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32194-2015 手持式数字多用表.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数字多用表(以下简称为仪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测量电压功能为基础并兼有测量其他参量功能的(电的或非电的)手持式数字多

用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2829—2002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 2900.77—2008 电工电子测量和仪器仪表 第1部分:测量的通用术语[IEC
60050(300-

311):2001,IDT]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IEC
61010-1:2001,IDT)

GB/T 11463—19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GB/T 13978—2008 数字多用表

GB/T 18268.1—201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EC 61326- 1:2005,IDT)

GB/T 18268.22—201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22部分:特殊要
求低压配电系统用便携式试验、测量和监控设备的试验配置、工作条件和性能判据(IEC
61326-2-2:

2005,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77—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多用表 digital multimeter;DMM

用于测量电压、电阻(和/或电流)及其他参量的,并以十进制数字显示测量值的电子式多量限、多功

能的测量仪表。

3.2

手持式数字多用表 hand-held digital multimeter

在正常使用中预定可用单手来握住的便携式数字多用表。

3.3

被测量 measurand

被测的特定量

GB/T 32194—2015

3.4

[量的]真值 true value(of a quantity)

与给定特定量的定义一致的值。

注1:该术语用于"真值"方式。

注2:这是一个通过理想测量才能获得的值。

注3:真值本质上是不可确定的。

注4:与给定特定量的定义相符的值可有很多。

3.5

绝对误差 absolute error

仪表示值和比对值的代数差。

注1:该术语用于"真值"方式。

注2:比对值应是该量的真值,但由于真值无法确定,所以一般使用约定真值。

3.6

引用值 fiducial value

一个明确规定的值,作为确定引用误差时的参考。

注1:该术语用于"真值"方式。

注2:该值可以是,例如,测量范围的上限、满刻度值或其他明确规定的值。

3.7

相对误差 relative error

绝对误差与比对值的比。

注1:该术语用于"真值"方式。

注2:比对值应该是被测量的真值,但由于无法确定真值, 一般用约定真值。

3.8

引用误差 fiducial error

绝对误差和引用值的比。

3.9

固有误差 intrinsic error

基本误差 intrinsic error

测量仪器仪表在参考条件下使用时的误差。

注:该术语用于"真值"方式。

3.10

[测量仪器仪表的]准确度 accuracy(of a measuring instrument)

表征测量仪器仪表提供接近被测量真值的校准示值的能力的程度。

注1:该术语用于"真值"方式。

注2:校准示值越接近对应真值,准确度越高。

4 产品分类

4.1 按显示位数分类

1

通常按满量程显示位数分为3位、3

4.2 按功能分类

3

位、3

4

1

位、4

2

3

4

1

2

位等。

按功能分:基本型[测量电压、电阻(和/或电流)]、扩展型(带有测量电容、二极管或
LED、频率、占

GB/T 32194—2015

空比、温度、分贝等参量的功能)。

4.3 按量程转换方式分类

手动切换、自动切换。

5 技术要求

5.1 安全要求

5.1.1 仪表应符合GB4793. 1—2007
的第6章、第9章、第10章、第14章、第16章有关防电击、防止火
焰蔓延、温度极限值和耐热、元器件、电流测量电路以及多功能仪表和类似设备的规定。

5.1.2 仪表在所有量程上应具有超出量程的指示。

5.1.3 仪表应有CAT
等级明示。测量类别的标志按使用的情况分为"CATI","CATⅡ","CAT Ⅲ" 或"CAT
IV",分别清晰地标注在测量电路端子以及测试表笔上。在测量类别 I
的范围内进行测量时,
测量电路的端子应当按适用的情况标上额定电压或电流以及标上"△"标志。在测量类别Ⅱ、Ⅲ和IV的
范围内进行测量时,测量电路的端子应当按适用的情况标上额定电压或额定电流以及相关的测量类别,
测量类别的标志应当按适用的情况标为"CATⅡ","CATⅢ" 或"CAT IV"。"CATI","CAT
Ⅱ", "CAT Ⅲ"或"CAT IV"的分类按照GB 4793.1—2007中6.7.4 的规定。

5.1.4 仪表的保险丝座应符合 GB4793. 1—2007
中14.4的相应要求,保险丝应符合 GB 4793. 1—2007

中14.1的相应要求。

5.1.5 仪表的印制电路板可燃性要求应符合GB 4793.1—2007 中14.8的相应要求。

5.2 机械要求

5.2.1 机械安全要求

仪表的机械结构应符合GB4793.1—2007 有关耐机械冲击和撞击的规定。

5.2.2 外壳

仪表外壳的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
IP40,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应有缺损和开裂、划伤和污迹,

不允许有明显的变形,并应符合GB 4793.1—2007 中8.2.2和10.5.2相应的要求。

仪表表面不应有人手指可触及的带电端子及插孔。

仪表可具有封印装置,防止未经授权开启外壳,接触到仪表的内部结构。

5.2.3 按键、按钮

仪表可具有一个或多个按键、按钮等,按键、按钮应灵活可靠,无卡死或接触不良的现象。

5.2.4 旋转功能切换开关

仪表如具有旋转功能切换开关,则不应松动,破损或自行改变位置等。开关在可移动的任何位置
(正常功能位置、相邻功能的中间位置或者其他位置),若显示读数,该读数应与输入相对应并满足误差

