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学习GB-T 10288-2016 羽绒羽毛检验方法.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羽毛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抽样及试样处理、检验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羽绒羽毛及其制品填充料的检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529 纺织品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7685 羽绒羽毛
GSB 16-2763 羽绒羽毛标准样照
GB/T 1768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分率 moisture content
羽绒羽毛中所含水分质量占羽绒羽毛原重的百分率。
3.2
回潮率 moisture regain
羽绒羽毛中所含水分质量占羽绒羽毛绝干重的百分率。
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抽取,试样应具有代表性。
——从尚未打包的临时包中抽取;
——从已打包好的包装中抽取;
——从羽绒羽毛制品中抽取。
大货(包括羽绒羽毛包装和羽绒羽毛制品包装)的抽样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GB/T 10288—2016
表 1 大货的抽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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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羽毛绒抽样方法:从单个包装的上、中、下三个部位分别取样。
4.3.2 羽毛绒制品抽样方法:单个样品标称充绒量500 g
及以上的羽绒寝具等大件产品,应至少从三个
部位分别取样;其他羽绒制品应取全部填充物作为试验样品。
4.3.3
抽样用容器:水分率/回潮率检验试样应放置在清洁、完好、密封容器中;其他检验项目试样放置
在普通样袋中即可。
成分分析、种类鉴定和蓬松度试验应在恒温恒湿条件下进行,试验用大气条件按 GB/T 6529 规定
执行,样品需平衡24 h 及以上。其他检验项目可在室温或实际条件下进行。
混样槽,长(150 cm~200 cm)×宽(80 cm~100 cm),深度(20 cm~30
cm),底面离地面高度
(55 cm~65 cm)。 用木质或不锈钢等抗静电材质制成。
4.5.2.1
将全部样品置于混样槽中,采用"先拌后铺”"的方法,先用手将样品均匀,铺绒方法左起右落,右
起左落,交叉逐层铺平,然后用四角对分法反复缩至100 g。
在样品中心到边缘的中间圆形取样区,选择
均匀分布的5点用手指夹取取样。取样时注意应从顶部取到底部。若发现缩样后的样品仍不均匀,则
需反复缩样至规定的试样质量。
4.5.2.2
根据指定检验项目,按表2规定,分别称取相应质量的试样。
4.5.2.3 剩余样品用作留样。
各检验项目所需的试样数量应符合表2规定。
GB/T 10288—2016
表 2 各检验项目所需试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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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风、干燥、防虫的条件下至少保存半年。留样应注明标签,水洗和未水洗分开放置。
5.1.1.1
分拣箱,顶部为透明,箱内应保证充足的照明,易于操作。箱体尺寸:底部60
cm×40 cm,前高
5.1.1.2 分析天平,精确度0.0001g。
5.1.1.3 不锈钢直尺,长度15 cm 及以上,精度为1 .0
mm。
5.1.1.4
可用于盛放和称量各分离成分的容器,如烧杯等。
5.1.1.5 镊子。
5.1.2.1
成分分析包括绒子、绒丝、羽丝、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长毛片、大毛片、杂质的分离。
