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9018-2012 软管灌装封尾机.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管灌装封尾机的型号、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

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软管灌装封尾机(以下简称"封尾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7311 包装机械分类与型号编制方法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6855.1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

GB19891 机械安全 机械设计的卫生要求

JB/T 7232 包装机械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简易法

JB7233 包装机械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软管灌装封尾机 soft tube filling and sealing
machine

将粘流体、膏状物料灌入筒状的金属软管、塑料软管或复合软管并封尾的机械设备。

3.2

生产能力 production capacity

封尾机稳定运行时,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包装件数量,用支/min 表示。

3.3

净含量 net quantity

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灌装物料的量。

注:不论产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产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应记为净含量。

3.4

灌装精度 filling precision tolerance

封尾机稳定运行时生产的包装件,其标注净含量与实测净含量之差占标注净含量的百分比。

GB/T 29018—2012

3.5

灌装量合格率 qualified ratio of filling
quantity

符合灌装精度要求的包装件数量与总包装件数量的百分比。

3.6

包装件合格率 qualified ratio of package

合格的包装件数量与所检查的总包装件数量的百分比。

包装后封尾外观质量要求、图案对正精度及密封性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包装件,均为不合格包装件。

4 型号、型式与基本参数

4.1 型号

封尾机的型号编制按GB/T 7311 的规定。

style="width:5.59336in;height:3.58666in" />GFW

改进设计顺序代号:依次用英文字母 A、B、C…

表示。第一次设计的产品无顺序代号

主要技术参数:额定生产能力(单位为支/min)

灌装阀头数:多头用“D”表示,单头不表示

—封尾方式代号:热封用"R" 表示、折边用"Z" 表示

—结构型式代号:自动用"Z" 表示,半自动不表示

软管灌装封尾机

示例:

GFWZ-Z60B
表示额定生产能力为60支/min的折边封尾的自动软管灌装封尾机,单头灌装,第二次改进设计。

4.2 型式与基本参数

4.2.1 封尾机结构按以下情况分为若干种型式。

4.2.1.1 按自动化程度分为:半自动、自动。

4.2.1.2
按封尾方式分为:热封、折边(一重压边、二重压边等)。

4.2.1.3 按灌装阀头数分为:单头、多头。

4.2.2 封尾机基本参数:

a) 额定生产能力:支/min;

b) 功率:kW;

c) 额定电压、频率:V、Hz;

d)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e) 质量:kg;

f) 适用的软管直径和长度:mm;

g) 灌装量: g 或 mL;

h) 耗气量:m³/min。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封尾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GB/T 29018—2012

5.1.2
封尾机运转应平稳,运动零、部件动作应灵敏、协调、准确,无卡阻和异常声响。

5.1.3 封尾机气路的连接应密封,无渗油和漏气现象。

5.2 性能要求

5.2.1 封尾机的生产能力应达到额定生产能力。

5.2.2 封尾机的灌装精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灌装精度

标注净含量

Q.

mL(g)

灌装精度

%

Qa≤5

±4.0

5<Qa≤15

±3.0

15<Qn≤30

±2.0

30<Q,≤300

±1.0

300<Qn≤500

±0.5

5.2.3
封尾机的图案对正装置应准确可靠,保证封尾后的软管图案对中,图案对正精度应符合表2的

规定。

2 图案对正精度

软管直径用"d"表示

mm

图案对正精度

mm

10≤d<25

±0.8

25≤d<40

±1.5

40≤d≤60

±2.0

5.2.4 包装件封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包装件封尾处应无划痕、无参差不齐、无渗漏、无灼化和压穿现象,打印日期应清晰、牢固。

b) 经密封性试验,包装件封尾处应完好、无渗漏。

5.2.5 灌装量合格率应不小于99%。

5.2.6 包装件合格率应不小于99%。

5.2.7 封尾机的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75 dB(A)。

5.2.8
自动封尾机应设有联锁保护,当缺少包材、物料或机器故障卡机时,应报警并停机。

5.3 电气安全要求

5.3.1 封尾机各电路控制系统应符合 GB5226. 1
的要求,安全可靠、动作准确,各电器接头联接牢固
并加以编号;操作按钮应灵活;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应有急停装置,急停操动器的有效操作中止了后续命
令,该操作命令在其复位前一直有效。复位应只能在引发紧急操作命令的位置用手动操作。命令的复
位不应重新起动机械,而只是允许再起动。

5.3.2 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500 Vd.c.
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 MΩ。

5.3.3 封尾机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按GB5226. 1—2008 中8.2.
1要求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接
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值,其电阻值应不超过0.1Ω。

GB/T 29018—2012

5.3.4 电气设备的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间应经受至少1 s
时间的耐压试验。

