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3583-2017 陆上石油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程.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平原、沙漠、山区、黄土塬、水陆交互带)二维(含宽线)和三维地震资料采集的设

计、野外施工、质量检验与评价、资料整理及验收等工序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平原、沙漠、山区、黄土塬、水陆交互带)二维(含宽线)和三维地震资料采集的全

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 5171 陆上石油物探测量规范

SY/T 5769 陆上地震勘探辅助数据 P1/90 格式

SY/T 6290 地震勘探辅助数据 SPS 格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平原 plain

地形起伏相对高差较小,车辆通行便利的广阔平缓地区。

3.2

山区 mountain

地形起伏剧烈,相对高差较大,车辆通行困难的地区。

3.3

黄土塬 loess

表层被巨厚黄土所覆盖,地形起伏剧烈,冲沟发育,车辆难以通行的地区。

3.4

沙漠 desert

地面为沙所覆盖,表层疏松、气候干燥、植物稀少,通行不便的地区。

3.5

水陆交互带 transitional zone

湖泊区、沼泽区、水网区、滩涂、潮间带、极浅海等水陆交互地带。

3.6

城区 urban area

地震采集施工范围内面积在10 km² 以上的城镇、工矿区。

3.7

障碍区 obstacle

地震采集施工范围内面积在10 km²
以下,不能够正常通过的村镇、工矿及其他复杂地表地区。

\|等;

设计前 也调杏和利用

/2-d

Xmx) 等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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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三维观测系统

4.5.2.1 三维观测系统设计原则

三维观测系统设计宜遵循以下原则:

a) 面元道集内炮检距分布均匀;

b) 共中心点或共反射点覆盖次数分布均匀;

c) 静校正耦合较好(线距小、线束滚动距离小);

d) 波场连续性好(不同域相邻道有连续的波场采样);

e) 观测系统、组合图形对称采样原则;

f)
复杂地表条件下,可根据踏勘情况,确定出既适合于工区地表条件,又有利于改善资料品质、有
较强跨越能力的多种三维观测系统;

g) 充分利用设备资源,在满足预期地质任务的前提下降低采集费用。

4.5.2.2 三维地震观测系统设计参数

三维地震观测系统设计主要参数为:

a) 面元边长(b):
是指相邻叠加道的距离。面元边长应满足防止出现空间假频(混叠频率)和满足

横向分辨率的要求。

满足最高无混叠频率的计算见式(8)、式(9)。

式中: b 、—

b,—

纵向面元边长,单位为米(m);

横向面元边长,单位为米(m);

style="width:1.95345in;height:0.59238in" />

style="width:1.96006in;height:0.60016in" />

…………………………

…………………………

(8)

(9)

Um— 目的层上一层的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fmax—— 最高无混叠频率,单位为赫兹(Hz);

0、 ——纵向地层最大视倾角,单位为度(°);

0、 ——横向地层最大视倾角,单位为度(°)。

在每个优势频率的波长内,至少有2个采样,与此相应的面元边长就能有良好的横向分辨率,见式

(10)。

style="width:1.26669in;height:0.59334in" />

………………………………

(10)

式中:

b —— 面元边长,单位为米(m);

fdom— 目的层主频,单位为赫兹(Hz);

Um ——目的层上一层的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在信噪比高、构造较简单地区,原则上面元边长是目标尺度的四分之一,复杂区可适当减小面元

尺寸。

b) 总覆盖次数(N):
是指纵向覆盖次数与横向覆盖次数之积。总覆盖次数选择应不少于最佳品
质二维覆盖次数的三分之二,并满足地下共中心点覆盖次数分布均匀。为克服其横向介质的

非均匀性,应满足横线方向有足够的覆盖次数。

纵向覆盖次数见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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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N 、——纵向覆盖次数;

n —— 排列内一条接收线道数;

style="width:1.20659in;height:0.55916in" />

…………………………

(11)

d 、— 纵向激发点移动间距相当道距的个数。

横向覆盖次数见式(12)。

style="width:1.50002in;height:0.6534in" /> ………………………… (12)

式中:

N,— 横线方向覆盖次数;

P — 排列不动所需的激发点数;

R - 接收线数;

d,— 线束滚动距离相当横向激发点距的个数。

c) 最大的最小炮检距(Xmm):
是由两条相邻接收线和两条相邻激发线构成的中心点的 CMP 面元
中最小炮检距,Xmm一般不大于1.0~1.2倍的最浅目的层深度。在线束状观测方式时,激发线

距(SLI) 和接收线距(RLI) 与 Xmm之间的关系约为式(13)。

Xmim≈√RLI²+SLP ………………………… (13)

式中:

Xmin— 最大的最小炮检距,单位为米(m);

RLI—— 接收线距,单位为米(m);

SLI—— 激发线距,单位为米(m)。

d) 最大炮检距(Xmax): 应满足4.5.1.1 d) 的要求。

e) 偏移孔径(M):

1) 大于第一菲涅尔带半径,见式(14)。

style="width:2.10669in;height:0.71346in" /> ………………………… (14)

式中:

M — 偏移孔径,单位为米(m);

— -叠加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to — 目的层双程反射时间,单位为秒(s);

fdom——目的层主频,单位为赫兹(Hz)。

2) 满足绕射波能量较好收敛的原则,见式(15)。

M>Z×tan30 ………………………… (15)

式中:

M— 偏移孔径,单位为米(m);

Z — 最深目的层深度,单位为米(m)。

30°范围可包含绕射能量的95%。

3) 大于倾斜目的层偏移的横向移动距离,见式(16)。

M>ZXtanmax ………………………… (16)

式中:

M — 偏移孔径,单位为米(m);

Z —— 最深目的层深度,单位为米(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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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mx—— 最深目的层最大倾角,单位为度(°)。

偏移孔径(M) 应选择上述因素中的最大值。

f) 覆盖次数渐减带大约是目的层深度的20%。

g)
炮检方位角(α):在地层倾角较大的地区,炮检方位角限定应考虑当前资料处理的能力,检查
因方位角不同产生的动校正时差,限定横向最大炮检距和炮检方位角的变化。

根据共深度点时距曲线方程(见式17),可计算 CMP
时距曲线,并用一种最佳拟合速度进行动校

正,动校正后各道的剩余动校时差最大值小于或等于八分之一地震波视周期。

style="width:3.81329in;height:0.70004in" /> (17)

式 中 :

φ — 地层倾角,单位为度(°);

α —— 炮检连线和反射界面倾向的夹角,单位为度(°);

t —- 传播时间,单位为秒(s);

to — 零炮检距的双程旅行时,单位为秒(s);

X — 炮检距,单位为米(m);

Vms—— 均方根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宽方位角采集设计不考虑此限定。

4.5.2.3 不规则观测系统设计原则

不规则观测系统设计应遵循如下原则:

a)
通过工区调查,在障碍物区无法正常设置规则的激发线和接收线时,可设计不规则观测系统;

b) 实测障碍物的位置和范围;

c) 不规则与规则观测系统的 CMP 网格能拼接;

d) 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尽可能进入障碍物区布设激发点和接收点;

e) 应 分 析 CMP
点覆盖次数、方位角、炮检距的分布,合理调整激发点、接收点位置和间距,以减
少主要目的层覆盖次数丢失和炮检距分布不均匀性。

4.5.2.4 三维地震观测系统表述

三维地震观测系统表述应反映出主要观测参数,炮点、检波点的相对位置和炮点线相对接收线的形

状。表述方式如下:

a) 规则观测系统一般表述为:"接收线数 L× 炮 点 数 S×
单条接收线的接收道数 T× 下束滚动接

收线条数 R+ 形状";

示例:"20L×14S×168T×2R
砖墙式"代表20线14炮单线168道横向滚动2条接收线砖墙式激发观测系统。

三维纵向观测系统表述按二维观测系统表述,即:

单边放炮:大号炮"Xmax-Xmin- △x" 或小号炮"△x—Xmin—Xmax"

中间放炮:"Xmax—Xmin- △x—Xmin—Xmax"

b)
不规则观测系统一般按接收线、炮点线及相对形状来表述,如"网状三维"等。
注:纵向是指平行接收线方向,横向是指垂直接收线方向。

4.5.3 模拟正演

有条件时,通过射线追踪、波动方程的方法进行模型正演,论证分析道距、炮检距等参数的选择,研

究不同构造部位的地震波波场,指导观测系统设计及可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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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激发因素

4.5.4.1 激发要求

激发要求如下所示:

a) 激发参数选择应考虑较宽的激发地震波频带和足够的能量;

b) 应考虑虚反射的影响,降低面波、声波干扰,使目的层有一定的信噪比。

4.5.4.2 井炮激发

采用井炮激发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
井中激发的激发深度宜在潜水面或高速顶以下,选择合适岩性,降低面波和声波干扰,使记录
有较高的信噪比。有条件时可通过双井微测井方法确定激发井深;

b) 组合井激发时,组合井距应大于爆炸半径的2倍。

4.5.4.3 可控震源激发

采用可控震源激发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
采用可控震源激发时,扫描频带宽度应适合地层反射的响应,扫描长度、振动台次、扫描方式、
出力等参数设计,应有利于改善子波和提高信噪比;

b)
采用可控震源滑动扫描采集方式施工时,应综合考虑勘探目标、地表条件、工作量、数据质量、
经济效益等因素,滑动时间的确定应保证力信号最强谐波不影响相邻振次的基波,滑动时间通
过仪器设置,不应小于记录时间;

注:可控震源滑动扫描 Vibrator
Slip-Sweep是一种多组可控震源采用相同的扫描频率连续激发的高效采集方法,
下一组可控震源可以不必等待上一组可控震源扫描的记录结束即可开始振动,不同组可控震源相邻扫描的时