5.1.2.2 成分分析分两步进行:
——初步分拣,需要分离出包含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含陆禽
损伤毛和陆禽丝)、长毛片、大毛片、杂质;
--第二步分拣,从包含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中分离出绒子、绒丝和羽丝,如第二步分拣时仍
GB/T 10288—2016
存在水禽羽毛、杂质等其他成分,则需进一步分离。
样品如为纯毛片,不需要进行第二步分拣。
5.1.2.3 试样比照GSB 16-2763 的规定进行归类分离。
按表2规定,称取三份试样,放置在4.4规定的大气条件下,调湿24 h
后精确称重,记录初始质量, 精确到0.0001 g。
5.1.4.1 初步分拣操作方法
将检验试样及七个烧杯置于分拣箱内。用镊子挑出各类毛片,再用拇指和食指轻拂毛片,去除附着
的其他成分。将完整的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含陆禽损伤毛和陆禽羽丝)、长毛片、大毛片、包
含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杂质等七种成分分别置于不同容器中。
5.1.4.2 初步分拣的计算
分拣后分别称量并记录各容器中内容物的质量,精确到0.0001g。
将七个容器中的内容物质量相加,得出分拣后的总质量(m₁)。
以式(1)水禽羽毛含量为例,分别计算初步分拣所得的各种成分占分拣后总质量的百分比,计算结
果用%表示,按GB/T 8170 修约至0.1:
style="width:3.73997in;height:0.64658in" /> ………………………… (1)
式中:
mp—— 水禽羽毛质量,单位为克(g);
m₁— 初步分拣后所得的各种成分总质量,单位为克(g)。
5.1.5.1 异色毛分拣操作方法
完成初步分拣后,将各成分中的异色毛绒(含异色绒子、绒丝、羽丝、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
及其损伤毛、丝)一并拣出,进行称重(m₃), 精确到0.0001 g,
然后将异色毛绒成分各自放回原先的各成
分中去。
5.1.5.2 异色毛绒的计算
按式(2)计算异色毛绒含量,计算结果用%表示,按GB/T 8170 修约至0.1:
style="width:3.73336in;height:0.66in" /> ………………………… (2)
式中:
m₃— 异色毛绒的质量,单位为克(g);
m₁—— 初步分拣后所得的各种成分总质量,单位为克(g)。
5.1.6.1 第二步分拣的试样制备
将包含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在混样槽中混匀,采用"四角对分法"取0.2 g
以上的代表性试样
GB/T 10288—2016
(精确到0.0001 g), 并将五个及以上的容器置于分拣箱中。
5.1.6.2 第二步分拣操作方法
将试样中的绒子、绒丝、羽丝分别分拣后放入不同容器中。如果仍发现有水禽羽毛、陆禽毛(含陆禽
损伤毛和陆禽丝)、杂质等其他成分,应分别置于不同容器中。
5.1.6.3 绒子分拣方法
用镊子小心地夹住绒子(包括朵绒、未成熟绒、类似绒和损伤绒),上下轻摇5次,将附着物抖落。用
镊子小心地挑去缠绕在绒子上的羽丝或夹杂的杂质、小毛片等其他成分,不要特意挑出缠绕在绒子上的
绒丝。人为意外拉断的绒丝应放入绒子成分中。
5.1.6.4 第二步分拣的计算
第二步分拣结束后分别称量,并记录各容器中内容物的质量,精确到0.0001 g。
将各容器中内容物质量相加,得出第二步分拣后的总质量(m₂)。
以式(3)绒子含量为例,分别计算第二步分拣后所得的各种成分占分拣后总质量的百分比,计算结
果用%表示,按GB/T 8170 修约至0.1:
式中:
style="width:3.94671in;height:0.65904in" />
…… …………………
(3)
m₁—— 初步拣后所得的各种成分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 第二步分拣后所得的各种成分总质量,单位为克(g);
mp— 初步分拣所得绒子/绒丝/羽丝的混合物质量,单位为克(g);
m₁— 第二步分拣后的绒子质量,单位为克(g)。
5.1.7.1
