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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外鼓式紫激光型数字直接制版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外鼓式紫激光型数字直接制版机(以下简称制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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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4879 防锈包装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 26553—2011 印刷机械 热敏型计算机直接制版机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紫激光型数字直接制版机 violet laser digital direct
plate setter
将计算机中的图文数据经印前软件处理后,直接输出到紫激光型印版(适合激光制版)上的设备。
3.2
绝对重复精度 absolute repeatability
在同一直接制版机上,在相同的环境下,将具有同一数据的印版安装在印版载体上进行重复多次曝
光,产生的数据差异称为绝对重复精度。
注:改写GB/T 26553—2011,定义3.2。
3.3
相对重复精度 relative repeatability
在同一直接制版机上,在相同的环境下,将具有同一数据的印版重新装卸,再进行重复多次曝光,产
生的数据差异称为相对重复精度。
注:改写GB/T 26553—2011,定义3.3。
GB/T 32531—2016
3.4
输出速度 speed-out
以某一分辨率,某一印版幅面为标准,单位时间内输出的印版数量,单位:张/h。
注:改写GB/T 26553—2011,定义3.4。
3.5
印版载体 printing forme carrier
放置印版的滚筒。
紫激光型数字直接制版机一般由印版载体、光学成像系统、激光驱动系统、扫描系统、辅助上下版系
统、真空吸附系统、整体控制系统等组成。
a) 6 开制版机;
b) 4 开制版机;
c) 对开制版机;
d) 全开制版机;
e) 超大幅面制版机。
a) 报业制版机(1200 dpi~1500 dpi);
b) 商业制版机(≥1800 dpi);
c) 商报两用制版机(1200 dpi~2400 dpi或1270 dpi~2540 dpi)。
a) 手动制版机——手工上版,手工下版;
b) 半自动制版机——手工上版,自动下版;
c) 自动制版机 — 自动上版,自动下版;
d) 全自动制版机—— 自动上版,自动去除印版衬纸,自动下版。
制版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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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531—2016
5.1.1 制版机应能够制作适用于平版印刷机用的印版。
5.1.2 制版机图文输入格式应能兼容一种以上的印前软件。
5.2.1 制版机应运转正常,无异常声音。
5.2.2
操作联锁系统应灵敏可靠、执行机构动作协调、准确、无卡阻或自发性移动。
5.2.3 润滑及气动系统应工作正常,管路畅通、可靠、无漏油、漏气现象。
5.2.4 制版机加速到工作速度以及从工作速度减速到卸版时应迅速、平稳。
5.3.1 印版载体的径向圆跳动不应大于0.010 mm; 轴向窜动不应大于0.010
mm。
5.3.2
印版载体夹版机构应能适应表1中规定的不同规格、不同厚度版材的要求。印版载体夹版应牢
固可靠,不应发生移动或松脱。以真空方式吸附版材的印版载体在正常工作时,真空度应在一70
kPa~ -40 kPa 之间。
5.3.3 印版装卸装置应方便操作,不准许划伤版材。
5.3.4 扫描装置对印版载体的平行度误差不应大于0.010 mm。
5.3.5
调焦机构应能自动调整焦距以适应版材的厚度差异,重复控制精度不应大于0.005
mm。
5.3.6 动态聚焦时,每扫描圆周内控制精度不应大于0.005 mm。
5.3.7 在(220±22)V
范围内激光驱动系统自动调整激光器的能量应快捷准确,并应保持激光能量输
出稳定,波动误差不应大于3%。
5.3.8 重复装版相对重复精度不应大于0.025 mm(x、y 两个方向)。
5.4.1 1%~99%的网点应能够实现。
5.4.2 加网角度在其软件设定基础上误差不应大于1°。
5.4.3 以2400 dpi为基础,分辨率在其软件设定的误差不应大于10 dpi。
5.4.4 制版绝对重复精度不应大于0.015 mm。
5.4.5 加网角度在0°、15°、45°、75°时,1%~99%的网点不应出现条纹。
5.4.6 横向扫描和纵向扫描成像幅面尺寸误差不应大于0.1 mm/500 mm。