间间隔称为滑动时间。通过相关处理可以将多组可控震源连续激发的记录分离成各自的记录。

c)
采用可控震源高保真采集方式施工时,应选用适宜吨位的可控震源,以确保足够的激发能量;
扫描方式应不少于可控震源的台数,以确保记录能够分离;可控震源扫描的初始相位应进行优
选编排,以确保数据分离品质;每一台可控震源所在的炮点位置应能被正确地测定,炮点位置
应与每台可控震源每次扫描的力信号一一对应,以确保记录的正确分离;为了减少可控震源间

的相互干扰,各台可控震源应保持合适的距离。

注:可控震源高保真地震数据采集 High Fidelity Vibratory
Seismic(HFVS)是通过从记录的可控震源驱动信号中
分离出单台可控震源记录的数据采集方法,依靠增加绝对频带宽度、减少相关子波边叶畸变以及预置较稳定的
子波提高数据的分辨率。通常采用多台可控震源在不同激发点(每个激发点一台可控震源)同时激发,并在辅

助道中记录每台可控震源每次扫描的特征信号(参考扫描、平板加速度、重锤加速度和力信号)。

4.5.4.4 气枪激发

采用气枪激发时,应考虑气枪的沉放深度、枪阵、枪数,应有足够的激发能量和有效的频带宽度。

4.5.5 接收因素

4.5.5.1
检波器类型选择应适合于不同地质目标需要和地震、地质条件。

4.5.5.2
检波器组合要有利于压制规则干扰和环境噪音干扰,有效波基本不被削弱,尽可能保护好高频
有效信息,具有较高的信噪比和分辨率。

4.5.5.3
根据表层结构参数对同一道组合高差引起的时差进行计算,其时差应小于反射波视周期的四
分之一,组合高差按式(18)计算。

△h =v/(4fdom)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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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h — 同一道内检波器组合高差,单位为米(m);

v — 近地表地层的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fdom— 最浅目的层反射波主频,单位为赫兹(Hz)。

4.5.5.4
当采用可控震源高保真采集方式时,检波器宜采用点接收,施工时应注意避开环境干扰的

影响。

4.5.6 仪器因素

4.5.6.1
应根据采集方法、技术要求和环境条件等选择相应类型的地震仪器。

4.5.6.2
应根据勘探目标、地震信号特征、仪器特点等合理地选择地震仪器工作因素。

4.5.6.3 记录长度应满足最深目的层成像需要,
一般为最深目的层反射t。时 间 + 2 s 较为合适。

4.5.6.4
当采用可控震源高保真采集方式时,仪器应记录相关前的数据,还应配备相应的软件对记录的
辅助道信号、可控震源的 DGPS 坐标及相位和畸变进行实时监控。

4.6 表层结构调查和野外静校正

4.6.1 表层结构调查

4.6.1.1
一般情况下,采用小折射或微测井等方法调查低、降速带的厚度和速度。沙漠区应进行沙丘曲
线调查;山区应针对不同的岩石类型和风化程度,进行山地岩石速度调查;水陆交互带应进行水深调查;
低降速带巨厚区可以采用小折射-微测井联合调查。有条件时在工区内布设若干个双井微测井测量,确
定虚反射界面,了解表层结构对能量的吸收与衰减。

4.6.1.2
表层控制点的密度应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工区低、降速带的变化为原则,二维表层控制点的密度
一般情况下2 km
一个点,复杂地区相应加密,以控制表层结构的变化,但在建有表层数据库的地区,可
以 5 km~10km 一个点。三维表层调查点的平均密度一般2 km²
一个点为宜,复杂地区相应加密。山
区勘探原则上根据工区的复杂程度以设计中规定的密度为准,在施工范围的周边应合理布设表层调
查点。

4.6.1.3
各种调查方法应有一定的重复验证点并进行相互验证。

4.6.1.4
在地表条件较好地区,可采用重锤激发小折射方法,应考虑重锤的激发能量,取得的资料初至
起跳干脆、清晰,系统延迟时间误差不大于采样间隔的2倍。

4.6.2 野外静校正

4.6.2.1 基准面确定

基准面确定的原则为:

a)
二维地震工区建立全区统一基准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平面、斜面和浮动基准面,尽可能接
近地表,浮动基准面波长大于最大炮检距的两倍,波动幅度小于四分之一波长;

b)
三维地震静校正选择水平基准面,或用浮动基准面过渡,再校正至水平基准面;

c) 同一工区或相连接工区采用统一的基准面。

4.6.2.2 静校正量计算方法

静校正量计算方法如下:

a)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模型法进行静校正量计算,当地形起伏较大且具有较稳定的折射界面时,
宜采用初至静校正法;在表层结构复杂地区宜采用层析静校正方法。

b) 二维静校正量计算时,在测线交点处或工区拼接处模型闭合、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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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试验方案

试验方案制定应充分利用以往资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试验。

4.7.1 试验目的及内容

4.7.1.1
地震采集因素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调查勘探工区内目的层的地质与地球物理特征,为正确选择
最佳地震采集方法和参数提供依据,以取得较好的地震资料采集效果。

4.7.1.2
试验目的、项目、内容应明确,试验参数要具体、针对性及统计性要强。应对室内分析无法确定
的施工参数和对采集质量有影响的施工参数进行重点试验。

4.7.1.3
试验的内容应根据试验的目的、地质任务、工区地震地质条件、以往资料存在的问题而拟定。
试验内容包括表层结构调查、干扰波和环境噪音调查、地层响应特征、激发因素、组合检波、仪器因素、观
测系统等。采用可控震源激发时应对扫描长度、台次及组合、出力和扫描频带等参数进行试验。采用气
枪震源时,应对气枪沉放深度、不同枪阵、不同枪数等参数进行试验。山地、戈壁、沙漠、黄土塬地区施工
时,可考虑不同炸药类型及爆炸速度的对比试验。

4.7.2 试验方案编制

4.7.2.1
试验方案设计前要收集以往资料,分析工区存在的地质和地球物理问题,调查工区表层、深层
地震地质条件,并进行方法技术论证。重点试验应进行现场踏勘。

4.7.2.2
系统试验点应选择在测线交点处或其他有典型代表性的地段,试验点分布应比较均匀。试验
考核点或段(束)应选择在不同表层、不同深层地震地质条件、能控制全区的地方进行。试验段(束)应进
行现场踏勘。

4.7.2.3 在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试验方案。

4.7.2.4
采集试验设计编写内容包括:试验的任务、目的、试验区的地质情况、地震工作程度及存在问题
的分析,方法论证结果、试验方案及参数、试验要求及工作量,资料现场处理分析项目及要求。

4.7.3 试验工作要求

试验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

a)
试验目的明确,针对性强,因素单一,关键参数应重复试验,使其有统计性;

b) 试验点(段)应实测,提交相应测量成果;

c) 试验点应进行低降速层测定;

d) 新工区应做系统试验,全面分析试验资料;

e) 规范整理试验分析资料,记录备案。

4.8 技术设计编写

4.8.1 技术设计编写内容

设计名称为"××年度××盆地(××地区)二维(三维)地震资料采集技术设计"。

主要内容包括:工区范围、工区概况、地震地质条件、资料品质现状、地质任务、技术指标、测线(束)
布置、工作量、野外采集参数论证、拟定采集方案、试验方案、主要施工设备、施工质量指标、HSE
管理要

求,对野外采集的工程进度安排和要求等。

4.8.2 技术设计附图

4.8.2.1 二维地震技术设计应提交如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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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二维地震勘探部署图:图面以主要目的层(或基底反射层)等T。图或深度构造图为背景,标出
工区内主要地物及探井,测线位置和测线号,图框应有坐标或经纬度,并有图例、说明、责任表
和日期,设计图比例尺宜大于1:50000,地震勘探新区可以采用其他地球物理方法(重力、磁
力、电法等)的成果图作为部署图的背景;

b)
二维地震勘探设计图:图名为"××年度××盆地(××地区)二维地震测线设计图",图面以卫
星图片或地形为背景,标出测线位置、测线号、起止桩号,图框应有坐标或经纬度,比例尺宜大

于 1 : 5 0 0 0 0 。

4.8.2.2 三维地震技术设计应提交如下附图:

a)
三维地震部署图:图面以主要目的层等深线或等时线为背景,明确地标出施工面积、资料面积、
满覆盖面积,标出工区内主要地物及探井,比例尺宜大于1:50000;

b)
三维地震施工设计图:图面需画出详细的地物、束线位置及编号等,比例尺宜大于1:25000;

c)
三维地震束线位置图:画出全部接收点、线,激发点、线,注明束线号和桩号,比例尺宜大于
1:25000。亦可与施工设计图合并编绘;

d)
观测系统类型图:将观测系统参数设计的结果用图表示,给出一个完整的排列图形及一个排列
的接收点和激发点;

e) 应用不规则观测系统施工时,应单独绘出三维地震施工设计图、CMP
点位置图和最浅目的层、 主要目的层覆盖次数平面分布图。

5 地震资料采集施工要求

5.1 健康、安全、环保要求

野外施工作业的健康、安全和环保(HSE) 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2 施工前验收工作要求

施工单位应根据技术设计编制施工计划,做好开工前的验收工作:

a) 仪器(含采集站)的年检或月检;

b) 遥控爆炸系统同步精度的检验;

c)
可控震源振动性能测试与信号校准、有线一致性测试、无线一致性测试、外接加速度表测试;

d) 气枪枪控系统测试;

e) 检波器测试和系统极性测试;

f) 测量仪器的校验和检定;

g) 其他装备的检修和检验;

h) 人员、装备配备情况;

i) HSE 管理;

j) 质量管理。

所有在用的勘探设备都应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取得合格检测记录或检定合格证后,方可进行

