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学习GB-T 19134-201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后视镜 性能和安装要求.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后视镜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统称低速汽车)。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后视镜 rear-view mirror
能够满足5.5规定视野内看清低速汽车后方和侧面图像的装置。
2.2
内后视镜 interior rear-view mirror
满足3.1中规定的视野要求,安装在低速汽车车身内部的装置。
2.3
外后视镜 exterior rear-view mirror
满足3.1中规定的视野要求,安装在低速汽车外部的装置。
2.4
后视镜类别 class of rear-view mirror
具有一种或多种共同特性和功能的后视装置,可分为:内后视镜为I
类,外后视镜为Ⅱ类和Ⅲ类。
2.5
曲率半径 radius of curvature
按5.1规定的方法,在反射面上测得的曲率半径的平均值。
2.6
基本曲率半径 principal radii of curvature
按4.2.2规定的方法,在通过反射面中心,并平行于镜子b
线段和垂直于该线段方向上测得的曲率
半 径r, ( 或r′) 。b 线段的确定见4.2.2。i=1,2,3。
2.7
反射面某一点的曲率半径 radii of curvature at one point on the
reflecting surface
基本曲率半径r, 和 r′ 的算术平均值r, 见式(1)。
style="width:1.46666in;height:0.64658in" /> ……………………… (1)
2.8
镜面中心 center of mirror
反射面可见区域的质心。
GB/T 19134—2015
2.9
驾驶员的眼点 driver's ocular location
通过低速汽车制造厂确定的驾驶员设计乘坐位置中心,作一个平行于低速汽车纵向基准面的平面。
从该平面内的驾驶员座椅 R 点向上635 mm,
作垂直于该平面的一条直线段。在直线段与该平面交点
的两侧各32.5 mm 处(总距离为65 mm) 作两个点,即为驾驶员的眼点。
2.10
双眼总视野 ambinocular vision
左右单眼视野重合而获得的总视野(见图1)。
style="width:11.35333in;height:6.15521in" />
说明:
E — 内后视镜;
OD、OE-- 驾驶员眼点;
ID、IE — 单眼虚像;
I ——左右单眼总虚像;
A — 左眼视角;
B —— 右眼视角;
C 双眼视角;
D — 左右单眼总视角。
图 1 双眼总视野
2.11
CIE 标准发光体A CIE standard light object
色度发光体,代表在 T=2855.6K 温度下的全辐射体。
2.12
CIE 标准光源A CIE standard light source
在 Ts=2855.6 K 的相关色温下工作的充气钨丝灯。
2.13
CIE 1931 标准色度观测仪 CIE 1931 standard
chromaticity meter
辐射感受器,其色度特性相当于1931年国际照明委员会采用的光谱三色激励值X(λ),Y(λ),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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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λ)(见2 . 14和附录 A)。
2.14
CIE 光谱三色激励值 CIE tri-colour spectrum exciting value
在 CIE(X、Y、Z) 制 等 能 量 光 谱 的 各 个 光 谱 成 分 的 三 色 激 励
值 。
注1:以前是CIE 的分布系数。
注 2 : 用CIE1931 标准色度制,可适用于1°和4(0.017 rad 和0.07 rad)
之间角度所对的视野。三色激励值X(λ),Y
(λ),Z(λ) 应在Y(λ) 值与光谱光效率V(λ) 相同的条件下确定(见附录 A)。
2.15
反 射 率 reflection factor
反 射 光 通 量 对 入 射 光 能 量(P) 的 比 。
注:当存在混合的反射率时,总的反射率可以分成两部分,正规的反射率(p,)
和扩散的反射率(pa), 方程式写作:
p=p,+Pa。
3.1.1 所 有 的 后 视 镜 均 能 调 节 。
3.1.2 反射面的边缘应包于保护框架(如支架等)内,其周边上所有点的曲率半径
c 值 在 任 何 方 向 上 都 应大于或等于2 . 5 mm 。
如果反射面超出保护框架,则突出部分边缘上的c 不 得 小 于 2 . 5 mm, 且
突 出 部 位 在 5 0 N
的作用力下,能回到框架内,该力应近似平行低速汽车纵向基准面,且水平施加到反射面突出
保 持 框 架 最 高 的 点 上 。
3.1.3 对 于 后 视 镜 上 直 径 或 最 大 对 角 线 小 于 1 2 mm
的固定孔或凹座的边缘,若已经过圆滑处理,则不 必满足3 . 1 .