要求,不应出现错误读数或者错误指示。同时,该开关的寿命应至少达到3万次。

5.3 电磁兼容性要求

5.3.1
仪表在电磁骚扰的影响下,不应损坏或受到实质性影响。经电磁兼容试验后,仪表应满足5.13

的要求并且可靠地工作。

GB/T 32194—2015

5.3.2 骚扰量包括:静电放电和射频电磁场辐射。试验等级根据 GB/T
18268.1—2010 的规定选择,见

表1。

1 电磁兼容试验等级

电磁兼容项目

试验值

技术要求

静电放电

接触放电4kV,空气放电8kV

允许在试验中有性能和功能的短暂

降低或丧失,但能自行恢复

射频电磁场辐射

3 V/m(80 MHz~1GHz);

3 V/m(1.4 GHz~-2GHz);

1 V/m(2GHz~2.7 GHz)

试验时,在规范限值内性能正常

5.4 过载能力

5.4.1
具有电压、电流测量功能的仪表在经受电压(或电流)最高量程的测量范围上限值1.1倍,持续时
间为2 h
的连续过载以后,仪表不应受到损害;当过负载撤销时,仪表的零值读数变化不超过±1个字,
当其恢复到参比温度以后2 h,仪表应满足5.13的要求。

5.4.2 具有交流电压测量功能的仪表,在交流电压测量功能下除在50 Hz
频率能承受上述过负载外, 还需在最高响应频率下进行过负载试验。

5.4.3
具有电压、电流测量功能的仪表应能承受2倍测量范围上限值的电压(或电流)持续时间为0.5
s 的短时过负载5次,每次间隔15 s 的试验而无损坏,试验后恢复到室温2 h
后仪表读数变化不超过 ±1个字,并应满足5.13的要求。

5.5 供电电源

对于电池供电的仪表应符合 GB 4793.1—2007
有关电池电解液、电池和电池充电等要求,并应说明
电池类型、型号、使用寿命、供电电压范围等。当电池电压低于规定要求时,应有低电压指示。在仪表显

示低电压指示之前,仪表均应满足5.13的要求。

5.6 分辨力

制造厂应说明仪表的最高分辨力,并且实际的测试分辨力应与制造厂标注的一致。如果各功能、各

量程的分辨力不同,应分别标明。

5.7 预热时间

仪表一般不需要预热,如需要预热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5.8 稳定性

仪表在参比条件下的24 h 内的短期稳定性不应超过表3的数值。

仪表在稳定输入时(输入信号稳定度小于仪表准确度1/10以上),跳字(最大值减最小值)不应超过

该量程误差极限值的1/5(1 min)。

5.9 可靠性要求

仪表的 MTTF(mean time to failure,平均失效前时间)不应小于4380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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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功能要求

5.10.1 测量功能

5.10.1.1 基本测量功能

仪表的基本测量功能一般为:直流电压测量、直流电阻测量、直流电流测量、交流电压测量、交流电

流测量。

仪表的基本测量功能至少应具有直流电压测量功能和直流电阻测量功能。

5.10.1.2 扩展的测量功能

仪表可以具有电容测量、二极管或 LED
测量、频率测量、占空比测量、温度测量、分贝测量等扩展的

测量功能。

5.10.2 显示功能

显示的被测量值应和相应的单位符号一致。

仪表应具有对被测量在测量范围内的连续变化的不间断的显示能力。仪表的不同功能、不同量程

可以有不同的显示位数。

仪表应没有数字模糊、叠字、不亮、缺笔划等现象,显示器平面法线方向与视线任意方向成30°角内

应能清晰观察读数。

5.11 数据保持功能

仪表可具有数据保持功能。

5.12 测量范围

在各功能的测量范围内宜分成几个互相衔接的量程。制造厂应规定各量程值的划分及其上下限

值,如有超量程,应规定超量程范围。

5.13 误差要求

5.13.1 误差表达式

误差可用测量值的绝对误差△表示。

通常可用两项表示,见式(1):

△=±(a%Ux+b%Um) ………………………… (1)

式中:

U、— 被测量的读数值;

U 所测量程的满度值;

a — 与读数值有关的系数;

b — 与量程有关的系数。

其中,a≥4b

也可写成式(2)形式:

△=±(a%U 、+n) ………………………… (2)

式中:

以数字表示的固定误差。

GB/T 32194—2015

5.13.2 基本误差

5.13.2.1 参比条件见表2。

5.13.2.2
仪表的基本量程在参比条件下的基本误差极限应符合表3要求。

5.13.2.3
扩展的测量功能的基本误差极限由制造厂规定。

5.13.3 基本误差和等级指数的关系

2 参比条件

影响量

参比值或范围

允许偏差

环境温度

23 ℃

±5℃

相对湿度

45%~75%

大气压

86 kPa~106 kPa

直流供电电压

额定值

±10%

直流供电电压的波纹

0

AU/U₀ ≤1%

外部参比频率的电磁场

0

<0.05 mT

射频电磁场,30kHz~1GHz

0

<1 V/m

通风

良好

阳光照射

避免直射

工作位置

按产品标准规定

注:△U为纹波电压的峰值;U。为直流供电电压的额定值。

3 基本误差极限

%

位数

功能

直流电压

交流电压

(45 Hz~400 Hz)

直流电流

交流电流

(45 Hz~200 Hz)

电阻(≤2 M2)

±0.5

±1.0

±1.0

±1.5

±0.5

±0.05

±0.5

±0.1

±1.0

±0.10

±0.01

±0.2

±0.05

±0.2

±0.02

注1:其他位数仪表由制造厂参照表3执行。

注2:非基本量程的基本误差极限一般不大于基本量程的2~3倍。

规定基本误差的系数a 和b 之和作为等级指数。

等级指数从1—2—5序列中选择,必要时可以使用1.5、2.5和3的非推荐序列。以等级指数的百分

数表征仪表的相对误差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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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4 工作误差