试验和投入生产

5.3 测量工作要求

测量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SY/T 5171 的规定执行。

5.3.1 测线的偏移和变观

5.3.1.1
二维测量在遇障碍物时,可考虑提前偏移,转折边的方位角与设计测线方位角之差不大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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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不大于16°),偏离设计测线的最大垂直距离小于四分之一线距(山区小于二分之一线距),其转折

点应是激发点或接收点,转折段长度应大于1 km, 并回到原测线的位置和方位上。

5.3.1.2
二维采用弯曲测线施工时,要做好踏勘、选线工作,测线转折方位角一般应小于30°,转折点为
激发点或接收点,并且绘出1:10000的平面施工布置图。严重弯曲的地段应增加激发点位,加密观测
接收,确保覆盖次数,并进行地震采集方法论证。

5.3.1.3
三维施工时,如遇各种地面障碍无法放样布设激发点,可偏移激发点。在安全和地形允许的情
况下,三个以上连续偏移的激发点应位于障碍物的两侧(当激发点位于附加段时,可以优先考虑向满覆
盖一侧偏移),就近偏移,不应与其他正常激发点重合。偏移的激发点应实测,确保施工正确及覆盖次数
的均匀性。遇大型障碍时,采用特殊观测系统施工。

5.3.1.4
沙漠施工,条件允许时测线宜避开高大沙丘,沿沙谷布设。

5.3.2 测线(束)实测

5.3.2.1
施工前需对工区内的设计测线进行实地踏勘,折线或弯线施工选线后的测线需经雇主批准后
方可施工。

5.3.2.2
根据地震勘探任务书给出的坐标原点的坐标和方位角推算设计测线(束)的物理点坐标。

5.3.2.3 测线(束
a) 所有物理点应实测坐标与高程,并按规定提供测量成果;

b) 放样的接收点和激发点应设立明显、牢靠的标志;

c) 测站应有牢固的测站标识标明位置;

d)
两队同年施工同一条测线,先施工者应向后施工者提交接点的测量成果,确保相接吻合;

e)
每测量一条测线后应及时进行室内处理,并检查测量成果和设计相符情况,及时提交测量成
果,绘制详细的地形地物平面草图。

5.3.2.4 二维地震测线实测的一般要求:

a)
新老测线相接时,应收集老测线的测量成果,使用统一桩号或依据设计要求确保新老测线满覆
盖相接,放样实测的满覆盖端点与设计位置或相接老测线的端点的位移量不大于
CMP 点距 (二分之一道距);

b)
两条测线相交时,应联测相交点附近物理点的坐标和高程;若无物理点标识,应采用室内内插
相交点的坐标和高程进行检查,也可采用物理点坐标放样,进行高程对比检查,高程闭合差应
小于2 m;

c)
沙漠区激发点的放样实测应在推土机推出的激发点路上进行,且应提前设置并实测偏移后的
激发点位置和高程;山区施工时,除地形、地物平面草图外,还应提交地质露头剖面,标明地形
线、炮井位置、地层倾向及倾角、表层岩性及地质分界线;

d)
在遇障碍时应采取就近偏移实测的原则,物理点的偏移量沿测线方向应不大于十分之一道距,
垂直于测线方向应不大于1个道距;

e) 水陆交互带地震测线实测时:

1)
水陆交互带中的滩涂及不受潮汐、水流影响的水网(水库、江、河、湖泊、沼泽等)区域的激
发点和接收点,实测点与设计点的水平位置偏差一般小于5 m, 大 于 5m
的测点不超过单 条线(束)总测点数10%,且不允许连续两个点超过5 m。
对于流动的水域偏差不大于

10 m;

2)
测量标志的设置应明显可靠,陆地与静止水域标志设置位置与所提供的实测坐标位置偏
差不大于1m,
流动水域部分标志设置根据潮汐变化和水深变化适当设置不超过水深;

3)
流动水域部分的所有激发点、接收点应当日测量、当日施工;静止水域在测量抛标后,若未
及时施工,遇到大风,施工时应重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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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海上或大面积水域施工时,沿每条接收线至少每10个点提供一个水深数据及测量时间,
每个激发点均提供激发时的位置、水深和时间;水深变化剧烈的水域(相邻激发点、接收点
水深差大于1m) 应提供每个激发点、接收点的位置、水深数据及记录时间。

5.3.2.5 三维地震测线实测的一般要求:

a)
三维地震测量应按设计的坐标位置对接收点、激发点进行放样测量,所有接收点、激发点的平
面坐标实测值与设计值之差不宜大于半个面元边长。所有相邻接收点之间、激发点之间的距
离以及接收线之间、激发线之间的距离,其实测值与设计值之差,点距差应不大于2
m, 线距差 应不大于设计值的2%,且绝对值不应大于5 m;

b) 水陆交互带测量按5.3.2.4 e)的规定执行;

c)
当一束线相应条段的测量工作结束,经计算、检查无误,精度达到要求后,应及时展绘出测线物
理点位置图,画出详细地物图,并对偏移激发点列表,提供地震施工使用;

d)
三维测量工作完成后,应提交全部接收点、激发点的坐标和高程,以及完成的三维施工边界、资
料边界和满覆盖边界的拐点坐标。

5.4 试验工作要求

5.4.1 试验方案实施

试验前根据地震勘探技术设计的要求编写试验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以往资料存在问题、试验目的、

项目和内容、试验点位置、要求及工作量。

5.4.2 试验资料的处理与分析

5.4.2.1
试验点、试验段(束)分别开展试验资料的处理分析工作,资料处理时应做到因素单一,能进行
有效统计对比,并及时对试验资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剖面对比。

5.4.2.2 干扰波分析包括:

a) 对所有试验炮进行环境噪声评价;

b) 按照炮检距顺序显示干扰波记录;

c)
分析计算干扰波的各项参数(视速度、视频率、视波长、频率范围),分析干扰波的性质、类型、在
记录上出现时间和影响范围;

d) 分析干扰波强度随炮检距、时间的衰减情况及其与激发因素的关系。

5.4.2.3 有效波分析包括:

a) 分析不同采集因素各目的层反射波有效频率范围;

b) 分析不同采集因素单炮记录上反射波可见范围;

c) 分析不同采集因素情况下反射波的能量变化情况。

5.4.2.4 信噪比分析包括:

a)
对比不同采集因素情况下浅、中、深层相应部位反射波与干扰波能量变化规律;

b) 估算不同采集因素情况下记录的浅、中、深层的信噪比。

5.4.3 二次方法论证

当试验结果与技术设计存在重大差异时,进行二次方法论证,并提出改进意见。

5.4.4 地震采集方法试验总结

试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试验目的、项目内容(参数)、工作量、试验点(段)位置、试验效果和结论、最

佳野外采集方法、问题与建议、主要参数分析数据及图件。

GB/T 33583—2017

5.5 激发工作要求

5.5.1 激发的基本要求

5.5.1.1
应按测量设置的激发点位置施工,确保位置正确。

5.5.1.2
遇特殊地形、地物不能按规定位置施工,应及时上报施工组或有关人员。

5.5.1.3
激发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和试验后确定的参数。

5.5.1.4
使用的遥爆系统应达到性能稳定、正常,确保工作安全和信号准确,爆炸机应编号使用,每一个
生产月的检修日应对所有爆炸机进行检测,其钟TB 与验证TB
的时差应采用仪器最小采样间隔记录, 误差不超过一个采样间隔。

5.5.1.5
每个施工期开始或施工期间更替遥爆系统后应进行固有爆炸延迟时间的测定,并保存测试

记录。

5.5.1.6
激发前应核对激发点桩号、点数、点位、井深、药量、雷管数,使之符合设计要求。激发后,如实
填写班报。

5.5.1.7
激发前,应做好激发点、接收排列周围警戒。遇强干扰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减弱干扰。

5.5.1.8
当激发点连续空点较多(致使总覆盖次数低于设计覆盖次数四分之三)时,应及时进行补炮或

变观。

5.5.1.9
可控震源与炸药震源联合施工时,应在同一地点进行两种震源激发对比试验,以求取不同激发

子波。

5.5.2 炸药震源激发

5.5.2.1
组合井激发时,其组合中心应在以测量标志为中心、半径为十分之一道距的范围内,按设计的
组合方式、井距、井深要求钻井,平原区各井井底高差不超过0.5 m,
山地、黄土塬、沙漠等地形起伏区各 井井底高差不超过2 m。
组合井井间距应大于爆炸半径的2倍。

5.5.2.2
选择井深和药量,应使激发频带较宽,并有足够的能量。

5.5.2.3
应采用地震专用雷管引爆炸药,药包中的雷管宜放置在药包顶端,采用组合激发时,雷管应

串联。

5.5.2.4 激发深度以药包顶面为准。

5.5.2.5 井口检波器要埋置在距井口2 m~3m
处,同一工区应保持一致。

5.5.3 可控震源激发

5.5.3.1 每天施工前,对可控震源进行日检。

5.5.3.2
可控震源组合基距应准确,组合中心对准桩号,可控震源组内相对高差大于2 m
时,应调整组 合图形。

5.5.3.3
每台可控震源生产时,每次振动扫描都应该有相应的自动质量监控记录。可控震源的标准信
号与扫描信号之间的相位差应小于2°。

5.5.3.4
可控震源振动器平板与地面耦合良好,相位、畸变、出力监控的参考指标见表1。

1 可控震源相位、畸变参考指标

参数

扫描

≤80 Hz

≤100 Hz

>100 Hz

相位

平均

≤5°

≤6°

≤7°

峰值

≤15°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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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续)