2曲率半径的要求。
3.1.4 后视镜按4 . 4试验后,将后视镜安放在水平面上,用直径为165 mm 的
球 头 模 型 触 及 内 后 视 镜 可 接触到的部位,用直径为100 mm
的球头模型触及外后视镜可触及到的部件,这些所有可接触部位,包
括与支撑框架相连接零件的部位(不论其调节位置如何),其曲率半径均不得小于2
. 5 mm。
3.1.5 将 后 视 镜 连 接 到 低 速 汽 车 上 的 连 接 件 应 按 下 述 方
法 设 计 , 即 以 保 证 后 视 镜 顺 着 撞 击 方 向 偏 移 的
转动轴或旋转中心,或两者之 一 为轴线,作 一 半径为50 m 的 圆 柱 体 ,
该 圆 柱 体 至 少 应 切 到 连 接 件 所 连 接的表面部分 。
3.1.6 对外后视镜来说,若3 . 1 . 2和3 . 1 .
4所涉及的零件是用不大于邵尔硬度为 A60 的材料制成,则不 必满足上述要求
。
3.1.7 对内后视镜来说,若后视镜上的零件是用小于邵尔硬度 A50 的 材 料 制
成 , 并 安 装 在 刚 性 支 持 件
上,则3 . 1 . 2和3 . 1 . 4的试验只适用于该支持件。
3.2.1 内 后 视 镜 尺 寸(I 类 )
反射镜反射面上应能绘出 一 个矩形,该矩形的高度为40 mm, 底 边 长 为 a
。 尺 寸a 按式(2)计算:
style="width:1.69999in;height:0.95986in"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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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中 :
a — 矩形的底边长度,单位为毫米(mm);
r— 内后视镜反射面的曲率半径,单位为毫米(mm)。
3.2.2 外后视镜尺寸(Ⅱ类和Ⅲ类)
低速汽车选用的Ⅱ类或Ⅲ类后视镜,应能在其反射面上绘出一个高度为40 mm,
底边长为 a 的 矩
形,和与该矩形的高平行的b 线段(Ⅱ类后视镜b=200 mm;Ⅲ 类后视镜b=70
mm)。最小尺寸a 按 式
(3)和式(4)计算:
Ⅱ类后视镜
Ⅲ类后视镜
式 中 :
style="width:1.7132in;height:0.96668in" />
style="width:1.71997in;height:0.97988in" />
…… ……………… (3)
……………………… (4)
a ——矩形的底边长度,单位为毫米(mm);
r— 外后视镜反射面的曲率半径,单位为毫米(mm)。
3.3.1 后视镜的反射面应为平面镜或球状凸面镜。
3.3.2 I 类和Ⅲ类后视镜,其反射面的曲率半径r 不应小于1200 mm;Ⅱ
类后视镜,其反射面的曲率半
径 r 不应小于1800 mm。
3.3.3 每个基本曲率半径r;( 或r;) 与该曲率半径r, 之差不应大于0 . 15r。
3.3.4 任何 一 点的曲率半径 r, 与 r 之差不应大于0. 15 r。
3.3.5 当后视镜反射面的 r 值不小于3000 mm
时,3.3.3和3.3.4中规定的差值不应大于0.25r。
3.4.1 反射面按4 .
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的标态反射率数值不应小于40%。若后视镜有两个工作位置
(白天和夜间),则处于白天位置时应能正确辨认道路交通的彩色信号,处于夜间位置时的反射率数值不
应 低 于 4 % 。
3.4.2
后视镜长期暴露在极端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其反射面应能满足3.4.