5.13.4.1
仪表的标称使用范围限值及其允许的改变量极限见表4。

4 标称使用范围限值

影响量

标称使用范围极限

(另有标志者除外)

允许的改变量极限

环境温度

-5℃~45 ℃(或标注的其他

工作温度范围)

温度系数不应大于基本误差

极限的(1/10)/℃

储存和运输温度

-25℃~70℃

相对湿度

5%~85%

50%基本误差

直流被测量的纹波

△U/U。≤5%

100%基本误差

交流被测量的畸变(对有效值响应的仪表)

峰值因数:1~3

100%基本误差

交流被测量的频率响应范围

基本频率响应:45 Hz~400 Hz;电压:

45 Hz~200 Hz;电流:45 Hz~200 Hz;

扩展的频率范围由制造厂确定

100%基本误差

参比频率的外磁场

400 T

100%基本误差

外部恒定磁感应强度

1000 T

100%基本误差

射频电磁场

3 V/m(80 MHz~1 GHz);

3 V/m(1.4 GHz~2GHz); 1V/m(2GHz~2.7 GHz)

500%基本误差

供电电源

直流供电电压

额定值的(1±10%)倍

100%基本误差

直流供电电压的波纹

AU/U。≤5%

100%基本误差

5.13.4.2
仪表的工作误差与基本误差和影响量的关系见附录 A。

5.13.4.3 仪表基本量程的工作误差极限不应超过90 d
基本误差的3倍。

5.14 基本测量功能的技术要求

5.14.1 直流电压测量

5.14.1.1 极性

仪表应能自动测量极性并显示。正极性可以不标识,负极性应标以“一 ”号。

5.14.1.2 输入电阻

输入电阻值不应小于10 MΩ。

5.14.1.3 零位稳定性

仪表基本量程的零位稳定性24 h 内不应大于基本误差极限的1/10。

5.14.1.4 输入零电流

仪表的输入零电流值不应大于1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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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1.5 串模干扰抑制能力

仪表的50 Hz 和 6 0 Hz 串模抑制比不应小于60 dB 。按式(3)计算,单位为
dB。

style="width:2.18001in;height:0.62656in" /> (3)

其中:

Us— 串模干扰电压的峰值;

△U——施加串模干扰电压前后的显示值变化所对应的电压值。

也可以按不同的频率区段给出串模干扰抑制能力。

5.14.1.6 共模干扰抑制能力

当连接1 kΩ 电阻时,对有效值响应的仪表,50 Hz 和60 Hz
的仪表共模抑制比不应小于100 dB; 对

平均值响应的仪表,50 Hz 和 6 0 Hz 的仪表共模抑制比不应小于80 dB
。按式(4)计算,单位为 dB。

style="width:2.18001in;height:0.63998in" /> (4)

式中:

Uc—— 共模干扰的直流电压值或交流电压的峰值;

△U—— 施加共模干扰电压前后的显示值变化所对应的电压值。

所允许的最大共模干扰电压(直流或交流峰值)不应大于该量程的允许最大输入电压值。

5.14.2 交流电压测量

5.14.2.1 输入阻抗

仪表的最小输入电阻不应低于1 MQ, 并联的最大电容值不应大于150 pF。

5.14.2.2 波峰因数

对于有效值(RMS)
响应的仪表,其基本量程的最大波峰因数在1~3时应符合其对误差的要求,波

峰因数高于3的,每提高1个数字允许附加改变量为基本误差的1/2。

对于平均值响应的仪表应说明对输入波形失真度的要求。

5.14.2.3 响应时间

交流电压测量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5 s。

5.14.2.4 交流共模抑制能力

当连接1 kΩ 电阻时,对有效值响应的仪表,50 Hz 和60 Hz
的仪表共模抑制比不应小于100 dB。

对平均值响应的仪表,50 Hz 和 6 0 Hz 的仪表共模抑制比不应小于80 dB
。按式(5)计算,单位为 dB。

style="width:2.2066in;height:0.61996in" /> (5)

其中:

Uc—— 共模干扰的直流电压值或交流电压的峰值;

△U——施加共模干扰电压前后的显示值变化所对应的电压值。

所允许的最大共模干扰电压(直流或交流峰值)不应大于该量程的允许最大输入电压值,也可以按

不同的频率区段给出共模干扰抑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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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3 电阻测量

5.14.3.1 欧姆调零

4style="width:0.44125in;height:0.57332in" />位及以上的仪表应具有欧姆测量调零装置以消除导线电阻和热电势的影响,否则厂家应提供

专用测试导线。

5.14.3.2 最大输入电压

仪表的最大输入电压不应小于直流300 V 或交流300 V。

在电阻测量模式下,仪表的最大输入电压不应小于电压测量功能的最大输入电压。

5.14.3.3 开路电压

仪表的开路电压不应大于15 V, 必要时应说明各量程的开路电压值。

5.14.3.4 响应时间

电阻测量范围在20 MQ 以下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5 s; 测量范围在200 MΩ
以上的响应时间不