初次分拣与第二步分拣相同成分的结果相加之和即为本次试验的该成分含量结果。
例如:第二步分拣的杂质含量与初步分拣的杂质含量之和为本次试验的杂质含量。
5.1.7.2
最终报告结果包括:绒子、绒丝、羽丝、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陆禽毛、长毛片、大毛片、杂质。
5.1.7.3
按同样方法对第二份试样进行检验,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用%表示,按
GB/T 8170 修约至0.1。
5.2.1.1 投影仪或显微镜,70倍以上。
5.2.1.2 分析天平,精确度0.0001 g。
5.2.1.3 可用于称量的容器,如烧杯。
5.2.1.4 镊子。
具体要求如下:
a) 样品标称鹅毛(绒)的,应进行鹅、鸭毛绒种类鉴定;
b) 样品标称鸭毛(绒)的,无需进行种类鉴定;
style="width:10.81336in;height:0.70004in" />GB/T 10288—2016
c)
标称绒子含量为\<80%的鹅毛(绒)需分别进行毛、绒种类鉴定,标称绒子含量≥80%的鹅绒仅
需进行绒的种类鉴定。
5.2.3.1 完成成分分析试验的试样制备:
将成分分析分拣出的绒子置于混样槽内,混匀铺平,采用四角对分法取0.1 g
以上的试样(精确到
0.0001 g)。
将成分分析分拣出的水禽羽毛、水禽损伤毛混匀平摊在混样槽内,采用四角对分法取1
g 以上的试
样(精确到0.0001 g) 。 如毛片少于1 g, 则取全部试样进行检验。
5.2.3.2 未进行成分分析试验的试样制备:
直接在4.5.2匀样和缩样的样品中采用四角对分法取足够的试样,在成分分拣箱内分离出0.1
g 绒
子试样(精确到0.0001 g) 和1.0 g 羽毛(精确到0.0001 g)。
用镊子取出绒子、毛片,分别整理,将绒子或毛片上粘着的绒丝等物去净,分别放在投影仪或显微镜
下比照 GSB16-2763
的相关内容进行分类鉴定。将确定的鸭毛(绒)、鹅毛(绒)和"不可区分毛(绒)"分
别置于容器中,称取并记录各容器中内容物质量(精确到0.0001 g),
分别计算其百分比含量。
5.2.5.1 鹅、鸭毛绒种类含量的初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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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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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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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2
完成成分分析试验后进行毛绒种类鉴定的鹅鸭毛绒计算
5.2.5.2.1 初步结果计算
按式(4)、式(5)、式(6)、式(7)、式(8)分别计算:
style="width:7.97334in;height:0.67342in" /> ( 4)
style="width:8.04005in;height:0.6732in" /> (5)
style="width:10.50672in;height:0.68662in" />· (6)
式中:
style="width:5.56661in;height:0.68662in" />
…………………
(7)
8)
style="width:8.63996in;height:0.68002in" />GB/T 10288—2016
5.2.5.2.2 最终计算
不可区分毛绒分别按已鉴别的鹅鸭比例归类后按式(9)、式(10)计算:
style="width:10.66673in;height:0.6534in" />
style="width:9.4732in;height:0.6534in" />…… (10)
5.2.5.3
未完成成分分析试验,仅进行毛绒种类鉴定的鹅鸭毛绒计算
按式(11)、式(12)、式(13)、式(14)分别计算:
style="width:8.24663in;height:0.68002in" /> (11)
style="width:8.47995in;height:0.64658in" /> (12)