1中规定 反射率数值。
4.1.1 所有种类后视镜均应经受4 .4和4 . 5中所规定的试验。
4.1.2
对所有外后视镜来说,如果当低速汽车满载,且后视镜上所有零部件离地面高度均大于
1800 mm(不论其调节位置如何),则可免除4 .4中所规定的试验。
若后视镜的连接件(如连接板、支撑臂、旋转轴等)不超过低速汽车投影宽度,且离地面高度小于
style="width:4.03324in;height:7.17332in" />GB/T 19134—2015
1800mm,
则测量应在后视镜连接件底边的垂直横截面上进行,如果后面超过车宽较多,则以向前方向
横截面上的点为准。
在这种情况下,应提供连接件在低速汽车上安装位置条件的说明。
对不进行撞击试验的后视镜,应在支架臂上标明1800 mm
标识,在试验报告中还应注明该结果。
4.2 后视镜反射面曲率半径r 的测定方法
三点线性球面曲率计,由两个相距31.62 mm±0.05 mm
的外固定支承和一个在中点的内活动柱组
成。球面曲率计有一个能标定准确度为0.002 mm,
在平面上读数为零的千分表(见图2)。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7.42in;height:9.54668in" />
图 2 反射面曲率半径测量装置示意图
4.2.2 后视镜反射面曲率半径 r 的测量
4.2.2.1 基本曲率半径r, (
或r′)应在三个点上测得,其位置位于镜面中心,并与b 线段平行的线段上,
距离约为全长的1/3、1/2和2/3处。如果垂直镜子b
线段方向的尺寸为最长,则测点应位于垂直于b
线段,且过镜子反射面中心的线段上。
4.2.2.2
若由于镜子的尺寸关系,不能按4.2.2.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则试验人员可以在两个相互垂
直的方向,并尽可能接近上述规定的点上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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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 反射面某一点的曲率半径 rm按式(5
style="width:2.36676in;height:0.60676in" />
………………………
(5)
式中:
r— 第一测点的曲率半径,单位为毫米(mm);
r— 第二测点的曲率半径,单位为毫米(mm);
r₈— 第三测点的曲率半径,单位为毫米(mm)。
4.3.1.1 概 述
试验仪器应由光源、试样支架、带有光检测器和指示仪表的接收单元,以及能消除外来光影响的装
置组成(见图3)。
style="width:12.09375in;height:9.07917in" />style="width:0.14679in;height:0.19338in" />style="width:0.16001in;height:0.29348in" />
图 3 两 种 标 定 方 法 所 用 反 射 率 测 定 仪 的 几 何 关 系
接收单元可以包括一个光积分球体,以便测量凸面镜的反射率(见图4),此时测得的反射率为总反
射率,即规则反射率和漫射反射率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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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11.44002in;height:7.54666in" />光源和平行光镜
指示仪表
50
style="width:0.19997in;height:0.19998in" /> 零位调节钮
调节标定钒
光检测器
屏蔽元件
试镜支架
图 4 在接收单元中加装光积分球体的反射率测定仪
4.3.1.2 光源和光检测器的光谱特性
光源应由一个 CIE 标准光源 A
和能使光源发出的光成为平行光束的镜片组成。为使仪器工作时
光源电压保持稳定,应使用稳压电源。
接收单元所带光检测器的光谱响应与 CIE 1931
标准色度观测仪的适当亮度函数成正比(见附录 A)。
也可以使用其他产生效果能完全等效于 CIE 标准光源 A
和明视觉的发光体-滤光片-接收器的组
合方式。在接收单元中使用光积分球体时,球体的内表面应涂上无光泽的(漫反射的)、对光谱无选择性
的白色涂料。
4.3.1.3 几何条件
入射光束角θ,与垂直于试验表面的垂线成0.44 rad±0.09
rad(25°±5°),并不得超过角度上限
(0.53 rad或30°)。接收器轴线与该垂线所成角度0,应等于入射光束角(见图3)。
入射光束在试验表面上的直径应小于19 mm,
反射光束覆盖在光检测器上的面积应小于光检测器
的感光面积,但不应小于该感光面积的50%,并尽可能接近仪器标定时的覆盖面积。
当光积分球体用接收单元时,球体直径应小于127 mm。
在球体上,试镜和球壁入射光束的孔径应
使入射光束和反射光束全部通过。光检测器应放在不受入射和反射光束直射的位置(见图4)。
4.3.1.4 光检测器——指示仪表装置的电特性
在指示仪表上,光检测器输出的读数为感光区域上光亮度的线性函数。为了便于调零和标定,可采
用电、光或光、电组合的装置,但该装置应影响仪器的线性度和光谱特性。接收器-指示系统的准确度应
在全刻度的±2%范围内,或者在读数值的±10%范围内,以较小者为准。
style="width:1.21335in;height:0.6666in" />GB/T 19134—2015
4.3.1.5 试镜支架
试镜支架应便于试镜定位,使得光源支承臂与接收器的轴线在反射面相交。反射面可能位于镜片
的中间,或任何一面,视其为第一个面、第二个面,或是"转换"型棱镜而定。
4.3.2.1 直接标定法
在直接标定法中,大气作为参考标准。该方法适用于其结构上允许将接收器调节到光源的光路上,
进行100%测量标定的仪器(见图3)。
在某些情况下(如测定低反射率表面),要求用该方法标定 一
个中间值(在刻度盘0~100%之间)。
这时,应将一个已知透光率的中性密度滤光片插入光路中,然后调节标定钮,直到仪器读数为中性密度
滤光片透光百分率为止。在测定试镜反射率之前,应拿掉滤光片。
4.3.2.2 间接标定法
间接标定法适用于光源和接收器的几何位置为固定的仪器,该方法需要有经严格标定和保持其反
射率不变的参考标样,该标样最好是与试镜反射率值很接近的平面镜。
4.3.2.3 平面镜的测定
平面镜的反射率可以用直接或间接标定法测定。反射率的数值可直接从仪器的指示仪表上读出。
4.3.2.4 凸面镜的测量
用带光积分球体的仪器测定凸面镜的反射率(见图5)。当用反射率为 E
的参考标样时,仪器的指
示仪表指在 n; 刻度上,因而对一个未知反射率的试镜进行测定时,指示仪表上的
nx 刻度将与其反射
率有相应关系,见式(6)。
………………………
式 中 :
X — 试镜的反射率,%;
E — 参考标样的反射率,%;
nx— 试镜在指示仪表上的刻度值;
ng— 参考标样在指示仪表上的刻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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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yle="width:8.95337in;height:9.80012in" />.