5.4.7 图文输出不均匀性(u;)不应高于8%;图文输出不稳定性(e,)不应大于0.04。
5.4.8
整个版面上不应出现脏点。底色反差不应大于0.02,涂层非感光部分抗碱性密度差值不应大于
0.1。
制版机能够接受国际标准的1位 TIFF 文件。
GB/T 32531—2016
整机噪声不应大于80 dB(A)。
5.7.1
以真空吸附版材方式工作的印版载体,在失去负压后,对开以下制版机(含对开)的印版载体应
在 4 s 内自动停止;对开以上制版机的印版载体应在6 s 内自动停止。
5.7.2 外露的传动零部件均应设有防护罩,并且安装完整。
5.7.3 光路应有防护罩,避免激光外露,在防护罩外表面应有明显的激光标志。
5.7.4 应在方便的位置设有急停开关,在出现意外的情况下使用。
5.7.5 在正常生产模式中(维护模式除外)打开机盖,机器应不能启动。
5.8.1 电气系统的布线应符合 GB5226.1—2008 中第13章的规定。
5.8.2 电气系统工作应正常、灵敏、可靠。
5.8.3
制版机在发生故障时应能自动发出安全警报并有故障显示灯显示,或者输出故障信息。
5.8.4 电气系统的按钮应符合 GB 5226.1—2008 中10.2的规定。
5.8.5 电气系统的指示灯和显示器应符合GB 5226.1—2008 中10.3的规定。
5.8.6 电气系统的标记、警示标志和项目代号应符合 GB5226.1—2008
中第16章的规定。
5.8.7 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按 GB 5226.1—2008
中8.2.1的要求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保护联 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 GB
5226.1—2008 中8.2.3的规定。
5.8.8 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电路间施加500 V
直流电压时测得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 MQ。
5.8.9 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间施加1000 V 的电压、时间近似1
s,不应出现击穿放电 现象。
5.8.10 在电源电压波动(220±22)V 的情况下,制版机应能正常工作。
5.8.11
安全电路在电源电压跌落或电路断路后电压又回复时,电路不应自动闭合。
5.9.1 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锈蚀、磕碰和明显划痕。
5.9.2 外露非加工表面不应有凸瘤、凹陷、气孔等缺陷。
5.9.3 涂漆牢固,表面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应有起层、起泡、流挂等现象。
5.9.4 气路、油路管道应排列有序,平整美观。
5.9.5
安全防护罩各面应平整、均匀、各棱边应规则,不准许有凸起、凹陷和翘曲。
5.10.1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
5.10.2 产品合格证的编写应符合 GB/T 14436 的规定。
本章涉及到的试验方法,均以设备供应厂家提供的印前处理软件、版材、测试条件为基准进行测试。
GB/T 32531—2016
6.2.1 运转可以在上版或不上版的情况下进行。
6.2.2 运转试验时,以40%的制版机额定速度运转不低于1 h,
以制版机额定速度运转不低于2 h,目 视
检查制版机的运转情况,应符合5.2.1~5.2.4的规定。
6.2.3
运转试验后,立即用点温计测量印版载体轴承温度并计算其温升,应符合5.2.5的规定。
6.3.1
用千分表检查印版载体的径向跳动和轴向窜动;径向跳动的检测,把千分表座固定在扫描平台
上,表针接触印版载体的水平母线上,转动印版载体一周,记录数据,沿轴向对称选5点测量;轴向窜动
的测量,把表针接触在左(右)侧的印版载体轴上某一端面,在右(左)侧施加4 kg
的轴向力,记录表针的 跳动数据,应符合5.3.1的规定。
6.3.2
分别用最大最小的印版对印版载体进行装版试验,应符合5.3.2的规定。将真空表安装在印版
载体抽真空的气路上,测量制版机正常工作时的真空度,应符合5.3.2中关于真空压力的规定。
6.3.3 连续进行上下版操作5次,观察每次操作情况,应符合5.3.3的规定。
6.3.4
将千分表装在扫描平台上,表头位于出光中心,移动扫描平台检查印版载体的直线度,即为平行
度,应符合5.3.4的规定。
6.3.5
将千分表安装在调焦机构上,连续进行10次前后调整,测量其最大误差,应符合5.3.5的规定。
6.3.6 将精度为0.001 mm
以上的激光测距仪安装在调焦机构上,在光鼓上任选左中右三点,旋转光鼓
并记录相对距离误差,应符合5.3.6的规定。
6.3.7 将精度1 mW
的光功率计探头安装在激光的出光焦平面上,锁定激光器的光功率后,调整激光
器成像系统的输入电压在 Va.c(220±22)V