style="width:8.74663in;height:0.6402in" /> (13)
style="width:8.25323in;height:0.68662in" /> (14)
5.2.5.4 仅进行绒种类鉴定时的鹅鸭绒计算
不可区分绒按已鉴别的鹅鸭比例归类后按式(15)、式(16)分别计算:
……… (15)
style="width:8.6in;height:0.6534in" />
………
(16)
5.2.6.1
完成成分分析后进行毛、绒种类鉴定的,以最终鹅毛绒含量报告;未进行成分分析而仅进行毛
绒种类鉴定的,以归类后鹅绒、归类后鹅毛含量报告;仅进行绒种类鉴定的,以归类后鹅绒含量报告。
5.2.6.2
按同样方法对第二份试样进行检验,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用%表示,按
GB/T 8170 修约至0.1。
5.3.1.1 蓬松度仪,防静电有机玻璃圆桶,高度至少500
mm, 内径为(288±1)mm。 压盘材料为聚甲基
丙烯酸甲酯,直径(284±1)mm, 质量为(94.25±0.5)g。
5.3.1.2
倒料桶,漏斗式,用铝或其他轻质材料制成,圆桶内径(40±0.5)cm,
高度(45±1)cm, 底部内径 为(16±0.5)cm, 底部处附有可开闭的底盖。
5.3.1.3 搅拌棒,木棒,棒长约600 mm, 直径约10 mm。
5.3.1.4 前处理箱,内部尺寸40 cm×40cm×40
cm,箱底为固定底板,上为活动盖板,四周绷以100目
不锈钢纱网,网面尺寸为35 cm×35 cm(边长±0.5 cm)。
5.3.1.5 蒸汽发生器,吹风压强0.3 MPa~0.35
MPa,加热功率1400 W~1800 W。
5.3.1.6 吹风机,额定功率1500 W。
GB/T 10288—2016
5.3.1.7 电子秤,称量盘尺寸20 cm×20cm
以上,最大称量3000 g 以上,精确到0.1 g。
5.3.1.8 秒表。
5.3.2.1 将 4 0 g
样品放入前处理箱并用木棒轻柔打散。
5.3.2.2 蒸汽发生器的喷头距前处理箱纱网10 cm~15cm
处,将蒸汽吹入前处理箱。每面吹15 s, 四
面共吹60 s。
5.3.2.3 将样品放置5 min~10 min。
5.3.2.4 吹风机距前处理箱纱网1 cm~2cm,
吹干样品,每面至少吹30 s, 四面共吹2 min 以 上 。
5.3.2.5
用手检查样品是否全部干燥,如未干燥,继续吹风至样品全部干燥。
5.3.2.6 将装有40 g
样品的前处理箱在标准大气环境下平衡24 h 以上。
5.3.3.1 称重:用漏斗式倒料桶称取(30±0.1处理后的试样。
5.3.3.2
打开倒料桶底盖让全部试样缓慢飘落到蓬松度测量桶内。移开倒料桶,用搅拌棒轻轻把试样
表面拨匀并铺平。
5.3.3.3
盖上压盘,待压盘自然缓慢下降至试样表面开始计时,2 min
后记录压盘对应的蓬松度仪刻
度值。
5.3.3.4 同一试样重复测试三次。
以三次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单位为 cm, 按 GB/T 8170修约至0. 1。
5.4.1.1 水平振荡器,频率(150±2振荡幅度(40±2)mm, 可定时。
5.4.1.2 磁力搅拌器。
5.4.1.3 标准筛,孔径150目,高度6 cm, 直径20 cm。
5.4.1.4
微量滴定装置,微量滴定管或移液枪,精确度0.01 mL。
5.4.1.5 秒表。
5.4.1.6 广口塑料瓶,可加盖密封,容量2000 mL。
5.4.1.7 三角烧杯,250 mL。
5.4.1.8 烧杯,1000 mL,2000 mL。
5.4.1.9 吸管,10 mL。
5.4.1.10 量筒,5 mL,100 mL。
5.4.2.1 硫酸,3 mol/L。
5.4.2.2 高锰酸钾溶液,0.02 mol/L, 参 照GB/T 601
配制稀释或外购标准溶液。
配制的溶液应放入棕色瓶中避光保存。
5.4.2.3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符合GB/T 6682
三级水的规定。
GB/T 10288—2016
按表2规定,称取两份试样,分别放入两个2000mL 塑料广口瓶中,加入1000 mL
蒸馏水,加盖密
封后手动摇匀至试样完全被浸湿。
5.4.4.1 将装有试样的广口瓶水平放置在振荡器中振荡30