应 大 于 5 s 。 对于厂家另有标注的仪表除外。

5.14.4 直流电流测量

5.14.4.1 允许的调零电流范围

允许的最大电流调零范围不小于最后1位数字。

5.14.4.2 最大输入电流

自动量程转换的仪表其允许最大输入电流值不应小于最高量程满度值的115%,并且其误差应符

合基本误差的要求。

5.14.4.3 电流测量的线性范围

电流的线性测量范围应至少从该量程的1%~95%,如有与规定不同的线性范围,制造厂应特别

说明。

5.14.4.4 最大电压负荷

各量程的允许最大电压负荷值不应大于1.5V。

5.14.5 交流电流测量

5.14.5.1 电流测量的线性范围

电流的线性测量范围应至少从该量程的2%~95%,如有与规定不同的线性范围,制造厂应特别

说明。

5.14.5.2 最大电压负荷

各量程允许的最大电压负荷值不应大于1.5 V。

GB/T 32194—2015

5.14.5.3 波峰因数

对于有效值(RMS)
响应的仪表,其满量程峰值因数应为1~3;更高峰值因数时可以有附加误差,其

极限由制造厂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通用试验条件

6.1.1 除另有说明外,应在表2规定的参比条件下进行试验。

6.1.2 测量功能试验设备的误差应小于被试仪表对应功能基本误差的1/3。

6.1.3 测量功能试验设备短期稳定性应小于被试仪表对应功能基本误差的1/5。

6.1.4 测量功能检定装置的分辨力应小于被试仪表对应功能基本误差的1/5。

6.1.5 仪表工作特性的测试,应在保持整机完整性和稳定工作状态下进行。

6.2 安全性试验

6.2.1 介电强度试验按 GB 4793. 1—2007 中6.8的规定进行。

6.2.2 可触及零部件的试验按GB4793.1—2007 中6.2的规定进行。

6.2.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试验按GB4793.1—2007
中6.7的规定进行目视检查和卡尺测量。

6.2.4 防火焰蔓延的试验按GB 4793.1—2007 中第9章的规定进行。

6.2.5 温度极限值的试验按GB 4793.1—2007 中10.4的规定进行。

6.2.6 耐热试验按 GB 4793.1—2007 中10.5的规定进行。

6.2.7 超出量程的指示试验,以目测的方法进行。

6.2.8 CAT 等级标示按GB 4793.1—2007 中5.1.5.2的规定,以目测的方法进行。

6.2.9 仪表的保险丝座试验参照GB4793.1—2007
中14.4的规定进行,保险丝检查参照 GB 4793.1—

2007中14.1以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

6.2.10 仪表印制电路板不燃性要求的试验按GB 4793.1—2007 中14.8的规定进行。

6.3 机械要求试验

6.3.1 仪表的耐冲击和撞击性能试验按GB4793.1—2007 中8.2.2的规定进行。

6.3.2 仪表外壳防护等级的试验按GB 4208—2008 中13. 1的规定进行。

6.3.3 外壳的外观和封印装置以目测检验的方法进行。

6.3.4 塑料外壳的强度试验按GB 4793.1—2007 中8.1.1的规定进行。

6.3.5 仪表按键和按钮的试验以手动或者自动、目测检验的方法进行。

6.3.6 仪表旋转功能切换开关的试验以手动或者自动、目测的方法进行。

6.4 电磁兼容性试验

所有试验除非另有规定,仪表应在其正常工作位置、盖上表盖。

6.4.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应按GB/T 18268.22—2010 的规定,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仪表在工作状态,电源接通额定电压;

— 接触放电电压4 kV, 放电次数10次(在最敏感的极性);

— 如无外露金属零部件而不能进行接触放电,则以8 kV
试验电压进行空气放电,放电次数10次

GB/T 32194—2015

(在最敏感的极性)。

6.4.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应按GB/T18268.22—2010 的规定,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仪表在工作状态,电源接通额定电压,仪表在基本量程下测试。标准表(或标准电源)不应受射

频场影响;

暴露于电磁场中的电缆长度:1 m;

—— 电场强度和频率范围:3 V/m(80 MHz~1GHz);3V/m(1.4 GHz~2GHz);1V/m(2
GHz~

2.7 GHz);

— — 在1 kHz 正弦波上以80%调幅载波调制。

6.5 过负载试验

6.5.1 连续过负载试验

连续过负载试验按如下要求进行:

a) 按5.4.1的规定施加过负载,持续时间2 h;

b)
将激励减小至零,并将输入端短路,观察仪表的读数值,并置于参比条件下2 h;

c) 经过程序 b)以后,进行基本量程的误差试验。

6.5.2 对具有交流电压测量功能的仪表

对具有交流电压测量功能的仪表按如下要求进行:

a) 在交流电压测量功能下按5.4.2的规定施加过负载,持续时间2 h;

b) 重复6.5.1 的 b)和 c)程序。

6.5.3 短时过负载试验

短时过负载试验按如下要求进行:

a) 按5.4.3的规定施加短时过负载;

b) 完成程序 a)后 2 h,观察仪表的零值读数值,并进行基本量程的误差试验。

6.6 供电电源试验

以目测检验的方法检验与GB4793.1—2007 的11.5和13.2.2的符合性。

6.7 分辨力的检验

6.7.1
在被试仪表的最小量程、最高分辨力(灵敏度)下进行试验,用具有高分辨力的测量装置进行
测试。

6.7.2 由信号源供给信号使被检表显示值为某一数值,同时读出测量装置的示值U₁
; 然后微调使被检 表读数在末位变化一个字,再读出测量装置的示值 U₂ ;
两次示值之差 D=U₂-U₁ 即为被检表的分 辨力。