内波动,测量其激光器的输出能量变化,应符合5.3.7的 规定。
6.3.8
将十字线图形在第一次装版制版后,卸版不冲洗,再次装版制版,在同等条件下输出十字线图
形,测量同侧边线宽,应符合5.3.8的规定。
在环境温度为20℃~28℃,相对湿度30%~70%的条件下测试;以设备供应厂家提供的印前处理
软件、冲版机、版材为准。
6.4.2.1 做四张2400 dpi 挂网175
lpi、加网角度分别为0°、15°、45°、75°,包含有网点百分比1%、2%、
5%、10%、20%、30%、40%、50%、60%、70%、80%、90%、95%、98%、99%、100%的测试条的印版,每一
网点的面积应大于10 mm×10mm,
在每张测试版上至少有10条同样的测试条。用放大镜观察1%、
99%的网点,应符合5.4.1的规定。
6.4.2.2
利用6.4.2.1中所制印版,以50%网点为基准,用密度计测量加网角度误差值,应符合5.4.2的
规定。
6.4.2.3 制作 一 张印版,分辨率2400 dpi 挂网175
lpi, 包含分布均匀的激光线,线的粗线为 (25.4/2400)mm,
线的间距为(2×25.4/2400)mm, 用读数显微镜读取单位毫米内的黑白线,乘以
25.4,计算误差值,应符合5.4.3的规定。
style="width:3.46007in;height:0.7799in" />style="width:1.83341in;height:0.75328in" />style="width:3.13329in;height:0.7667in" />style="width:1.85339in;height:0.72006in" />GB/T 32531—2016
6.4.2.4
制作一个图文文件,其四角含有十字线,十字线的线宽为0.1 mm,
在不卸版的条件下,制版机
连续两次输出相同文件,冲版后,用读数显微镜测量线宽,也可重新装版测试,计算精度,应符合5.4.4
的规定。
6.4.2.5 目视6.4.2.
1中制作的四张印版上的每一测试条,检查上面1%~100%的每一块是否有条纹,
应符合5.4.5的规定。
6.4.2.6 用0 .3 mm 厚的印版做一个500 mm×500 mm
的图像,用分度值为0.02 mm 标准卡尺测量成
像的宽度和长度,计算实际成像尺寸与设定图像尺寸的误差,应符合5.4.6的规定。
6.4.2.7 印版不均匀性和制版不稳定性的检验:
a)
制版机连续做10张50%灰度的印版,在版的上半部分找左、中、右3点,在版的下半部分找
左、中、右3点,共6点取样,用密度计测量其网点百分比,记录10张版的取样数据。
b) 按照式(1)和式(2)计算印版不均匀性u;;
按照式(3)和式(4)计算制版不稳定性e;。
………… …………… (1)
(2)
式中:
u;—— 印版均匀性;
D— 同一张版上j 点的网点百分比;
e;—— 制版稳定性;
D-- 样张上同j 点的网点百分比;
i — 样张顺序(i=1,2,3, …,10);
j — 每一张印版上的检查点(j=1,2,3, …,6)。
c) 对于超出一定概率的异常数值,应按附录 A 的原则剔除。
6.4.2.8 查看上面每一项检查中所做的版,在直径约10 mm
的空白处用丙酮擦净,用印版测试仪分别
测量擦过的空白处及版的空白处的密度值,计算其密度差值,计算冲洗过的实地部分密度与未进行曝光
的版的实地密度差值,应符合5.4.8的规定。
将计算机中的图文文件经印前软件处理后,生成1位 TIFF
文件格式,导入到制版机中,制版机应
能在印版上曝光输出图文,观察印版上的内容与导入的内容应一致。
开动制版机所有噪声源,在正常工作时,用普通声级计测量机器四周的 A
声压级噪声。测量点水
平位置(见图1),噪声测量点距地面高度为1.5 m, 距机器四周外轮廓线1 m
处,测量点之间的距离为
(2±0.5)m,
图示测量点为参考点,可根据测量轨迹长短增加或减少测量点,其中第 i
点为巡回测量最
大噪声点,各测量点噪声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制版机的噪声值,应符合5.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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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6.25337in;height:3.42012in" />
说明:
1--噪声测量点; 3—-测量点轨迹线;
2——巡回测量最大噪声点i; 4——机器外轮廓线。
图 1 噪声测量点位置图
6.7.1 在制版机运动过程中,关闭负压,制版机光鼓转动应符合5.7.1的规定。
6.7.2
目视检查制版机的各项安全要求以及防护装置,应符合5.7.2~5.7.5的规定。
6.8.1
切断电源,目视检查电气系统布线及标志等情况,应符合5.8.1的规定。
6.8.2
用一个适当速度,反复进行启动、停止(包括制动、正反点动)动作,再进行速度变换操作,应符合
5.8.2、5.8.3的规定。
6.8.3 按 GB 5226.1—2008
中10.2的规定检验电气系统的按钮,应符合5.8.4的规定。