参数

扫描

≤80 Hz

≤100 Hz

>100 Hz

畸变

平均

≤25%

≤35%

≤35%

峰值

≤40%

≤45%

≤45%

当由于地形影响及耦合因素造成 QC 限制值超限时,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a) 振动器平板与地面耦合良好;

b) 个别偶发性超限可以忽略;

c)
如果所有可控震源都持续超限,应分析原因(如:局部近地表引起)或进行试验(如:降低驱动幅
度)以满足要求;

d)
如果有一台可控震源连续25次扫描超限或接近限制值,而其他可控震源都符合要求时,该台
可控震源应被更换并维修。再次投入使用之前应作无线一致性测试或提交相应的
QC 报告。

5.5.3.5 可控震源高保真采集要求:

a) 可控震源的 DGPS 坐标与测量坐标之差应小于道距的十分之一;

b)
可控震源的重锤加速度、平板加速度、力信号应符合要求,即:信号完整无缺失、畸变在正常范
围内、没有外来因素对信号的干扰等;

c)
实时监控可控震源的最大畸变、平均畸变、最大相位、平均相位,发现异常时要查找原因并重新
激发。

5.5.4 气枪震源激发

5.5.4.1 水深小于1.5 m
时,宜采用井中激发方式或插入式气枪激发方式,激发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5.5.4.2
气枪实际使用的容量与压力、气泡比、峰峰值等指标误差,均不应超过所规定使用指标
的 1 0 % 。

5.5.4.3 气枪阵列的同步误差不应超过士1 ms,
连续激发50次以上,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

5.5.4.4
改变震源类型或参数时,应有试验对比资料证明所采用的各项参数能满足地质任务的要求。

5.6 接收工作要求

5.6.1 地震数据采集系统的检查

5.6.1.1
开工前应对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极性检查,极性统一规定为初至下跳(磁带记录为负数),可控震
源和井炮共同生产时,其极性使用炸药震源激发检测。

5.6.1.2
投入生产的仪器(含采集站)年检合格,年检周期不超过一个自然年。

5.6.1.3
按期进行仪器(含采集站)月检,月检验周期不超过32个自然日。

5.6.1.4
每日开工前取得仪器日检及可控震源一致性、气枪日检的合格记录,并按规定保存备查,施工
结束后,经雇主验收后销毁。

5.6.1.5 同一工区或至少同一条测线的记录因素不变。

5.6.1.6
采用多台仪器联机工作时应确保各台仪器之间有严格的时间同步。

5.6.1.7
激发前要检查电缆和检波器的通断、绝缘、道序及警戒等情况。

5.6.1.8
应监视背景及工作道,做好警戒,每日开工前,至少记录一张环境噪声记录。

5.6.2 采集仪器辅助系统一般要求

5.6.2.1
应做好地震电缆和各种检波器串的日常维护,修理后的电缆线和检波器串应进行测试,经检查

GB/T 33583—2017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6.2.2 地震电缆线、检波器型号统一 (水陆交互带除外

5.6.2.3
施工前,应测试所有的电缆和检波器串,导通良好,外线绝缘电阻不小于10 MΩ
(沼泽检波器 不小于20 M2),
各项性能达到有关检验指标要求。施工中如更换电缆和检波器,应进行性能测试。

5.6.2.4
检波器串应统一编号,施工期间每月都应以所有在用地震检波器串为基数按不低于20%的比
例随机取样,并用检波器测试仪进行检测,抽样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如果抽样合格率小于95%,则
要求在一个月之内对所有在用地震检波器进行检测。

5.6.2.5 在水深小于1.5 m
的各类水域,不应使用水中压电式检波器。水深大于3 m 的流动性水域,应
使用水下测量定位系统或初至波定位方法,测定检波器的实际位置。

5.6.3 检波器埋置要求

5.6.3.1
进行组合接收时,检波器组合中心应对准桩号,应按技术设计或试验所确定的组合图形埋置检
波器。特殊地形应将组合图形等比缩小或沿地形等高线摆放,同道检波器埋置条件一致,与地表耦合良
好,达到平、稳、正、直、紧的要求,不应使用外壳破损和无尾锥检波器施工。

5.6.3.2
因障碍不能布设检波器的道,应核对准确桩号,并在仪器班报上注明空道及原因。当连续空道
达到3道以上时,应采取整道距横向偏移的方法。

5.6.3.3
平原或水陆交互带地震采集施工,接收点的组合中心与测量标桩的定位差:二维沿测线方向不
大于道距的十分之一,垂直测线方向不大于道距的十分之三;三维沿接收线和垂直接收线的方向均不大
于道距的十分之一。

5.6.3.4
大风和封冻季节,应做好对检波器埋置情况的检查工作。

5.6.3.5 检波器电缆线不应悬挂在高杆作物等之上。

5.6.3.6
排列上的特殊地形地物及时报告当班操作员,并在班报上备注。

5.6.3.7
同一道检波器组合埋置高差应符合4.5.5.3要求。

5.6.3.8
在大型障碍区内,应评估布设检波器道的难度,在满足设计要求范围内可灵活采用特殊观测

系统。

5.6.4 磁带(磁盘)及班报填写要求

5.6.4.1
以磁带为地震数据存储介质,采用磁盘等其他存储方式时应做好备份。

5.6.4.2
同一线(束)内文件号统一编制,不应重复。补炮记录采用重编文件号,所有磁带记录应符合
SEG 格式标准。

5.6.4.3
磁带盘号统一编制,记录磁带盘应做好标识和填写带盘标签。标签格式参见附录
A。

5.6.4.4
每天开炮前和仪器搬点后应与放线班和爆炸班按照当日生产任务书的要求,核对施工测线号、
第一炮炮点桩号、排列首尾桩号,检查仪器车停点桩号,做到准确无误。

5.6.4.5
仪器班报要逐炮逐项填写,不应打点示意,不应事先登录或隔炮补记,做到项目齐全,数字准确
可靠,备注清楚。对仪器停点、桩号、空道、井位移动情况、近道初至突变原因、特殊埋置条件等应做详细
记录和说明。每日班报第一页上的所有项目应填写齐全,操作员签字,每日收工后将仪器班报、磁带(磁
盘)、监视记录、日检记录交质量监控组验收,并办好交接手续。

5.6.4.6
仪器班报由操作员逐炮填写或录入。激发前,操作员应核对炮点、桩号,激发因素等内容。每
完成激发后,操作员应及时填写纸班报或电子班报,纸班报格式见附录
B;辅助数据记录的格式应符合 SY/T 6290 或 SY/T5769
规定的要求,同时应依据评价标准进行记录的初评,如遇资料变坏(连续
10炮),应及时报告地球物理师,待确定解决方案后,方可继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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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表层结构调查及野外静校正要求

5.7.1 表层结构调查

5.7.1.1
表层调查应在测线(束)生产前完成,采用炸药震源激发时,表层调查应为设计激发井深提供依
据,施工顺序位于测量之后钻井之前。

5.7.1.2
小折射的排列宜布设在平坦地段,排列内相对高差小于2 m;
排列方向尽可能沿测(束)线方向
布设。特殊地表条件下,排列方向可任意选择,中心点应对准桩号,点位可以整道移动,最大移动距离为
小折射调查设计点距的10%;小折射施工因素的选择以求准低速层、降速层的速度、厚度和高速层的速
度为依据。

5.7.1.3
微测井应根据表层结构的复杂程度而定,微测井施工时,应求准低、降速层的速度、厚度和高速
层的速度。

5.7.1.4
在小折射、微测井施工时同一速度层不少于4个控制点,初至清晰。

5.7.1.5
在具连续介质特征的沙漠和黄土塬等地区,除常规表层调查方法外,还应对不同地区、不同类
型的地表进行连续介质特征曲线调查。

5.7.1.6
低降速带巨厚区,可采用小折射-微测井联合调查。

5.7.1.7 采用重锤激发时,垫板与大地充分耦合。

5.7.1.8 野外施工时,实测偏移距。

5.7.2 野外静校正

5.7.2.1
充分利用表层结构数据库、时深曲线、微测井、小折射等资料建立表层模型。

5.7.2.2
同一工区或邻接工区应采用统一的基准面和替换速度计算和提供静校正量。

5.7.2.3
绘制工区内的地面高程、浮动基准面、低降速带厚度、高速层顶面高程、低降速带平均速度、高
速层速度和静校正量平面(剖面)图。

5.7.2.4
静校正量符号约定:向下剥去为负,向上填充为正。

6 原始资料质量检验与评价

6.1 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

6.1.1 质量检验的依据

质量检验应以技术设计书、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为依据。

6.1.2 质量检验的内容

6.1.2.1
资料采集工作开始前应对参与采集的主要设备和计量器具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出厂说明
书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检验项目进行测试,各项指标应符合要求。

6.1.2.2
在资料采集过程中,对各工序的施工质量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

6.1.2.3
每个施工阶段[一条测线(束)或一个月]结束后,应对施工质量进行小结和评价,并将结果进行

通报。

6.1.3 质量检验要求

6.1.3.1
地震采集原始资料质量检验实行班组自检,施工单位(地震队)专职检查,雇主监督检查和最终

验收制度。

GB/T 33583—2017

6.1.3.2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班组成员应坚持自检,对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应有记录,班组长应对本班
组的作业质量全面负责。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或返工),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转入下道工
序,下道工序应负责对上道工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6.1.3.3
施工单位(地震队)宜配备1名~2名合格的专职质检员,专职质检员每月检查外业的天数应
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二分之一。

