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学习GB-T 27633-2011 琯溪蜜柚.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琯溪蜜柚鲜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鲜食琯溪蜜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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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 12947 鲜柑橘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琯溪蜜柚 guanxi pummelo
琯溪蜜柚原产于福建省平和县琯溪西圃洲地,果大,倒卵圆形,果肉蜡黄色,汁多,酸甜适口,无核,
品质优良,10月中下旬成熟。
3.2
萎蔫 wilting
果皮失水皱缩。
3.3
深 疤 deep scars
果皮上凹陷较深且大,已木栓化的疤痕。
3.4
裂果 cracking
果顶部皮层开裂。
具有本品种的固有特征,绿黄色,不得有萎蔫、裂果,无黄斑病斑,无粗大油胞,不得有溃疡病斑和
深疤。
GB/T 27633—2011
琯溪蜜柚鲜果按感官指标分为特等、
一等和二等,同等级琯溪蜜柚依据单果质量分为4个级,各等
级的质量及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琯溪蜜柚质量及感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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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琯溪蜜柚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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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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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在同一级别中,特等柚中允许有不超过5%的一等柚、
一等柚中允许有不超过5%的二等柚。
4.4.2 腐烂果按果数计不得超过1%。
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 27633—2011
以目测检验为准。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见附录 A。
用天平称出全果质量,并称出外果皮+海绵层质量和种子质量(单位:g),
然后按式(1)计算。
style="width:3.48005in;height:0.56672in" /> (1)
式 中 :
X— 可食率,%;
m 全果质量,单位为克(g);
mi— 外果皮+海绵层质量,单位为克(g);
m₂— 种子质量,单位为克(g)。
用相应准确度的衡器称量。
用相应准确度的衡器测量。
按 GB/T 12456 中的规定进行测量。
以品尝果肉检验为准。
6.1 抽样:同 一 生产单位或同时销售的同级果实为 一检验批,但
一批数量最多不超过2000袋(箱)。
抽样比例以箱计,100袋(箱)以内随机抽2袋(箱);100袋(箱)以上按2%随机抽检,最少不少于10个
果实,最多不超过15袋(箱)。
6.2 检验分类:分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
6.3 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按第4章的规定,交收检验按4. 1、4.3、4.4的规定。
6.4 每批商品果应进行交收检验,如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种植管理技术有重大改变时;
b) 新开发果园首次采收时;
c) 客商或合同有要求时;
d) 质量监督部门有要求时。
GB/T 27633—2011
6.5
判定规则:对抽样待检的样果进行合格判定,凡有一项不符合4.1、4.2、4.3规定即判定为不合格
果,不合格果超过10%或抽样待检的样果不符合4.4时,判定该箱为不合格,并予标记与记录;每批的
不合格箱数超过10%时,就判定该检验批为不合格。对不合格批,根据需要,可加倍抽样重复检验一
次,若仍不合格的,则应降等级处理和重新检测,但卫生指标中有一项指标检验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卫生指标不进行复验。
包装箱外侧应标明产品名称、质量等级、质量(毛重或净含量)或果实个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
行标准号、产品商标内容,以及防晒、雨淋等标志内容,标志符号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内包装材料应无异味、无污染,不对果实造成污染和损伤,外包装采用瓦楞纸或塑料网袋,每个外包
装袋(箱)装果2个~8个为宜。
贮存与运输按GB/T12947 的规定执行。
GB/T 27633—2011
(规范性附录)
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
A.1 原理
在20℃用折射仪测定试样溶液的折射率,从仪器的刻度尺上直接读出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
A.2 仪器设备
A.2.1 折射仪:刻度尺上的最小分度值,折射率(nD)
为0.001,读数可估计至0.0003;糖量浓度最小分
度值为0.5%,读数可估计至0.25%。
A.2.2 恒温水浴。
A.2.3 高速组织捣碎机:10000 r/min~12000 r/min。
A.2.4 架盘天平:感量0.01 g。
A.2.5 烧杯:250 mL。
A.3 测定步骤
A.3.1 样液制备
A.3.1.1 需加水稀释的试样,应适当减少加水量,以避免扩大测定误差。
A.3.1.2
液体制品:如澄清果汁、糖液等,试样混匀后直接用于测定,混浊制品用双层擦镜纸或纱布挤
出汁液测定。
A.3.1.3
新鲜果蔬、罐藏和冷冻制品:取试样的可食部分切碎、混匀(冷冻制品须预先解冻),称取
250g, 准确至0.
1g,放入高速组织捣碎机捣碎,用两层擦镜纸或纱布挤出匀浆汁液测定。
A.3.1.4 酱体制品:如果酱、果冻等,称取25g~50g, 准确至0.01g,
放入预先称量的烧杯中,加入
100mL~150mL 蒸馏水,用玻棒搅匀,在电热板上加热至沸腾,轻沸2min~3min,
放置冷却至室温,再
次称量,准确至0.01g,然后通过滤纸或布氏漏斗过滤,滤液供测定用。
A.3.1.5 干制品:把试样可食部分切碎,混匀,称取10 g~20g,
准确至0.01g, 放入称量过的烧杯,加 入5倍~10倍蒸馏水,置沸水浴上浸提30
min, 不时用玻璃棒搅动。取下烧杯,待冷却至室温,称量,准
确至0.01g,过滤。
A.3.2 测定
A.3.2.1
调节恒温水浴循环水温度在(20±0.5)℃,使水流通过折射仪的恒温器。循环水也可在
15℃~25℃范围内调节,温度恒定不超过±0.5℃。
A.3.2.2
用蒸馏水校准折射仪读数,在20℃时将可溶性固形物调整至0;温度不在20℃时,按表
A. 1
的校正值进行校准。
A.3.2.3
将棱镜表面擦干后,滴加2滴~3滴待测样液于棱镜中央,立即闭合上下两块棱镜,对准光
源,转动消色调节旋钮,使视野分成明暗两部分,再转动棱镜旋钮,使明暗分界线适在物镜的十字交叉点
上,读取刻度尺上所示百分数,并记录测定时的室内温度。
GB/T 27633—2011
A.4 测定结果计算
A.4. 1 温度校正
测定的循环水温度不在20℃时,查表 A. 1
将检测读数校正为20℃标准温度下的可溶性固形物
含量。
表 A.1 折射仪测定可溶性固形物温度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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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 计算公式
未经稀释的试样,温度校正后的读数即为试样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稀释过的试样,可溶性固形
物的含量按式(A. 1) 计算:
style="width:1.42009in;height:0.56672in" />
… … … … … … … … … … … … … …(A. 1)
式中:
Y —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p— 测定液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质量分数),%;
m₃—— 稀释前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4— 稀释后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A.4.3 结果表示
同一试样取两个平行样测定,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style="width:3.09333in" />GB/T 27633—2011
A.4.4 允许差
两个平行样的测定结果最大允许绝对差,未经稀释的试样为0.5%,稀释过的试样为0.5%乘以稀
释倍数(即稀释后试样克数与稀释前试样克数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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