6.8.4 按 GB 5226.1—2008
中10.3的规定检验电气系统的指示灯和显示器,应符合5.8.5的规定。
6.8.5 按 GB 5226.1—2008
中第16章的规定检验电气系统的标记、警示标志和项目代号,应符合5.8.6
的规定
6.8.6 按 GB5226. 1—2008
中18.2.2的试验方法,检查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5.8.7的规定。
6.8.7 按 GB 5226.1—2008
中18.3的试验方法,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5.8.8的规定。
6.8.8 按 GB 5226.1—2008
中18.4的试验方法,进行耐压试验,应符合5.8.9的规定。
6.8.9 在(220±22)V
的范围内,用调压变压器改变制版机的输入电压,目视制版机工作状况,应符合
5.8.10的规定。
6.8.10
断开制版机供电电路,再恢复供电,目视制版机自动运转情况,应符合5.8.11的规定。
目视检查制版机外观质量。
7.1.1 每台产品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1.2
每台产品应按5.1~5.5、5.7~5.9的规定进行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1.3
每批产品应随机抽取一台按5.6的规定进行检验。若不合格,应再抽两台进行检验;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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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对该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首台、首批中抽一台或生产批中抽一台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和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结构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一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 连续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e) 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发生较大差异时。
7.2.2 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
8.1.1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
8.1.2 对易造成人体伤害的位置应设置符合GB2894
的安全标志。例如:当心触电、注意安全、当心机
械伤人、避免直视激光、当心烫伤等标志。
8.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1.4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T 6388 的规定。
8.2.1 产品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
8.2.2 产品装箱前工具、备件、附件的外露加工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应符合GB/T
4879 的规定。
8.2.3 每台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下列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含总装箱单和分装箱单)。
产品在运输起吊时,应按包装箱外壁箱面的标志稳起轻放,防止碰撞。
8.4.1
产品包装箱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潮。室外贮存时应有防雨措施。
8.4.2
贮存期超过一年应在出厂前进行开箱检验,若包装损坏影响产品出厂时应更换包装。
style="width:3.1001in" />GB/T 32531—2016
(规范性附录)
数据处理方法
A.1 概述
选用标准偏差(a)处理数据时,对超出一定概率的数允许剔除。
A.2 剔除方法
当数据中出现的最大值大于X+3σ、 最小值小于X-3σ
时,均给予剔除。平均值按各种指标给出
的代号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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