5.4 安全卫生要求

5.4.1 封尾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封尾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7233
规定;并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其安全等级应符合GB16855.1 的规定。

b)
封尾机上应有清晰醒目的操纵、润滑、防烫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4 的 规定。

c)
封尾机上的各零件及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应可靠固定,防止松动,不应因震动而脱落。

d)
封尾机的齿轮、传动皮带、链条、摩擦轮等运动部件裸露时应设置防护罩。活动式安全防护
罩,应确保打开时即停机。机械的往复运动应有极限位置的保护装置。

5.4.2 封尾机的的材质和零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封尾机的机械设计卫生安全应符合 GB19891 的规定。

b)
应用于医药、食品、日化、化工等行业的封尾机应符合相应行业的安全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

c)
凡与包装材料、灌装物料接触的封尾机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物料发
生化学反应。

d)
封尾机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物料或容器造成污染。应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的封尾机
所用的润滑剂应为食品级,且不得进入灌装物料中。

e) 封尾机所用的原材料、外购配套零部件应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

f)
料斗、导料管内壁应光洁、平整、无死角。焊道打磨抛光,无存料缝隙。灌装装置不应对物料产
生污染。

g) 与灌装物料接触区表面接触的轴承应为非润滑剂型。

5.5 外观质量和说明书要求

5.5.1
封尾机的非加工表面的涂漆和喷塑层等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明显的污浊、流痕、起泡等

缺陷。

5.5.2 封尾机经表面处理的零件应色泽均匀,无起泡、起层、锈蚀等缺陷。

5.5.3
封尾机表面应平整光滑,无划痕、无凹凸;焊缝应连续焊接,焊口处应平滑,无凹坑。

5.5.4 封尾机使用说明书编写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6.1.1 试验环境温度为5℃~40℃。

6.1.2 试验时采用的软管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6.1.3 试验物料应采用与实际生产相同的灌装物料。

6.2 一般要求检查

6.2.1 空运转试验

每台封尾机装配完成后,应做空运转试验,连续空运转时间应不小于1
h,额定低速和高速各0.5 h,检 查机器性能,应符合5.1.2和5.3.1规定。

6.2.2 气路密封性检查

封尾机的气路系统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密封性检查:

GB/T 29018—2012

a) 用脱脂棉在气动元件的密封件周围轻轻擦拭,观察脱脂棉上有无油渍。

b) 用肥皂水涂抹在气动元件的密封件的密封处,观察是否漏气。

6.3 性能试验

6.3.1 生产能力试验

封尾机正常运行后连续灌装封尾10 min,
统计包装件数量,按公式(1)计算生产能力。

style="width:0.85998in;height:0.5599in" /> (1)

式中:

V—— 生产能力,单位为支每分钟(支/min);

M—— 完成的包装件数量,单位为支。

6.3.2 灌装精度试验

试验在封尾机连续正常运行后进行,分两次共抽取100支,中间间隔不小于1
min, 然后用感量

0.01g
的电子天平称重,按公式(2)计算灌装精度,并统计灌装精度合格的包装件数量
N。

style="width:2.50663in;height:0.58674in" /> (2)

式中:

δ— 灌装精度,%;

Q;—— 实测净含量,单位为克(g);

Qn— 标注净含量,单位为克(g)。

按容积标注的封尾机应在试验完毕后,将灌装量容积单位换算成质量单位,然后再进行灌装精度的

计算。

6.3.3 灌装量合格率试验

试验在灌装精度试验后进行,按公式(3)计算灌装量合格率。

style="width:2.02661in;height:0.57332in" /> (3)

式中:

P— 灌装量合格率,%;

N—— 灌装精度合格的包装件数量,单位为支。

6.3.4 包装件合格率试验

6.3.4.1 封尾外观质量

试验在封尾机连续正常运行后进行,在额定速度运转情况下,分两次共抽取100支样品,每次

50支,中间间隔不小于1 min。
检查样品的封尾外观质量,应符合5.2.4a)的规定,统计不合格品数a₁。

6.3.4.2 图案对正精度试验

取外观质量合格的样品,用精度不小于0.1 mm
的游标卡尺测量定位标记色标左边缘(或右边缘)
和封尾完成后软管封尾压印部分左边缘(或右边缘)的相对距离,与标准值的差值作为封尾机软管图案

的对正精度。按公式(4)或公式(5)计算图案对正精度,统计不合格品数a2。

注:标准值为设计软管时确定的软管封尾完成后定位标记色标左边缘(或右边缘)和软管封尾压印部分左边缘(或

右边缘)的相对距离。

GB/T 29018—2012

style="width:3.66665in;height:7.49342in" />

图 1 图案对正精度测量示意图

△a =a;—a

△b=b,-b

式 中 :

…………………………

…………………………

(4)

(5)