6.8 预热时间试验

仪表一般不需要预热,如需要预热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6.9 稳定性试验

试验在进行误差试验的同时进行,检验应在基本量程和最大量程的上限进行。

GB/T 32194—2015

6.10 可靠性试验

仪表的可靠性试验在批量生产鉴定时进行。按GB/T
11463—1989规定的方法进行。

6.11 测量功能试验

在进行仪表误差试验时同步进行。

6.12 显示功能试验

本试验仅在直流电压功能基本量程下进行。由电压源给出直流电压信号,观察被检表能否做连续

变化。如20000序列,可如下给出电压进行检查:

0.0001→0.0010→0.0100→0.1000→ 1.1000

0.0002→0.0020→0.0200→0.2000→ 1.2000

······

0.0009→0.0090→0.0900→0.9000→ 1.9000

与此同时检查显示的单位符号、正、负极性、小数点、笔划等。

6.13 数据保持功能试验

测量某个直流电压,然后按下数据保持按键,观察仪表显示值是否为原测量值。

6.14 测量范围试验

在进行显示功能试验的同时,检查测量范围。观察自动量程切换、各量程衔接和超出量程的显

示等。

6.15 基本误差检验

6.15.1 预热和预调

在参比条件下,对所用标准仪器进行预热、预调等操作,使仪表处于最佳工作状态。被试表如果

需要预热或预调零的应按标准要求进行预热和预调零。

6.15.2 直流电压测量功能的误差检验

6.15.2.1
可用直流电压标准源法或直流标准仪器法进行试验。见图1。

style="width:8.48056in;height:3.72014in" />

b) 直流标准仪器法

1 测量误差的电路框图

GB/T 32194—2015

6.15.2.2
使用直流电压标准源法试验时,如果标准源与被检仪表的量程不一致时,可用标准分压箱来
扩展量程。

6.15.2.3
试验至少应在基本量程上进行。基本量程应选取5个~10个试验点,试验点选择应在整个
基本量程中均匀分布;其他量程取3个点,
一般选取满量程附近和1/10量程作为试验点,还应注意对应
基本量程最大误差的那些点或均匀地选取。

6.15.3 直流电流测量功能的误差试验

6.15.3.1
可用直流标准电流源法或标准数字电压表法进行试验。

6.15.3.2
试验至少应在基本量程上进行。基本量程应选取5个~10个试验点,试验点选择应在整个
基本量程中均匀分布;其他量程取3个点,
一般选取满量程附近和1/10量程作为试验点,还应注意对应
基本量程最大误差的那些点或均匀地选取。

6.15.4 直流电阻测量功能的误差试验

6.15.4.1
可用标准电阻器法、电阻校准仪法或标准数字电阻表法进行试验。

6.15.4.2
用标准电阻法进行时为了保持阻值的稳定,标准电阻要放在恒温箱的环境条件中,并在小于
额定功率(电压)下使用。

6.15.4.3
试验至少应在基本量程上进行。基本量程应选取5个~10个试验点,试验点选择应在整个
基本量程中均匀分布;其他量程取3个点,
一般选取满量程附近和1/10量程作为试验点,还应注意对应
基本量程最大误差的那些点或均匀地选取。

6.15.5 交流电压测量功能的误差试验

6.15.5.1
可用交流标准电压源法或交流标准仪器法进行试验。

6.15.5.2
使用电压标准源法试验时,如果标准数字电压表或标准源与被检仪表的量程对不上时,可用
感应分压器分压后再接到被检表上进行试验。

6.15.5.3 试验至少应在基本量程上进行。

6.15.5.4 试验点的选取:

试验点的选取按如下要求进行:

a) 基本量程应选取5个~10个试验点(频率为50 Hz),
试验点选择应在整个量程中均匀分布;

b) 其他量程取3个点,为保证量程范围的连续性,
一般选取满量程附近和1/10量程作为试验点,
还应注意对应基本量程最大误差的那些点或均匀地选取;

c) 其他被检频率点一般选取:45 Hz、400
Hz,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其他频率。

6.15.6 交流电流测量功能的误差试验

6.15.6.1
可用交流标准电流源法或交流标准仪器法进行试验。

6.15.6.2
试验至少应在基本量程上进行。基本量程应选取5个~10个试验点(频率为50 Hz),
试 验 点 选择应在整个基本量程中均匀分布;其他量程取3个点,
一般选取满量程附近和1/10量程作为试验点,
还应注意对应基本量程最大误差的那些点或均匀地选取。

6.15.6.3 其他被检频率点一般选取:45 Hz 、200 Hz,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其他频率。

6.16 影响量试验

按 GB/T 13978—2008 中6. 19的规定进行。

GB/T 32194—2015

6.17 直流电压测量功能的特殊要求试验

6.17.1 极性试验

在进行基本误差试验的同时目测检验其极性改变时的显示符号。

6.17.2 输入电阻试验

输入电阻试验按如下要求进行:

a) 将被试表投入工作状态,将标准电压源的测试电压V
施加到被试表的输入端,读取并记录被 试表的读数值U₁;

b) 将标准电压源的测试电压V 经过 一个数值已知的标准电阻R
接入被试表的正极性输入端,读 取并记录被试表的读数值 U₂ ;

c) 保持程序 a) 的测试电压V
不变,用一个标准直流电压表(输入电阻大于被测电阻 R 的 1 0 倍 )
测量标准电阻R 两端的电压值 VR;

d) 用式(6)计算被试表的输入电阻R₁:

style="width:1.68661in;height:1.00672in" /> ………………………… (6)

