如果不可以替换,应提供警告:"LED 模块不可以替换,如有损坏则灯具报废"。
注1:灯具尺寸推荐为4.3中的一种。
注2:根据灯具的结构,对应于一个灯具尺寸,适宜的安装孔尺寸可能是一个范围。
9.2.7 对使用整体式 LED 模块的灯具,制造商应提供 LED
模块额定的输入电流或输入电压以及输入
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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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性附录)
LED 灯的类型
图 A.1 给出了LED 灯的类型。
style="width:9.60694in;height:5.22014in" />
图 A.1 LED 灯类型的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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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灯具的C- 平面光度学坐标系统
C-平面系统是一组平面,其交集线(极轴)是通过光度中心的铅垂线。 C-
平面系统在空间内严格地
定位,并且不随灯具倾斜。
该系统通常用于室内照明和道路照明的光度测试中。在室内灯测试中,灯具的第三根轴是长轴,如
荧光灯的长轴,而在公共照明中,灯具的第二根轴通常平行于道路轴线。
在每个平面中各个方向的角度称 y, 图 B.1 的右图中垂直向下的是
y=0°,垂直向上是 y=180°。
style="width:9.67332in;height:7.95322in" />
图 B.1 C,γ 分布光度计的灯具方位
GB/T 30413—2013
(资料性附录)
室内灯具的距高比
室内安装灯具时要考虑节约用电和达到要求的照度数值指标外,还要求一定的照度均匀度。照度
均匀度与灯具的布置关系很大,而灯具的布置又涉及灯具的配光,因此,为了保证一定的均匀度,不同配
光应有不同的布置方式。灯具的布置方式采用两灯具安装间隔S 与安装高度MH
之比值S/MH 表示,
见图 C.1。
当两个类似的常规灯具以最大间距相邻时,在灯具下(P)
的直接照明主要来自其上方的灯具(A)
(图 C.1a)), 可能的最低照度是在两个灯具之间的中点(Q) ( 图 C.1 b)]。
由于两个灯具在灯下点的照度都只来源于一个灯具,所以灯下点照度相等,对一个工作面上方的给
定安装高度,选择的最大安装距离是使两个灯具间的中点得到灯下点一半的照度。
对一个方阵列布置的灯具,在灯具下(P) 直接照明主要来自其上方的灯具(A),
最低照度点是在相
邻灯具的正方形中心 R,
选择的最大安装距离是使灯具中心点得到灯下点1/4的照度。
style="width:4.07336in;height:1.58664in" />
俯视图
style="width:4.99329in;height:2.29988in" />
a)
style="width:4.42012in;height:3.73318in" />
户
俯视图
b)
图 C.1 距高比示意图
使用灯具的光强分布曲线,在一个规定的图形中很容易确定满足上述每个情况的最大距离(表达的
最大距高比没有量纲)。
本方法提供的确定灯具S/H 的方法可使被照面上均匀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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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性附录)
VDT 应用环境与亮度限制
对于工作场所中显示屏以垂直或有15°以内倾斜角使用时,应限制该场所使用的灯具从垂直角度
65°及以上角度的平均亮度。
表D.1 是 EN12464-1:2011 给出的室内工作场所使用灯具在VDT
环境下使用时的亮度限制值。
表 D.1 可以在平的屏幕上反射的灯具平均亮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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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413—2013
(资料性附录)
测量设备要求
E.1 积分球
积分球应足够大,确保在测量时挡板和自吸收造成的测量误差不会很明显。球体尺寸与被测样品
尺寸有关,见E.2。
积分球必须安装辅助灯来测量被测物体的自吸收。积分球光谱辐射计系统的辅助灯必须发射能覆
盖光谱辐射计光谱的宽带辐射。所以,通常使用石英卤钨灯。辅助灯在整个自吸收测量过程中的光输
出必须稳定。
根据球体的尺寸和用途,建议球壁内涂层的反射率为90%~98%,各个波长反射率相同。
如果球体有开口,必须考虑平均反射率。更高的涂层反射率有利于补偿平均反射率的下降。
E.2 球体几何结构
建议采用图 E.1 中的积分球光谱辐射计系统的球体几何结构测量。建议使用如图
E.1 a)4π几何
结构测量所有类型的样品,包括各向发光(4π)或前向发光(不考虑方向)。如图 E.1
b)2π几何结构可用
于仅前向发光(不考虑方向)的样品。
如果被测样品的壳体或支架太大不能用4π结构,也可使用2π结构。无论哪种几何结构,对于给定
尺寸的积分球应限制被测样品的尺寸,确保光的积分空间一致性和自吸收的准确修正。
作为指导,在4π几何结构中,被测样品的表面积应该小于球壁面积的2%。
style="width:4.56676in;height:3.62648in" />
a) 4π几何形,适用于各种类型的 SSL 产品
style="width:4.63331in;height:3.66578in" />
b) 2π几何形,适用于只有正向发光的 SSL 产品
图 E.1 用光谱辐射计测量时推荐采用的球体几何结构
在2π几何结构中,用于安装被测样品的开口直径应该小于球体直径的1/3。被测样品必须安装在
圆形开口中,这样,样品的前部边缘与开口的边缘齐平(也可以稍微在球体里面,保证所有发出的光都在
球体内)。开口边缘与被测样品(或标准灯)的缝隙可以用盖板覆盖(里面为白色),积分球里外完全隔
离,可以在一个正常日光照环境的房间里测量。见图 E.2 a)。
style="width:4.32006in;height:3.37326in" />GB/T 30413—2013
style="width:4.55338in;height:3.4133in" />
a)带盖板的样品安装 b)不带盖板的样品安装
图 E.2 被测样品的安装条件
如果缝隙无法遮蔽,则需要一个暗室(至少在开口处)以保证没有外部光线或反射光进入球内
见图E.2 b)。
无论哪种情况,被测样品必须安装到球体上以保证支撑材料或结构不会把热量传到球壁。
无论哪种几何机构,挡板尺寸必须尽量小并保证探头不会被样品或标准灯直接照射。建议挡板位
于距离探测器1/3到1/2球半径处。辅助灯也应该有个挡板,使其直射光线不会照射到探测器口或被
测样品。
全光谱辐射通量的标准灯通常为使用卤钨灯,其宽带光谱可校准光谱辐射计的整个视觉区域。对
于2π几何结构,需要只有前向发光的标准灯。例如带反射镜的有适当亮度分布的石英卤钨灯可作为标
准光源。在4π几何结构中,通常使用全方向亮度分布的标准灯,但也需要前向亮度分布的标准灯。注
意,如果燃点位置发生改变,标准灯的光输出也会改变。
E.3 光谱辐射计
可以使用机械扫描型或阵列型光谱辐射计测量。光谱辐射计最小光谱范围为380
nm~780 nm。
光谱辐射计的带宽和扫描间隔必须不大于5 nm。
GB/T 30413—2013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0413-2013 嵌入式LED灯具性能要求. 进一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