6.1.3.4
雇主应派遣具有监督资格的专职人员对施工单位(地震队)进行全面质量监督,可采取驻队监
督跟班作业检查或定期检查方式,每月对施工单位(地震队)进行质量评价。

6.1.3.5
在采集过程中,自检、专检和监督检查均应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6.2 仪器系统质量控制

6.2.1 检验时间要求

在地震采集的准备和施工阶段,应定期和非定期对地震仪器及辅助设备进行检验。

6.2.2 年检验

6.2.2.1
地震仪器及辅助设备(包括地震仪主机、野外站体、震源控制系统、编译码器、大线等)每年度应
进行一次年检验,取检验记录,检验项目和技术指标按仪器有关检验标准执行。

6.2.2.2 年检验周期不超过12个自然月。

6.2.2.3
年检验记录由责任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收签字,合格后方能投入施工。

6.2.3 月检验

6.2.3.1
在地震采集施工中,每月应对仪器系统进行一次月检验,取检验记录,检验项目和技术指标按
仪器有关检验标准执行。

6.2.3.2 月检验设备包括:

a) 地震仪器(含采集站);

b)
编译码器:编译码器与地震仪器辅助道联机测试,要求监视记录上辅助道信号正常,钟
TB 和 验证 TB 时差应符合5.5.1.4要求;

c) 检波器串(抽检),应符合5.6.2.4要求。

6.2.3.3
地震仪器和编译码器的月检验周期不超过32个自然日。

6.2.3.4
月检验记录由仪器组、施工组、地震队经理及雇主监督共同验收签字,合格后继续生产。

6.2.4 日检验

6.2.4.1
每日开工前,对地震仪器及可控震源一致性、气枪的同步性进行检验,取检验记录,检验项目和
技术指标按仪器有关的检验标准执行。

6.2.4.2
每日开工前应用地震仪器对当日首炮排列中的地震检波器进行测试并保存记录,测试项目和
结果应符合相应地震仪器的日检验技术要求。后续进入排列的检波器串,应实时进行测试,并及时更
换、维修存在问题的检波器串,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6.2.4.3
日检验记录由地震队施工组和仪器组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6.2.5 非定期检验

在地震采集施工中,更换、修理仪器有关的设备或因设备状况影响采集质量时,应及时对有关设备

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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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可控震源质量控制

6.3.1 月检验

6.3.1.1 项目开工前应做可控震源月检验。

6.3.1.2 可控震源的月检验周期不超过32个自然日。

6.3.1.3 可控震源启动时间测试,误差应不超过50 μs。

6.3.1.4
可控震源无线一致性、有线一致性和独立加速度测试。

6.3.1.5 可控震源 DGPS 精度检测。

6.3.1.6
月检验记录由仪器组、施工组、地震队经理及雇主监督共同验收签字,合格后继续生产。

6.3.2 日检验

6.3.2.1 每日两次无线一致性测试。

6.3.2.2 每日开工前可控震源 DGPS 精度检查。

6.3.2.3
采用滑动扫描方式施工时,每日开工前应进行同组可控震源间局域网通讯检查。

6.3.2.4
日检验记录由地震队施工组和仪器组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投入牛产

6.4 测量基础资料检查与评价

测量基础资料检查与评价应符合 SY/T 5171 的规定。

6.5 表层调查质量检查

6.5.1 小折射质量检查

小折射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a) 小折射仪器年、月、日检记录合格;

b) 小折射班报上测线号、物理点桩号、录制因素、接收因素等记录齐全准确;

c) 小折射记录初至波起跳干脆,能准确拾取;

d) 小折射记录干扰背景小,不影响初至及一定时间内的续至波;

e) 爆炸信号准确;

f) 小折射相遇时距曲线互换时差小于10 ms;

g) 小折射解释时距图上每一层位应不少于4个控制点。

6.5.2 微测井质量检查

微测井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a) 记录仪器年、月、日检记录合格;

b)
班报上测线号、物理点桩号、岩性录井记录、录制因素、接收因素等记录齐全准确;

c)
井中激发、地表接收时,检波器距井口的距离、方位和激发点的深度应记录准确;

d)
地表激发、井中接收时,激发点距井口的距离、方位和接收点的深度应记录准确;

e) 爆炸信号准确;

f) 初至波起跳干脆,能准确拾取;

g) 记录干扰背景小,不影响初至及一定时间的续至波;

h) 微测井解释时距图上每一层位应不少于4个控制点;

i)
双井和多井微测井时,每个井中检波器接收记录应按接收点深度进行抽道排序,显示每个检波
器的原始剖面及进行适当滤波处理的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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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记录质量现场控制

6.6.1 仪器系统监控

仪器系统监控包括以下内容:

a)
每日生产前对仪器系统和可控震源的日检验记录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b) 每日生产前检查各道的通导、绝缘情况,检查和录制环境噪音;

c)
每日生产前和仪器搬站后,应核对激发点桩号,敲击最近接收点检波器核对排列位置和检查磁
带停留位置是否正确;

d) 每日生产前检查可控震源电台延迟、出力、畸变、相位、激发点位精度;

e)
可控震源高保真采集时,每日开工前检查可控震源配置的记录辅助道的采集站站号,如发生变
化,应详细记录对应的文件号与桩号;

f) 可控震源高保真采集时,应实时监控每台可控震源每次扫描的特征信号。

6.6.2 仪器班报监控

填写仪器班报或电子班报,检查记录图头反映的各种参数是否正确。

6.6.3 监视记录监控

监视记录监控方式可以为软件自动监控、电子图像、纸质记录等,监控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钟 TB 与验证TB 信号的时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b) 井口道是否工作正常;

c) 工作道极性是否正确,有无并道和道序错;

d) 辅助道信息是否正常;

e) 初至时间各道变化是否合理;

f) 核对激发点偏移情况;

g) 检查各工作道是否正常,不正常道是否超过标准要求;

h) 激发能量是否适当;

i) 检查各种干扰波的强弱情况;

j) 检查、分析记录品质及质量变化情况。

6.7 室内质量检查内容

6.7.1 仪器班报

仪器班报检查内容包括:

a)
仪器班报填写要齐全、正确,班报上所有项目内容都应准确无误。如:文件号、桩号、井口时间、
记录因素、观测系统、SPS 生成的班报等;

b)
对照设计检查记录长度、采样间隔、接收道数等,核对磁带盘与班报的文件号;

c) 遇变观、反极性道、连续不正常道、空炮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做说明。

6.7.2 可控震源状态文件

可控震源状态检查内容包括:

a) 日检、月检测试结果的检查、分析。

b) 每台可控震源的出力、畸变、相位等状态指标的统计分析。

c) 可控震源点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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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可控震源高保真采集时,检查仪器记录的辅助道信号(参考扫描信号、重锤信号、平板信号和力

信号)的完整性、畸变状况、相位状况,外界干扰情况。

6.7.3 监视记录

监视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a) 运用初至时间检查激发点与接收点的正确性;

b) 检查井口时间准确性;

c) 检查道工作情况并对反极性道、不正常道、空道进行标注;

d) 检查记录品质,分析记录变坏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e) 对监视记录进行评价。

6.7.4 磁带(磁盘)

野外原始磁带(磁盘)检查内容包括:

a)
野外原始磁带应写保护,磁带清洁、外观无损伤、有牢固的标签,标签填写清晰、准确;

b) 野外单独采用磁盘记录,应采用备份,文件设置只读模式;

c) 野外原始磁带(磁盘)与班报文件号等内容齐全吻合。

6.7.5 静校正数据

野外静校正量成果数据内容齐全、准确,按照以下十列格式提供文本文件:桩号、北坐标、东坐标、地

表高程、高速顶高程、基准面高程、低降速带平均速度、高速层速度、炮点校正量、检波点校正量。

6.8 采集原始资料现场处理质量监控

6.8.1 现场处理原始资料的接收

现场处理接收原始资料时,应按6.7各项要求进行验收。

6.8.2 现场处理项目、工作流程及要求

6.8.2.1 现场处理项目

现场处理员开工前要熟悉工区的地质情况和地质任务,收集主要构造部位以往地震测线的水平叠

加剖面及以往处理报告,了解主要目的层的波组特征、地质现象及叠加速度分布规律。

现场处理项目用于:

a) 地震仪月检、年检的相关资料分析。

b) 地震仪器系统极性检验。

c) 采集方法试验资料处理内容包括:

1)
试验点单炮记录:静校正(沙漠、山区)、滤波、反褶积(可选)、去噪(可选)、增益、T
补偿、信
噪比估算,以及对干扰波和目的层反射波的频谱分析、分频扫描、能量估算等;

2) 试验段叠加剖面;

3) 定量分析所需要的特殊处理要求。

d) 正式施工的生产资料包括:

1) 二维施工时,全部测线提交叠加剖面;

2) 三维施工时,做线性动校正验证观测系统,每束线至少提交一条CMP
线的叠加剖面;

3)
以一定间隔回放单炮记录显示,有频率或分辨率的技术要求时,应进行单炮记录的带通滤
波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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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其他处理显示。

6.8.2.2 现场处理基本流程

现场处理基本流程为:

a) 解编或格式转换;

b) 观测系统定义;

c) 检查部分单炮记录和部分共炮检距剖面;

d) 二维复杂变观或三维采集时,绘制观测系统图;

e)
三维采集时,每炮抽部分道做线性动校正显示和分析,纠正野外班报和观测系统图的错误;

f) 剔除坏炮、坏道(可选);

g) 滤波、振幅补偿、增益(可选);

h) 抽选取的 INLINE 线的 CMP 道集;

i) 应用野外静校正(可选);

j) 去噪(可选);

k) 反褶积(可选,可控震源资料要做最小相位转换);