6.17.3 零位稳定性试验

零位稳定性试验按如下要求进行:

a) 试验在基本量程下进行,将仪表置于参比条件下2 h,
将被试表投入工作状态,使被试表的直流
电压输入端短路,读取并记录被试表的读数值U₁, 保持仪表的工作状态不变;

b) 经 过 2 4 h 后再次读取并记录被试表的读数值U₂;

c) 计 算U₁-U₂ 的差值即为仪表的零位稳定性。

6.17.4 输入零电流试验

输入零电流试验按如下要求进行:

a) 将被试表投入工作状态,将被试表的两个直流电压输入端接入
一个已知的电阻R, 电 阻R 阻 值在10⁵ Ω~10°Ω之间;

b) 用 一个输入电阻极高的标准直流电压表测量电阻R 两端的电压值 VR;

c) 用式(7)计算被试表的输入零电流 Iz:

6.17.5 串模干扰抑制能力试验

仪表的串模抑制比测试电路如图2所示。

style="width:0.98003in;height:0.619in" />

…………………………

(7)

GB/T 32194—2015

style="width:10.1867in;height:3.23334in" />被测仪表

交流串模干扰源

V

2 串模抑制比测试电路图

由信号源向被试仪表施加一个交流干扰电压Uc
并逐步增大,使被试仪表有一个明显变化△U, 但

不应超过仪表允许的电压值,记下此时所加的交流电压峰值Us,
按照式(3)计算串模抑制比。

6.17.6 共模干扰抑制能力试验

6.17.6.1 直流共模抑制能力试验

按图3的电路进行试验。

由信号源向被试仪表输入一个与量程相应激励信号,使仪表显示值为满量程2/3左右,加入共模干
扰信号Uc (包括直流或交流),逐步增大Uc, 使被试仪表显示有个明显变化△U
为止。图3中平衡电阻 R 选 1 kΩ左右。记下此时共模干扰输出Uc
值及被试仪表最大变化量△U, 按照式(4)计算直流共模抑

制比。

style="width:10.79999in;height:3.82668in" />OH

信号源

OL

R

被测仪表

直流共模干扰源

3 直流共模抑制比测试电路图

6.17.6.2 交流共模抑制能力试验

按图4的电路进行试验。

由信号源向被试仪表输入一个与量程相应激励信号,使仪表显示值为满量程2/3左右,加入共模干
扰信号Uc (包括直流或交流),逐步增大Uc, 使被试仪表显示有个明显变化△U
为止。图4中平衡电阻 R 选 1 kΩ左右。记下此时共模干扰输出Uc
值及被试仪表最大变化量△U, 按照式(5)计算交流共模抑

制比。

GB/T 32194—2015

style="width:10.79999in;height:3.82008in" />— 〇 H

信号源

-OL

R

被测仪表

交流共模干扰源

图 4 交流共模抑制比测试电路图

6.18 交流电压测量功能的特殊要求试验

6.18.1 输入阻抗试验

按图5的电路进行试验。

style="width:10.8066in;height:3.65992in" />交流信号源

图 5 交流输入阻抗测试电路图

测试是在参比条件下进行的,在不同的交流量程施入交流量,调整可变电阻 R
和可变电容器C 而

使指零仪平衡,这时测得R 、C, 便是输入电阻和输入电容,见式(8)和式(9):

style="width:1.21996in;height:0.58674in" /> (8)

style="width:1.19998in;height:0.58652in" /> (9)

6.18.2 波峰因数试验

波峰因数试验同6 . 16影响量试验中的电压波形影响试验。

6.18.3 响应时间试验

响应时间试验按如下要求进行:

a)
试验在基本量程的满度附近进行。缓慢地增加标准电压源的激励,使被试表达到预定的读数
值,保持标准电压源的输出值不变的情况下关闭标准电压源的输出。

b)
突然打开标准电压源的输出,并同时开始计时,观察被试表的读数,当读数达到预定读数值的

GB/T 32194—2015

80%时,记录该时刻的时间t,即为响应时间。

6.18.4 共模抑制能力试验

6.18.4.1
直流共模抑制能力试验的电路和方法同6.17.6.1。

6.18.4.2
交流共模抑制能力试验的电路和方法同6.17.6.2,试验的频率分别为50 Hz 和60
Hz。

6.19 电阻测量功能的特殊要求试验

6.19.1 欧姆调零试验

以目测手动的方法进行试验。

6.19.2 最大输入电压试验

最大输入电压试验按如下要求进行:

a) 在直流电阻测量的输入端施加电压最大量程的115%,施加时间为5 min,
观察被试表有无损 坏或异常;

b) 撤销激励后1 h,进行基本误差的试验,检查其误差是否有变化。

6.19.3 开路电压试验

用高内阻电压表测量被试表直流电阻测量的输入端子之间的电压值,测定的值即为开路电压。

6.19.4 响应时间试验

响应时间试验按如下要求进行:

a) 试验在基本量程的满度附近进行,测量相应大小的标准电阻值,直至在5
min 内读数值不再变 化时止,记录其最终读数值,断开被测电阻的连接;

b) 再次将程序 a)使用的同一
电阻接入测量端,并同时开始启动时间记录装置,记录当读数值达 到程序
a)读数值的80%时的时间记录装置的时间,即为响应时间。

6.20 直流电流测量功能试验

6.20.1 允许的调零范围试验

以手动、目测的方法进行试验。

6.20.2 最大输入电流试验

在进行误差试验的同时进行。将输入电流调节到最大量程的115%,观察量程是否自动切换到最

高量程,并且测量其误差。

6.20.3 电流测量的线性范围试验

在基本量程下进行试验。调节直流标准电流电源的输出,使其输出电流从量程的0开始到100%,
记录量程的1%、2%、5%、20%、50%、80%、95%、100%各点的被试表的读数值。检查各点的误差,满