min, 振荡为水平方向(见图1)。如果样品 在广口瓶中震荡5 min
后仍未完全被水打湿,则需要用手再次摇动。
style="width:4.10671in;height:2.42in" />
图 1 塑料广口瓶的振荡方向
5.4.4.2
用150目标准筛过滤检验试样,不要挤压过滤物,将滤液收集于2000 mL 烧 杯 中
。
5.4.4.3 用量筒量取100 mL 试样滤液,加入250 mL
三角烧杯中。
5.4.4.4 加入浓度为3 mol/L 的 硫 酸 3 mL,
将烧杯放于磁力搅拌器上震荡,同时用微量滴定管逐滴滴 入0.02 mol/L
高锰酸钾溶液,直至杯中液体呈淡粉红色,并持续1 min
不褪色(用秒表计时),记录所消 耗的高锰酸钾溶液的毫升数(V₁)。
5.4.4.5 制作空白对照样品:用量筒量取100 mL
蒸馏水放入 一 个250 mL 的三角烧杯中,按5.4.4.4 方
法对空白对照样进行检测,记录所消耗的高锰酸钾溶液的毫升数(V²)。
按式(17)计算,并按5.4.4的规定对第二份试样进行检验,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单位为 mg/100 g,按 GB/T8170 修约至0 . 1。
耗 氧 量 =(V₁-V₂)×80 ………………………… (17)
式 中 :
V₁—— 滴定100 mL 样液所消耗的高锰酸钾溶液的毫升(mL) 数 ;
V₂—— 滴定100 mL 水所消耗的高锰酸钾溶液的的毫升(mL) 数 ;
5.5.1.1 水平振荡器,频率(150±2
振荡幅度(40±2)mm, 可定时。
5.5.1.2 标准筛,孔径150目,直径20 cm, 高 度 6 cm。
5.5.1.3
普通浊度计,带刻度玻璃管或有机玻璃管,内径(32±1)mm, 高度1000 mm,
位于玻璃管底部 的双十字线塑料片或陶瓷片见图2,线粗0 . 5 mm,
双线之间间距为1.0 mm。
GB/T 10288—2016
style="width:3.46668in;height:2.5267in" />白色塑料片/陶瓷片上刻有黑色双十字线
图 2 双十字塑料片或陶瓷片
5.5.1.4 专用浊度检测仪,波长范围400 nm~800nm,
测量光程100 mm, 吸光度准确度±0.008 A(0~
1A), 稳定性0.002 A(5 min)。
5.5.1.5 三角烧杯,250 mL。
5.5.1.6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符合 GB/T 6682
规定的三级水。
5.4.4.2 的规定,准备两份试样,也可直接采用耗氧量检验的制备样液。
浊度的检测方法有两种:A 法(目测法)和 B
法(专用浊度检验仪法)。当发生争议、仲裁检验时,以
B 法为准。
5.5.3.1 A **法(目测法
将清洗干净的双十字线塑料片或陶瓷片放在普通浊度计的底部,将滤液倒入普通浊度计中,待气泡
消失后逐渐放出滤液,在光源为6001x~10001x
的日光或人工光源下从顶端观察双十字线,直到能看
清两条十字线(对照GSB16-2763
规定5级制中的2级)为止,记录能看清双十字线的最高高度,单位以
mm 表示。
5.5.3.2 B **法(专用浊度检测仪法
将样液注入专用浊度检测仪测量皿中测定。使用前应制作"吸光度-
目测值"工作曲线并在检测仪
中输入工作曲线回归方程。"吸光度-
目测值"数据要求至少30组,且其中的"目测值"应均匀分布于
50 mm~1000mm 之间。测定时直接读取浊度检测仪显示的 mm 值。
按5.5.3的规定对第二份试样进行检验,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单位为
mm, 按
GB/T 8170修约至1。
5.6.1.1
索氏抽提器及其配套的抽提球形烧瓶,规格250 mL。
5.6.1.2 恒温水浴锅。
5.6.1.3 循环水冷却器。
5.6.1.4 干燥器。
GB/T 10288—2016
5.6.1.5 通风柜。
5.6.1.6 通风干燥箱。
5.6.1.7 分析天平,精确度0.0001 g。
5.6.1.8 脱脂滤纸。
5.6.1.9 无水乙醚,分析纯。
5.6.1.10 烧杯,150 mL,250 mL。
按表2规定,称取两份试样,分别放于250 mL
烧瓶中,在(105±2)℃干燥箱中烘至恒重,精确称
量,精确至0.0001 g。
5.6.3.1
将烘过的试样分别放入两个滤纸筒,分别放入两个预先洗净烘干的抽提器中。在另一个预先