1) 速度分析;

m) 剩余静校正(可选);

n) 动校正、初至切除和叠加;

o) 滤波;

p) 增益;

q) 显示。

对近地表和地下复杂区,可适当增加部份处理模块。

6.8.3 现场处理质量控制和要求

6.8.3.1
当野外采集正式生产时,现场处理员应及时处理当天的生产记录,每线(束)施工完后,三天内
处理完叠加剖面提交施工组和现场质量监督,监控野外采集和现场处理质量;当三维地震线束分段施工
时,整线束采集完成后应按时完成整线束叠加剖面。

6.8.3.2
分析显示单炮记录,中间监视资料和叠加剖面的质量情况,检查磁带记录信息与仪器班报符合
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6.8.3.3
野外磁带输入丢炮时,应找到原因并予以解决。同一条测线的原始数据连续100炮内丢炮不
应多于1炮。

6.8.3.4 对野外原始带出现的异常现象(如多余的 EOF应在班报相应位置标注;对发现带尾结束标志 不是两个 EOF
的现象应及时反馈至仪器组,并予以纠正。

6.8.3.5
电子班报的检查:应显示观测系统图、高程等;通过线性动校正处理,检查炮点、检波点是否

准确。

6.8.3.6
单炮能量的检查:进行共偏移距剖面处理,检查单炮能量变化,指导下步生产。

6.8.3.7
当同一工区采用两种施工因素(井炮或震源组合生产)时,在处理时应进行时差、子波、振幅、频
率的调整。

6.8.3.8
静校正量的检查,通过应用野外静校正量,分析静校正效果,对静校正量不合理的部分重新

计算。

6.8.3.9 速度谱的间隔一般不大于2 km,
构造复杂地区可适当加密,低信噪比地区可结合速度扫描求 取叠加速度。

6.8.3.10
用于试验对比分析的资料处理,要求只改变对比因素,其他处理参数应统一,确保处理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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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比性。

6.8.3.11
剖面图头要打印工区、测线号、处理日期、处理流程和参数,剖面上方应打印桩号、CMP
号 。

6.8.3.12 图件显示应清晰、完整、规格统一。

6.8.4 信息反馈

6.8.4.1
按工作日向施工组反映现场处理中发现的采集质量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

6.8.4.2
每条测线(束)填写质量信息(反馈)报告,内容包括施工效果初评,评估是否能完成地质任务、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分别向地震队和现场监督提交报告。

6.8.5 现场处理报告

每个工区现场处理结束时,应编写现场处理报告。

6.9 原始记录质量评价

6.9.1 小折射资料

小折射记录分合格、不合格两级评价。

6.9.1.1 不合格记录

凡有下列缺陷之一的记录,评为不合格记录:

a) 班报、测线号、炮号混乱无法查对;

b)
初至不清,无法准确读出数据的道数超过记录总道数的六分之一或连续多于2道(不包括只为
了取得近排列资料,而使用雷管和小药量激发的记录);

c) 爆炸信号不准;

d) 在时距曲线上低速层和高速层少于4个控制点的记录;

e) 激发点或检波点位置不准确。

6.9.1.2 合格记录

除6.9.1.1规定的不合格记录外的记录为合格记录。

6.9.2 微测井资料

微测井按全井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级。

6.9.2.1 不合格记录

凡有下列缺陷之一的记录,评为不合格记录:

a) 工作方法不正确或观测井深、激发点位置不准;

b) 爆炸信号不准或初至不清造成读数不准的总炮数超过20%;

c) 在垂直时距曲线上高速层少于4个数据控制点。

6.9.2.2 合格记录

除6.9.2.1规定的不合格记录外的记录为合格记录。

6.9.3 生产监视记录

监视记录质量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价;监视记录按设计要求用宽档回放,回放因素固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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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

6.9.3.1 不合格记录

凡有下列缺陷之一的记录,评为不合格记录;

a)
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资料或导线测量成果精度不合格所生产的全部记录;

b) 钟 TB 与验证TB 信号时差大于生产采样间隔;

c)
连续无验证爆炸信号超过5炮,则从第6炮开始评为不合格记录;山地、黄土塬、大沙漠区连续
无验证爆炸信号超过10炮,则从第11炮开始评为不合格记录;

d) 可控震源、气枪不同步造成的二次初至或多次初至;

e)
每条接收线工作不正常道数超过该接收线总道数的二十四分之一,且连续5炮后;

f)
在现场处理时,发现磁带丢码严重或损坏,测线(束)号、激发点号、接收点号、文件号错误无法
查对者,重复文件号等无法补救错误;

g)
仪器、可控震源、气枪等设备未按规定期限、项目检查或检查的指标不合格,超过规定期限所获
得的全部记录及在检查指标不合格期间所获得的记录;

h) 炮点位置不准且无法校正;

i) 可控震源高保真采集时,可控震源 DGPS
坐标未传回仪器或其与测量坐标间的差值超限;可控
震源的相位、畸变超限;记录的辅助道信号不能使数据正确、有效地分离;同一高保真文件号对
应不同的接收排列。

注:不工作道、反向道、被严重干扰造成波形畸变的道、记录不全道、反序道、并道、延迟记录道(人力无法抗拒的干
扰道或通过合法程序无法克服的道除外),或与相邻正常道振幅(峰峰值)相比,其比值小于二分之一或大于一

倍的道,都称为工作不正常道。

6.9.3.2 合格记录

6.9.3.1 规定的不合格记录外的记录为合格记录。

6.9.4 试验记录

试验记录按照生产记录进行评价,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价。当试验点或试验段记录用于生产时,

每个物理点只允许有一张记录按生产记录评价。

6.9.4.1 合格记录

试验目的明确、因素单一,达到试验提出的要求,达到生产记录合格的要求。

6.9.4.2 不合格记录

6.9.4.1 规定的合格记录外的记录为不合格记录。

6.10 空炮率限定

一般地区单条(束)测线空炮率应小于3%,年终或工区总的空炮率应小于1%。居民稠密区单条

(束)测线空炮率小于5%,年终或工区总的空炮率小于3%,连续空炮不导致覆盖次数降低四分之一。

6.11 补炮记录

废品记录补炮合格后,原记录不再参与生产或试验记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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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资料整理与交付

7.1 测量资料整理

测量资料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测量资料的内容按照SY/T 5171 的规定整理或按施工设计书指定格式整理;

b) 水域施工根据设计要求整理并提供二次定位测量的硬拷贝资料和电子资料;

c) 水深数据应经过潮汐改正。

7.2 试验资料整理

7.2.1 试验资料内容

试验资料应包括试验点、试验线(段)、低降速带、干扰波调查和试验总结报告等,其中:

a)
试验点、低降速带和干扰波调查资料包括设计规定的试验内容(如:仪器因素、激发参数和检波
器组合参数试验)所产生的监视记录、班报、电子班报、原始数据磁带和各种分析资料、图件等;

b)
试验线(段)资料包括各种类型(如:弯线、宽线、二维和三维等)试验线(段)所产生的试生产监
视记录、磁带、班报(含电子班报)、现场处理剖面及对试验段记录所做的分析资料(如:线性动
校正记录、分频扫描记录、道集记录和共炮检距剖面)等。

7.2.2 试验资料整理

7.2.2.1 试验点资料整理

试验点资料作如下整理:

a)
如雇主要求,监视记录和分析资料、图件应按试验点桩号、试验时间顺序整理;

b) 班报及封面见附录 B,辅助数据存储介质、磁带外封面分别参见附录
D、附录 A 进行标识。

7.2.2.2 **试验线(段
试验线(段)资料和分析资料作如下整理:

a) 磁带、班报、电子班报的整理要求与生产资料相同;

b)
各类分析资料应用中文在每一张记录上标明分析因素,分析资料按照不同的分析方法分类;

c)
现场处理人员应填写标识的内容,并有现场处理人员、队技术负责人员签字。

7.2.2.3 干扰波调查资料的整理

干扰波调查资料应包括使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如:盒式排列法、十字排列法、L
形排列法、错开排列

法等)获得的干扰波记录、环境噪音记录和漏电测试记录等,具体要求为:

a) 班报及封面按附录B、 磁带外封面参见附录A 进行标识;

b) 班报封面之后的首页,应按比例画出干扰波调查所使用的观测系统图;

c) 如雇主要求干扰波调查分析资料应按照调查点桩号和调查日期顺序整理;

d) 干扰波调查情况和结论,应写进试验总结报告。

7.2.2.4 试验工作总结报告

试验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应完成所有试验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工作,为试验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

提供资料。试验工作总结报告由采集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写,编写内容和要求:

a) 试验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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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务来源;

2) 地质任务及技术要求;

3) 试验目的;

4) 试验原则;

5) 试验点(段)的位置;

6) 试验项目及工作量(内容);

7) 资料分析流程;

8) 试验点资料分析;

9) 试验段资料分析;

10) 现场资料处理效果分析;

11) 试验效果及结论;

12) 二次方法论证;

13) 试生产分析;

14) 推荐野外施工因素;

15) 问题与建议;

16) 附表、附图。

b)
试验工作总结报告封面应注明施工地区、试验单位和报告编写日期,扉页除应注明施工地区
外,还应注明编写人、审核人、技术负责、队经理和试验单位。

c)
试验工作总结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试验目的、试验结论,应突出试验中采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突出试验效果。