足基本误差要求的范围,即为其线性范围。

6.20.4 电压负荷试验

试验在最高量程的满度进行。用高内阻的低电压直流电压表(误差优于1%)测量被试表电流测量

端子之间的电压值,测定的最终值即为电压负荷值。

GB/T 32194—2015

6.21 交流电流测量功能试验

6.21.1 电流测量线性范围试验

在基本量程下进行试验。调节交流标准电流电源的输出,使其输出电流从量程的0开始到100%,
记录量程的1%、2%、5%、20%、50%、80%、95%、100%各点的被试表的读数值。检查各点的误差,满

足基本误差要求的范围,即为其线性范围。

6.21.2 最大电压负荷试验

试验在最高量程的满度进行。用高内阻的低电压的交流电压表(误差优于1%)测量被试表电流测

量端子之间的电压值,测定的最终值即为电压负荷值。

6.21.3 波峰因数试验

在6.16影响量试验的交流被测量的波形畸变试验完成。

6.22 标志试验

6.22.1 仪表外壳上的标志试验

6.22.1.1
用浸有规定清洁剂(如无规定,则用酒精)的布不加力擦拭30 s,
观察标志清晰程度的变化以 及黏性标志有否翘起或松动。

6.22.1.2 在外观检验的同时,以目测的方法进行。

6.22.2 仪表技术文件的检查

对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仪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周期性检验。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对每台仪表进行的检验。由制造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出具检验合格证明,仪表如

要求封印的,检验合格后还应加以封印。

出厂检验项目见附录 B。

7.1.2 型式检验

7.1.2.1 型式检验概述

型式检验是对少量仪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所有项目的检验。型式检验通常又分为设计定型鉴定检

验和生产定型鉴定检验。

除非在相应条款中另有说明,所有检验应在参比条件下进行。

推荐的型式试验项目及顺序见附录B。

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

GB/T 32194—2015

b) 当仪表的结构、工艺或主要元器件有重大改变时。

若在型式试验后,对仪表所进行的调整仅影响仪表部分性能时,则只需对因调整而可能影响到的特

性进行有限的试验。

7.1.2.2 型式检验实施

型式检验由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授权的检验机构组织实施。

7.1.3 周期检验

7.1.3.1 周期检验规定

正常生产时应进行周期检验,并按GB/T 2829—2002规定的程序进行。

周期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及顺序见附录 B。

7.1.3.2 周期检验抽样方案

按GB/T 2829—2002 的规定,选择判别水平1、不合格质量水平RQL=30
的一次抽样方案。

即: (n,Ac,Re)=[3,0,1]

式中:

n ——抽样数;

Ac—— 合格判定数;

Re— 不合格判定数。

7.2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为A、B、C三类。 A 类不合格权值为1,B 类不合格权值为0.5,C
类不合格权值为0.2。检

验不合格类别的划分见附录B。

7.3 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如下要求进行:

a) 检验中,以样本的 A 类不合格或其他类不合格折算为 A
类不合格,作为不合格判定数。

b)
除另有说明外,对在同一样本的同一检验项目上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均以一个不合格计。

c) 根据合格或不合格的样本数,按抽样方案中的合格判定数Ac
和不合格判定数Re, 确定检验是 否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仪表的标志应清晰明显,使用由制造厂规定的清洁剂进行清洗(如果制造厂
未规定清洁剂,可用酒精擦拭30
s),试验后标志应清晰明显,并且粘性标签不应松动或卷角。

8.1.2 制造厂应在仪表的外壳上给出下面的信息:

a) 制造厂家名称、商标或供货者名称或商标;

b) 产品型号及名称;

c) 制造日期或出厂编号;

d) 其他必要的标志。

8.1.3 制造厂在技术文件中的标注应包括如下内容:

GB/T 32194—2015

a) 必要时,仪表的测量速率;

b) 必要时,测量结果的显示时间、保持时间,数据读出时间、读出位数;

c)
必要时,仪表的阶跃响应时间、量程响应时间和极性响应时间等,也可以另外给出输入信号较
小突变值的建立时间;

d) 交流测量的响应方式,如有效值响应、平均值响或峰值响应;

e)
交流电压和交流电流测量的允许输入方式,如:交流输入、交流和直流输入;

f) 峰值响应的交流电压测量仪表应给出显示下降速率或保持时间;

g) 测量结果的输出形式;

h) 电阻测量的各量程恒流源提供的流过被测电阻的电流值;

i)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8.1.4 产品说明书应给出产品的详细的操作说明。

8.1.5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2008 的规定。

8.2 包装

8.2.1
产品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包装方法进行包装。也可按照合同(协议)规定进行包装。包装箱内
应有良好的防震性能和防潮性,并且包装箱体应坚固耐用。

8.2.2 包装时,应保证仪表的完好性和成套性,并且不应有明显机械损伤。

8.3 运输

8.3.1 应按国家运输部门及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

8.3.2 产品标准中应标明有关产品运输的具体规定。

8.4 贮存

8.4.1
贮存仪表的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降湿措施。应无酸、碱、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物品和没有
其他有腐蚀性的气体及产品。