洗净烘干抽提器中放入一个空滤纸筒作为空白对照。
5.6.3.2
把抽提器按顺序安装好,接好冷凝水,在每个预先洗净烘干并称量过的抽提球形瓶中各加入
120mL
的无水乙醚,使其浸没滤纸筒并越过虹吸管口产生回流后流入抽提球形瓶中。
5.6.3.3
将其放入恒温水浴锅中(恒温水浴锅的温度可根据无水乙醚的实际回流次数决定。若回流太
快则降低水浴锅的温度;若回流太慢则升高水浴锅的温度,可先将温度设置为50℃)。
5.6.3.4
接上抽提器,控制回流20次~25次(每小时回流5次~6次,回流时间约4 h),
完成抽提的乙 醚应进行回收。
5.6.3.5
将留有抽提脂类的三个球瓶放入(105±2)℃通风干燥箱中烘至恒重,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
至室温,30 min 后分别称取质量。
按式(18)计算,并按5.6.3的规定对第二份试样进行检验,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用%表示,按 GB/T 8170 修约至0. 1。
式中:
style="width:3.58012in;height:0.6124in" />
…………………………
(18)
m₄— 已恒重的带残脂的球瓶质量减去原空瓶质量,单位为克(g);
ms—— 抽提后空白对照球瓶质量减去原空瓶质量,单位为克(g);
m6—- 烘干后的羽毛绒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5.7.1.1 恒温箱。
5.7.1.2 天平,精确度0.1 g。
5.7.1.3 带盖广口瓶,1000 mL,
在室温和50℃条件下都是无味的。
具体要求如下:
检验员应无嗅觉缺陷,吸烟爱好者、用重香味化妆品者、传统的香味或烟草使用者等不适合作
GB/T 10288—2016
为检验人员。
-—检验员在检验前一天内不得吸烟、饮酒、食用刺激性食物。
——气味检验前,检验员不能使用化妆品,应用无气味的水洗手和漱口。
5.7.3.1 将两个1000 mL
带盖广口瓶用水清洗干净,烘干冷却待用。
5.7.3.2
从两份在无异味环境中松散放一天的羽毛绒试样中各称取(10±0. 1)g,
分别放入两个已处理 过的广口瓶内,盖上瓶盖。
5.7.4.1 将试样瓶放入恒温箱内,用(50±2取出冷却至室温。
5.7.4.2
在无异味环境中开启瓶盖,嗅辨气味。鼻子距离试样表面不大于5 cm。
5.7.5.1
如两份试样中有一份含有明显的、令人讨厌的气味,则判定为不合格,否则判为合格。
5.7.5.2
检验至少需三位检验员参加,以半数以上相同的评判结果作为检验结果。
5.8.1.1 分析天平,精确到0.01 g。
5.8.1.2 pH 计,带玻璃电极,精确度0.1。
5.8.1.3 标准筛,孔径150目,高度6 cm, 直径20 cm。
5.8.1.4 水平振荡器,频率(60±2振荡幅度(40±2)mm, 可定时。
5.8.1.5 量筒,100 mL。
5.8.1.6 烧杯,100 mL。
5.8.1.7 带玻璃塞子的三角烧瓶,250 mL。
5.8.1.8 扁头玻璃棒。
5.8.1.9 塑料手套。
5.8.1.10 剪刀。
5.8.1.11 缓冲液:
——邻苯二甲酸缓冲液:0.05 mol/L 溶液,25℃时其 pH 值为4.0;
— 硼酸钠缓冲液:0.01 mol/L 溶液,25℃时其pH 值为9. 18。
5.8.1.12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符合 GB/T 6682
三级水的规定。
用剪刀将两份5 g 左右的羽毛绒分别剪成两份约5 mm
长度的碎片。戴上塑料手套,以避免手与
样品的直接接触。
5.8.3.1 从剪碎的样品中称取(1±0.01试样,放入一个装有70 mL 煮沸蒸馏水的250 mL 三角烧瓶
中,用扁头玻璃棒搅拌使其完全湿透,盖上玻璃塞后用力摇匀。室温下放置3 h,
期间不时用手或用水
平振荡器振荡。
GB/T 10288—2016
5.8.3.2
在不去除试样的情况下将水温调到(25±1)℃,并将萃取液倒入100 mL
烧杯中(用150 目 标 准筛过滤试样以防止带入羽毛绒)。
5.8.3.3
在(25±1)℃的情况下迅速把电极浸没到液面下至少10 mm 的深度,静置直到 pH
示 值 稳 定 并记录。
在 用pH 计测定前,应先用标准缓冲液校准。
以两次检验的平均值作为样品的酸度(pH 值)结果,按 GB/T 8170 修约至0 .