△a 、△b—— 图案对正精度,单位为毫米(mm);

a; 、b, — 任一软管色标位置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a、b —— 软管色标位置标准值,单位为毫米(mm)。

6.3.4.3 密封性试验

取外观质量和对正精度试验均合格的样品进行密封性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方法一
:将样品放在测试平台上,在距软管盖端五分之四处的软管表面上均匀施加0 .2
MPa 压力,

持续时间30 s 。 检查试验样品,应符合5.2.4b) 的规定,统计不合格品数a₃。

方法二:将样品放入真空检漏仪内,调节至负压0.03 MPa~0.04 MPa,持续时间5
s 。 检查试验样

品,应符合5.2.4b) 的规定,统计不合格品数a。

按公式(6)计算包装件合格率:

式 中 :

style="width:5.57998in;height:0.6256in" />

…………………

(6)

a,— 封尾外观质量不合格品数,单位为支;

a₂— 图案对正精度试验不合格品数,单位为支;

a—— 密封性试验不合格品数,单位为支。

6.3.5 噪声试验

在连续工作过程中,封尾机的噪声宜采用JB/T7232
的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还可采用如下方法:

GB/T 29018—2012

噪声值采用A
计权声压级时,其环境背景噪声值与被测裹包机的工作噪声值之差大于10 dB(A)
时,用 精密声级计测量裹包机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正中,距裹包机1
m、距操作平台1.5 m 处的噪声,以测得

的最大值作为裹包机的噪声值。

6.4 电气安全试验

6.4.1 用绝缘电阻表按 GB 5226. 1—2008 中18 .
3的规定测量其绝缘电阻,应符合5 . 3 .2的规定。

6.4.2 在切断电气装置电源,从空载电压不超过12 V
(交流或直流)的电源取得恒定电流,且该电流等 于额定电流的1 . 5倍或25 A
(取二者中较大者)的情况下,让该电流轮流在接地端子与每个易触及金属
部件之间通过。测量接地端子与每个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压降,由电流和电压降计算出电阻值,应
符合5 . 3 . 3的规定。

6.4.3 用耐压测试仪按 GB5226. 1—2008 中18 .4的规定做耐压试验,应符合5
. 3 .4的规定。

6.5 安全卫生要求检查

6.5.1 检查封尾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5.4.1的规定。

6.5.2 检查封尾机材质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明书,应符合5.4.2的规定。

6.6 外观质量检查

目测检查封尾机的外观质量,应符合5.5.1~5.5.3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每台封尾机出厂前均应做出厂检验,检验项目按表3中的规定。

3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类别

要求

试验方法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1

电气安全试验

5.3.2~5.3.4

6.4

2

空运转试验

5.1.2、5.3.1

6.2.1

3

气路密封性检查

5.1.3

6.2.2

4

生产能力试验

5.2.1

6.3.1

5

灌装精度试验

5.2.2

6.3.2

6

灌装量合格率试验

5.2.5

6.3.3

7

包装件合格率试验

5.2.6

6.3.4

8

噪声测试

5.2.7

6.3.5

9

安全防护检查

5.4.1

6.5.1

10

材质检查

5.4.2

6.5.2

11

外观质量检查

5.5.1~5.5.3

6.6

12

产品标牌及技术文件

5.5.4

8.1、8.2.6

GB/T 29018—2012

7.1.2
封尾机应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7.2 型式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 一 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老产品转厂生产或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封尾机的性能;

— 正常生产时,每年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进行一次检验;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2.2
型式检验应符合第5章规定,检验项目见表3。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为型式检验合格。在型式
检验中,若电气安全试验中的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电压试验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型
式检验不合格。其他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复测不合格项目,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封尾机型式检

验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标志

封尾机应在明显的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尺寸和技术要求按 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至少应标

出下列内容:

——产品型号;

— 产品名称;

——产品执行标准;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 制造厂名称。

8.2 包装

8.2.1 封尾机的运输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

8.2.2 封尾机包装前,外露加工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8.2.3 封尾机包装箱应牢固可靠,适应运输装卸的要求。

8.2.4 包装箱应有可靠的防潮措施。

8.2.5 封尾机随机专用工具及易损件应加以包装并固定在包装箱中。

8.2.6 技术文件应妥善包装放在包装箱内,内容包括: ——产品合格证;

— 产品使用说明书;

装箱单。

8.2.7 包装箱外表面应清晰标出发货及运输作业标志,并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8.3 运输与贮存

8.3.1 封尾机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装运封尾机的车厢、船舱和集装箱等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染物;

GB/T 29018—2012

亚禁将封尾机同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腐蚀性化学物品及潮湿性材料装在同一车厢、船舱、集装

箱内运输;

封尾机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允许倒置和碰撞。

8.3.2 封尾机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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