8.4.2 码放仪表应垫高地面至少30 cm 高,距离取暖设备不应少于2 m
。码放高度不能过高,仪表跌落 时不应损坏。

8.5 随机文件

8.5.1
仪表出厂时,应附有使用说明书等必备技术文件,以供用户使用仪表时查阅。

8.5.2 仪表出厂时,应填写装箱单。装箱清单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仪表名称、型号;

b) 仪表技术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书等有关随机文件名称和数量;

c) 附件、设备及维修工具等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

d) 仪表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明。

GB/T 32194—201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基本误差和工作误差的关系

工作误差应包括基本误差和由影响量引起的改变量。

工作误差和基本误差以及影响量引起的改变量之间的关系如式(A. 1):

式中:

Uop—— 工作误差;

style="width:3.67326in;height:0.75914in" />

… … … … … … … … … …(A. 1)

U₁—— 基本误差;

U,—— 各影响量引起的改变量;

n —— 影响量的数量。

GB/T 32194—2015

B

(规范性附录)

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

B.1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标准章条

不合格

分类

检验类别

备注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周期性检验

型式检验

1

外观、封印装置检查

5.2.2

6.3.3

C

2

安全性试验

5.1.1

2.1

介电强度试验

5.1.1

6.2.1

A

2.2

可触及零部件试验

5.1.1

6.2.2

A

2.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1.1

6.2.3

A

2.4

防火焰蔓延试验

5.1.1

6.2.4

A

2.5

温度极限值试验

5.1.1

6.2.5

A

2.6

耐热试验

5.1.1

6.2.6

A

2.7

超出量程的指示试验

5.1.2

6.2.7

B

2.8

CAT等级试验

5.1.3

6.2.8

A

2.9

保险丝座试验

5.1.4

6.2.9

A

2.10

保险丝试验

5.1.4

6.2.9

A

2.11

印制电路板不燃性试验

5.1.5

6.2.10

A

3

机械要求试验

5.2

——

3.1

耐冲击和撞击试验

5.2.1

6.3.1

B

3.2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5.2.2

6.3.2

B

3.4

塑料外壳强度、

耐热性试验

5.2.2

6.3.4

B

3.5

按键、按钮试验

5.2.3

6.3.5

B

3.6

旋转功能切换开关试验

5.2.4

6.3.6

B

4

电磁兼容性试验

5.3

4.1

静电放电试验

5.3.1

6.4.1

B

4.2

射频电磁场辐射试验

5.3.1

6.4.2

B

5

过负载能力

5.4

5.1

连续过负载试验

5.4.1

/5.4.2

6.5.1

/6.5.2

B

5.2

短时过负载试验

5.4.3

6.5.3

B

6

供电电源要求试验

5.5

6.6

B

7

分辨力试验

5.6

6.7

B

GB/T 32194—2015

B.1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标准章条

不合格

分类

检验类别

备注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周期性检验

型式检验

8

预热时间试验

5.7

6.8

B

9

稳定性试验

5.8

6.9

B

10

可靠性试验

5.9

6.10

A*

11

测量功能试验

5.10.1

6.11

B

12

显示功能试验

5.10.2

6.12

B

13

数据保持功能试验

5.11

6.13

B

14

测量范围试验

5.12

6.14

B

15

误差试验

5.13

6.15

B

16

影响量试验

5.13.4.1

6.16

B

17

直流电压测量功能试验

5.14.1

—-

17.1

极性试验

5.14.1.1

6.17.1

B

17.2

输入电阻试验

5.14.1.2

6.17.2

B

17.3

零位稳定性试验

5.14.1.3

6.17.3

B

17.4

输入零电流

5.14.1.4

6.17.4

B

17.5

串模干扰抑制能力试验

5.14.1.5

6.17.5

B

17.6

共模干扰抑制能力试验

5.14.1.6

6.17.6

B

18

交流电压测量功能试验

5.14.2

6.18

18.1

输入阻抗试验

5.14.2.1

6.18.1

B

18.2

波峰因数试验

5.14.2.2

6.18.2

B

18.3

响应时间试验

5.14.2.3

6.18.3

B

18.4

共模抑制能力试验

5.14.2.4

6.18.4

B

19

电阻测量功能试验

5.14.3

6.19

19.1

欧姆调零试验

5.14.3.1

6.19.1

B

19.2

最大输入电压试验

5.14.3.2

6.19.2

B

19.3

开路电压试验

5.14.3.3

6.19.3

B

19.4

响应时间试验

5.14.3.4

6.19.4

B

20

直流电流测量功能试验

5.14.4

6.20

20.1

允许的调零电流范围试验

5.14.4.1

6.20.1

B

20.2

最大输入电流试验

5.14.4.2

6.20.2

B

20.3

电流测量线性范围试验

5.14.4.3

6.20.3

B

20.4

电压负荷试验

5.14.4.4

6.20.4

B

21

交流电流测量功能试验

5.14.5

6.21

21.1

电流测量的线性范围试验

5.14.5.1

6.21.1

B

GB/T 32194—2015

B.1 ( 续 )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标准章条

不合格

分类

检验类别

备注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周期性检验

型式检验

21.2

电压负荷试验

5.14.5.2

6.21.2

B

21.3

波峰因数试验

5.14.5.3

6.21.3

B

22

标志试验

8.1

6.22

22.1

仪表外壳标志耐清洗试验

8.1.1

6.22.1.1

B

22.2

仪表外壳标志标识检验

8.1.2

6.22.1.2

B

22.3

仪表技术文件标志试验

8.1.3

6.22.2

C

注1:"△"为应做试验项目。

注2:A*——可靠性试验只在批量生产鉴定试验时进行,正常生产后允许五年进行一次。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2194-2015 手持式数字多用表. 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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