7.3 仪器、震源系统和测量设备检测资料整理

7.3.1 地震仪器、检波器、爆炸机和震源系统测试资料资料整理

地震仪器、检波器、爆炸机和震源系统测试资料按以下要求整理:

a)
年检测试记录合格后应装入资料袋,资料袋的封面应标明仪器型号及编号、录制日期和人员、
检验日期、仪器组长;

b)
仪器月检、日检录制合格后,应将记录装入资料袋,当班仪器操作员应在日检原始记录上签字
确认,日检应按月分装,资料袋封面应标明地震队、施工地区、仪器型号及编号、录制日期、仪器
组长、地球物理师、队经理和质量监督;

c)
仪器极性录制合格经处理后打印出的极性资料应进行整理,仪器极性资料应加封面标识,封面
应标明仪器型号及编号、录制人和日期、处理单位、处理人员和日期、队经理;

d)
爆炸机、检波器、可控震源、气枪震源的测试或检测资料应按月整理后装入资料袋,封面应标明
地震队、施工地区、型号及编号、测试日期、测试人、仪器组长、地球物理师、队经理和质量监督。

7.3.2 测量设备检测资料

所有测量设备应有经国家授权的计量检测部门(单位)出具的合格检测/校准证书,对于自校准的测

量设备应有施工单位计量管理部门复核和审查的自校准报告或证书,其标识按计量法的规定执行。

7.3.3 检测资料保存

检测资料保存期与责任要求如下:

a)
仪器年检录制结束后应经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管理部门检验,由仪器管理部门(单位)保存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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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仪器月检、日检、仪器极性、爆炸机、检波器、可控震源、气枪震源的测试或检测资料,由地震队
保存至雇主对采集项目全面验收后销毁;

c) 测量设备检测/校准证书和自校准报告应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个检定周期;

d)
各种检测资料的录制人或测试/校准人应在原始资料上签字,地震队设备操作人员、仪器组长、
地球物理师、队经理和质量监督应在各相应的附录标识范围内签字。

7.4 生产资料整理

7.4.1 仪器班报和辅助数据电子文档

仪器班报和辅助数据电子文档按以下要求整理:

a) 仪器生产班报应分线(束)整理装订成册,班报封面应按附录B
的要求进行标识;

b) 辅助数据格式按 SY/T 6290或 SY/T 5769 的规定执行。

7.4.2 数据磁带或其他介质

数据磁带或其他介质按以下要求整理:

a) 生产数据磁带盘上的标识和数据磁带箱上的标识内容应参见附录A,
并粘贴牢固;

b)
辅助数据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可控震源、气枪检测资料存储介质分别参见附录 D
和附录 E 的 要求进行标识。

7.4.3 现场处理剖面及分析资料

现场处理剖面应分测线(束)装入筒套,或叠成A4
纸大小装入资料袋,标识参见附录 E。

7.5 表层调查资料整理

表层调查资料(包括小折射、微测井或双井微测井、小折射-微测井联合调查、岩性调查和潜水面调

查资料)应按下列要求整理:

a) 仪器班报参见附录C, 小折射、微测井记录头部参见附录D 进行标识;

b)
小折射记录应按桩号顺序装订成本,在小折射点较多时,应按小折射点分布情况,每条线装订
成 1 本 ;

c) 小折射时距图(横向比例尺1:1000,纵向比例尺一般1 cm 等于0. 1
s),并计算低、降速带的 速度和厚度,计算结果应写在时距图一侧;

d)
微测井采用检波器下井方法接收时还应注明激发点距井口的距离,微测井记录(含双井微测
井)资料应按井深从深到浅顺序,每口井1本分别装订;

e)
微测井资料要绘制垂直时距曲线和层速度图(深度比例尺1:100或1:200,时间比例尺一般
1cm 等于0.01 s),并将计算数据写在图中相应位置;

f)
地面高程、浮动基准面、低降速带厚度、高速层顶面高程、低降速带平均速度、高速层速度和静
校正量平面(剖面)图:比例尺应与本工区二维或三维设计图比例尺一致;图上应有调查点位、
桩号及主要地形地物。近地表结构图:横向比例尺为1:500~1:1000;纵向比例尺为1:100~

1:400;

g)
表层调查分析资料:每个点的时距曲线图、低速带、降速带底界埋深图、速度平面变化图和近地
表结构图应分类整理,按测(束)线装订成册;

h)
表层调查报告内容应有:调查点的分布、调查方法、震源系统、接收系统、观测系统,分析计算方
法、计算结果、对本区低降速带的认识及存在问题。报告封面应注明施工地区和方法、施工单
位和报告编写日期,扉页上除应注明封面内容外,还应注明编写人、审核人、技术负责、单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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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雇主监督

7.6 地震采集工作总结报告

7.6.1 报告编写

野外施工结束,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编写"地震采集工作总结报告",地震采集工作总结报告应

有封面、扉页、目次、内容和附图。

7.6.2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

a) 任务来源;

b) 工区概况:

1) 工区自然地理概况;

2) 勘探程度;

3) 地表及地下地震地质条件;

c) 地质任务及技术要求;

d) 试验工作;

e) 施工情况:

1) 施工方法;

2) 施工参数;

f) 人力、装备配备等;

g) 时效分析,影响质量的原因分析;

h) 合同完成情况:

1) 采集工作量完成情况;

2) 地质任务完成情况;

3) 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4) 测线完成程度及变动的原因等;

i) 质量监控措施;

j) 工农关系及健康、安全、环保执行情况;

k)
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影响采集进度质量的主要因素及采取的相应措施、效果分析等)及今
后工作的建议。

7.6.3 报告附件

报告附件包括:

a) 采集项目验收意见书;

b) 测量工作总结报告;

c) 现场处理报告;

d) 资料上交清单;

e) 二维地震采集(分测线)工作量完成情况统计表;

f)
三维地震采集实际完成满覆盖面积、资料面积、施工平面图及相应的拐点坐标;

g) 各线(束)采集质量统计表、质量分析表;

h) 采集时效分析表;

i) 测量精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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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采集报告的附图;

k) 其他附件。

7.7 资料交付内容及要求

7.7.1 资料交付

地震资料的交付分为两类,即:第一类为上交雇主资料,第二类为地震队自存资料。

7.7.2 上交雇主资料

上交雇主资料包括:

a) 测量原始资料及成果数据存储介质;

b) 试验总结资料;

c) 表层地质岩性调查资料;

d) 小折射、微测井记录;

e) 小折射、微测井解释资料和图件;

f) 仪器班报;

g) 地震辅助数据存储介质(包括表层静校正数据);

h) 试验及生产数据磁带(或其他存储介质);

i) 现场处理剖面;

j) 施工设计及地震采集总结报告。

7.7.3 地震队自存资料

地震队自存资料包括:

a) 测线展点图;

b) 测量地物平面图;

c)
地震仪器检测记录(年检、月检、日检)、地震电缆测试、检波器测试、采集站测试、系统极性测
试、爆炸机 TB 延迟检测和测量仪器检测记录;

d) 可控震源、气枪工作质量监控资料;

e) 项目验收意见书;

f) 其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图件。

8 地震队采集工作验收

8.1 统计项目验收

8.1.1 二维地震采集工作量统计项目

二维地震采集工作量统计项目包括:

a) 测线条数、资料长度和满覆盖段长度;

b) 现场处理剖面条数、长度;

c) 施工面积;

d) 设计炮数和实际生产炮数;

e) 空炮数、空炮率;

f) 记录质量评价(检验)数据;

g)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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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三维地震采集工作量统计项目

三维地震采集工作量统计项目包括:

a) 满覆盖面积;

b) 资料面积;

c) 施工面积;

d) 生产炮数;

e) 束线数;

f) 接收线条数;

g) 接收点总数;

h) 接收线总长度;

i) 设计炮数;

j) 空炮数、空炮率;

k) 记录质量评价(检验)数据;

1) 现场处理剖面条数、长度;

m) 其他。

8.1.3 其他工作量统计项目

其他工作量统计项目包括:

a) 试验点和记录张数;

b) 小折射物理点数;

c) 微地震测井口数和记录张数;

d) 干扰波调查点数和记录张数;

e) 各种分析资料和图件;

f) 测量工作量的统计项目按SY/T 5171 的要求执行。

8.2 采集工作验收

8.2.1 验收程序

完成野外采集作业,施工单位内部验收合格后,向雇主提出验收申请;雇主接到申请组织验收,对验

收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或讲评,并出具采集项目验收意见书。

8.2.2 现场验收

8.2.2.1 合同任务完成情况

合同任务完成情况包括:

a) 工作量完成情况;

b) 质量指标统计;

c) 线(束)完整性和地质任务的完成情况。

上述内容的变更应提供证实性的有效记录和文件。

8.2.2.2 试验工作

试验工作包括:

a) 试验工作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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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各种试验资料和试验分析资料。

8.2.2.3 采集过程控制

采集过程控制包括:

a) 开工通知书;

b) 施工方法和采集参数的变更通知书和技术参数变更通知书;

c) 采集过程质量控制文件。

8.2.2.4 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包括:

a) 监视记录与评价;

b) 地震原始数据磁带(或其他存储介质);

c) 地震采集辅助数据存储介质;

d) 仪器班报;

e) 钻井班报、爆炸班报及低降速带调查班报;

f) 资料交付清单。

8.2.2.5 仪器、测量设备和各种震源检测资料

仪器、测量设备和各种震源检测资料包括:

a) 地震仪器系统极性检测资料、爆炸机测试记录;

b) 地震仪器年检、月检及日检资料;

c) 检波器测试记录;

d) 可控震源一致性测试记录;

e) 气枪同步性测试记录;

f) 测量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8.2.2.6 **地震测线(束
地震测线(束)完成情况符合图包括:

a)
二维地震采集资料:根据设计及施工中测线调整的要求,逐条测线核实满覆盖起止桩号、满覆
盖剖面长度;

b)
三维地震采集资料:根据设计及施工中线束调整的要求,核实完成的线束数,接收线起止桩号、
坐标范围、接收线长度。

8.2.2.7 现场处理资料

现场处理资料包括:

a) 现场处理流程及剖面;

b) 单炮显示记录、分频扫描记录和其他分析资料。

8.2.2.8 测量工作

其验收内容及要求应符合 SY/T 5171 的规定。

8.2.2.9 HSE 管理资料

8.2.2.10 采集总结

style="width:0.76669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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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资料性附录)