1。
供需双方可事先约定或按表3规定进行评价。
表 3 酸 度(pH 值)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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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篮烘箱,内置天平精确度0.01 g。
按表2规定,称取二份规定质量的试样,放入密封容器中。
5.9.3.1
将二份试样从密封容器中取出,迅速均匀地分别放于八篮烘箱的两个吊篮内,移入烘箱,用烘
箱内置天平逐一称取试样质量,精确至0 .01 g 并 记 录 。
5.9.3.2
调节烘箱温度控制在(105±2)℃,烘后称重,直至恒重。
如果使用自动八篮烘箱,按其说明书操作程序进行。
按式(19)计算水分率,按式(20)计算回潮率,以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用%表示,按
GB/T 8170 修约至0 . 1。
style="width:3.50665in;height:0.53988in" />
style="width:3.48666in;height:0.56672in" />
(19)
(20)
式 中 :
m ——烘干前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o—— 烘干恒重后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供需双方可事先约定或按表4规定进行评价。
GB/T 10288—2016
表 4 水分率/回潮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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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试样描述,包括品名、规格;
c) 试验温度、相对湿度及试样状态调节;
d) 使用的设备名称、型号,必要时说明选用的参数;
e) 试验结果;
f) 试验人员、日期:
g) 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或影响试验结果的因素。
style="width:12.31999in" />style="width:12.31999in" />GB/T 10288—2016
GB/T 10288—2016《羽绒羽毛检验方法》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9日批准,自2020年
11月19日起实施。
5.3.1.4 前处理箱"
" … 四周绷以100目不锈钢纱网 ……"修改为" ……
四周绷以14目~16目不锈钢纱网,孔径大小
1.00 mm~1.19 mm … … "。
二、"5.3.3 操作方法"
5.3.3.2 ~[5.3.3.4](https://5.3.3.4
5.3.3.2
打开倒料桶底盖让全部试样缓慢飘落到蓬松度测量筒内。移开倒料桶,握住搅拌棒的最顶端,
将搅拌棒沿着筒壁伸至圆筒底部,使搅拌棒一边小幅度、缓慢地摇晃,
一边上升,从而使羽绒变松。从圆 筒壁不同的区域重复该过程5次,每次搅拌10
s~15s。 盖上压盘,待压盘自然缓慢下降至试样表面开 始计时,60 s
后记录压盘对应的蓬松度仪刻度值。
5.3.3.3 取出压盘,再按5.3.3.2重复测试两次。
5.3.3.4
对第二份试样按5.3.3.2~5.3.3.3步骤进行测试。
三、"5.3.4 结果计算"
删除原标准中5.3.4"以三次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内容,替代为"以二份试样六次结果的平均
值为最终结果"。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10288-2016 羽绒羽毛检验方法. 进一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