数据磁带盘标识和磁带箱标识

数据磁带盘标识和磁带箱标识见图 A.1 和图 A.2。

雇 主:

施工地区:

盘 号: 采样率:

密 度: 格 式;

线(束)号:

炮点起止桩号:

起 止 文 件 号 :

施工队号:

施工日期:

m m

75 mm

A.1 数字磁带盘(方型)标识格式

数 字 做 带 盘

雇 主 :

施工地区:

测 线 号:

滋带盘号:

磁带盘数: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130 mm —————

A.2 数字磁带箱标识格式

注:贴在磁带盘箱外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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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规范性附录)

仪器班报格式

B.1 仪器班报外封面格式(A4 )

仪器班报外封面格式见图 B.1。

数字地震仪器班报

SEISMIC RECORDING REPORT

雇主CLIENT:

作业地区(AREA):

作业队号 (CREW NO.) ;

测 线 ( 束 ) 号 (LINENO.):

炮点起止桩号 (SIIOTPOINT NO.START,END):

接收点起止桩号 (RECEIVER NQ,STARI,END) :

记录起止文件号(EILE NO.START,END):

观测系统 (GCQMETRY) ;

仪器型号 (INSTRUMENT TYPE):

班报页数 (PAGES): 磁带盘数 (IAPES):

作业日期 (DATF);

B.1 仪器班报外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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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式(A4 )

仪 器 班 报 内 封 面 格 式 见 图 B.2 和 图 B.3。

观测系统 录制参数

Geometry Recording Parameter

观测类型(2D/3D): 仪器型号:

Observing Type Type of Instrument

接收线数: 仪器通道数:

Receiver Lines No. of Channels

接收线号: 辅助道通道号:

No. of Receiver Line No. of Aux. Channels

接收线距: m 辅助道数:

Receiver Line Interval Number of Aux. Channels

接收道数: 道 记录长度: S

Number of Recording Channels Recording Length

每线道数: 道 采样间隔: ms

Channels Per Line Sample Interval

道间距: m 前放增益:

Receiver Interval Pre-amplifier Gain

偏移距: m 低截频率: Hz

Offset Low Cut Frequency

横向炮间距: m 低截滤波陡度: dB/oc

Source Interval in Cross-Line Slope of Low Cut Filter

总覆盖次数: 次 高截滤波陡度: dB/oct

Total Fold Slope of High Cut Filter

纵向覆盖次数: 次 记录格式:

Fold in In-Line Recording Format

横向覆盖次数: 次 记录介质类型:

Fold in Cross-Line Recording Medium

束线间距: m 陷波器使用:

Rolling Interval Notch Filter

放炮方式: 陷波频率:

Mode of Shooting Notch Frequency

滚动方向: 仪器极性:

Rolling Direction Polarity of Instrument

滚动线数:

Rolling Lines

接收参数

Receiving Parameter

检波器类型:

Type of Geophone

检波器数量: 个/道

No. of Geophones Per Trace

组合方式:

Array Mode

连接方式:

Linking Mode

组内距: m

Element Interval

组合基距: m

Array Length

组合接收示意图:

Sketch Map of Array

| style="width:3.3866in" />style="height:5.22676in" /> |
|------------------------------------------------------------------------------------------|

说明:每线(束)填写一张本表,置于班报第一页,如遇参数变动,请在"参数变动说明"栏中予以说明,如变动较大,在本表说明。

Notes:Fill out this form with each line and put it as first page in
Recording Report. If some parameters have been changed, describe

it in remarks of Recording Report. If changed a lot, describe them in
this form.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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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参数

Source Parameter

1.气枪震源

Air Gun

震源型号:

Type ofCiun

气枪总容量: in³

Total Capacity

实际使用容量: in³

UJsed Capacity

设计充气压力: MPa

Design Pressure

设计枪数:

No. of Design Guns

实际使用枪数:

No.ofUJsed Ciuns

垂直叠加次数;

No. of Vertical Stack

沉放深度: m

Shot Depth

2. 可控震源

Vibroseis

震源信号:

Type of Vibrator

扫描方式;

Sweep Type

组合台数:

Array Number

组合方式:

Anay Mode

组内距:

Element Interval

垂直叠加次数:

No. of Vertical Stack

驱动幅度;

Force Level

扫描起始频率:

Sweep Freq Start

扫揣终了频率:

Swcep Freq End

m

%

IIz

IIz

3. 炸药震源

Dynumile

炸药类型:

Type of Dynamite

激发深度: m

Shou Depth

激发药量: kg

Charge Size

激发井深: m

Depth of TTole

组合激发示意图

Skech Map ofAray Shol

style="width:4.08673in;height:3.12004in" />

参数变动说明(NOTES)

B.3 激发参数 览表

B.3 仪器班报内容

仪器班报内容见表 B.1。

B.1 仪器班报(SEISMIC RECORDING REPORT)

日期 DATE: 年 月 日(YY/MM/DD) 天气 WEATHER: 共 页 第 页 PAGE NO.

当日炮号

SHOTPOINT

NO.

文件号

FILE NO.

炮点桩号

SHOTPOINT

STATION NO.

首道位置

FIRST

TRACE NO.

磁带盘号

REEL, NO.

激发深度

SHOT

DEPTH

m

井数

NO.OF

ARRAY

SHOT

总药量

CHARGE

SIZE

kg

总雷管

NO.OF

DETONATOR

t值

VALUF

ms

激发岩性

SHOOTING

LITHOLOGY

备注

REMARKS

评价

EVALUATION

评价

原因

地球物理师(GEOPHYSICIST): 队 经 理(PARTY

style="width:0.22682in;height:0.21319in" />

style="width:0.2266in;height:0.21995in" />

微测井和小折射仪器班报内容见表C.1 和表 C.2。

工区:

C

(资料性附录)

微测井和小折射仪器班报

C.1 微测井仪器班报(A4)

桩号: 天气:

仪器型号:

检波器型号:

接收道数:

系统延迟/ms:

增益/dB:

采样间隔/ms:

记录格式:

炮序号

文件号

盘号

激发点 深度

m

检波器

埋深

m

药量

kg

雷管

记录

长度

ms

备注

炮序号

文件号

盘号

激发点

深度

m

检波器

埋深

m

药量

kg

雷管

记录

长度

ms

备注

接收道与井口的位置关系示意图:

测点记录张数: 炸药量/kg: 雷管/个: 爆炸员: 操作员: 现场质量监控员:

C.2 小折射仪器班报(A4)

工区; 队号: 测线; 天气: 年 月 日

V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观测系统: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V

仪器型号:

检波器型号:

每道检波器个数:

系统延迟: ms

增 益 : dB

观测系统形式:

序号

桩号

炮次号

磁带

盘号

文件号

偏移距

m

激发

岩性

激发深度

m

药量

kg

雷管

记录长度

ms

延迟时

ms

采样间隔

ms

记录

评价

备注

点数: 记录张数: 炸药量/kg: 雷管数/支: 操作员: 解释员:

style="width:0.5933in" />style="height:6.73992in" />style="width:2.18001in" />style="height:0.44in" />style="width:2.05336in" />style="height:0.45342in" />

GB/T 33583—2017

D

(资料性附录)

辅助数据存储介质、小折射记录、微测井记录标识

辅助数据存储介质、小折射记录和微测井记录标识分别见图 D.1、图 D.2 和图
D.3。

雇上名称 施工地区 数据格式 炮点文件 检 波 关系文件 施工单位

施工队号

线(束)号

仪器型号

点 文 件 录制格式

仪器组长

施工H期 年 月 H

style="width:8.95998in;height:0.46662in" />

D.1 地震记录辅助数据存储介质标识

小折射记录标识

施工地区

线(束)号 震源类型 检波组合 观测系统 井 深 偏 移 距 仪器参数 其他参数 施工单位

施 工 队 号

仪器型号 试验点号 文 件 号

检波个数

药 量

道 间 距 炮点桩号

观测方法

H 期 年 月 H

微地震测井记录头部标识

施工地区 线(束)号, 仪器型号 井位桩号 激发桩号 测点深度 两井间距

震源类

井 深

其他参数 文 件 号 施工单位

施工队号 日期 年 月 日

70 mm

D.2

70

mm

D.3

style="width:3.52663in" />style="height:0.4532in" />style="width:4.42657in" />style="height:0.46684in" />style="width:6.3333in" />style="width:0.63342in" />

GB/T 33583—2017

E

(资料性附录)

可控震源、气枪检测存储介质、现场处理剖面外套标识

可控震源、气枪检测存储介质、现场处理剖面外套标识见图E.1 和图 E.2。

施工地区: 线 (束)号:

生产时间: 年 刀 日 时 分 至 年 刀 日 时 分

炮序号 :

操作员签名:

70 mm

地 区 剖 面 名 称 线(束)号 文件起止号 处 理 方 法 观 测 系 统 施 工 单

施 工 队 号

E.1 可控震源、气枪检测资料存储介质标识

试验点号 剂面张数 剖面长度

处理系统

现场处理员

地球物理师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120 mm

E.2 现场处理剖面外套格式标识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3583-2017 陆上石油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程. 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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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17-T374-2023 中药材栽培技术规程 薄荷 驻马店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