说明:
C — 接收器;
D — 光圈;
E ——入射窗口;
F — 测定窗口;
L — 镜头;
M— 试镜窗口;
S - 光源;
(S)——积分球体。
图 5 球面镜发射率测量装置
4.4.1.1
撞击试验台由试镜固定架和可绕两个成直角的水平轴摆动的摆组成,其中之一在垂直释放轨
迹的平面内摆的末端是一直径为165 mm±1mm
的刚性球型,其表面包有一层邵尔硬度为 A50、 厚 度 为 5 mm
的橡胶,以及用来测定释放平面内支承臂所处最大角度的指示器。按下述规定的撞击要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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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保持样品的支座应被牢固地固定在支撑摆的工作台上。图6给出了试验设备的尺寸和特殊设计
要求。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8.42677in;height:6.8332in" />
图 6 撞击试验台示意图
4.4.1.2
摆的撞击中心与球头模型的中心重合。球头模型的中心离旋转轴线的距离为
I,I=1000 mm士 5mm 。 摆换算到撞击中心的质量为m 。,m 。=6.8kg±0.05
kg,摆的质量中心到旋转轴轴线之间的距离 为 d, 其关系见式(7)。
style="width:1.32663in;height:0.58674in" /> ………… ………… (7)
式中:
mo— 换算到撞击中心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 — 摆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 摆的质量中心到旋转轴轴线之间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I — 球头模型的中心离旋转轴线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4.4.2.1
后视镜应按后视镜制造厂或低速汽车制造厂所推荐的方法固定在试验台上,其水平和垂直位
置的轴线应与实际装车状态相同。
4.4.2.2
后视镜若能相对其安装基座作些调节,则它应位于后视镜制造厂或低速汽车制造厂所规定的
调节范围内,且撞击时可能偏转最小的位置。
4.4.2.3
若后视镜与其安装基座间能调节,则应将调节装置调到使保持件离安装基座最近的位置。
4.4.2.4
反射面若能在保护壳体内调节,则应将其离低速汽车最远的上角调到突出保护壳体最大的
位置。
4.4.2.5
当摆处于垂直位置时,球头模型中心的水平面和纵向铅垂平面应穿过镜面中心。摆的纵向摆
动方向应平行于低速汽车纵向基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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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6
按4.4.2.1~4.4.2.4进行安装和调节时,若后视镜的零件限制了球头模型的返回,则应将撞击
点沿垂直于转轴或旋转中心方向调节,但应确定这种调节对完成试验是必要的,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之一:
——球头模型的外廓线至少应保证与3.1.5中所述圆柱体表面相切;
——球头模型的接触点至少距反射面的边缘10 mm。
4.4.2.7
试验时,使球头模型从相对于摆的铅垂线60°角处自由下落,当摆到铅垂位置时,球头模型打击
后视镜。
4.4.2.8 内后视镜应在两种条件下经受撞击:
4.4.2.5 的规定,球头模型应撞击在反射面上;
——试验2:撞击点应位于与镜子平面成45°角,且过镜子反射面中心水平面的保护壳体边缘处,撞
击方向应对准反射面。
4.4.2.9 外后视镜应在两种条件下经受撞击:
—试验1:撞击点应符合4.4.2.5或4.4.2.6的规定。应使球头模型撞击后视镜的反射面;
4.4.2.5 或[4.4.2.6](https://4.4.2.6
4.5.1.1
保持件水平地置于试验台上,并夹紧调节件。在保护壳体的最大尺寸方向且离调节件固定点
最近的一端,用15 mm
宽的固定挡块覆盖在壳体的整个宽度上,使之不能转动。在另一端,也在保持件
上放置一块与上述作用相同的挡块,以便按规定在上面施加试验载荷(见图7)。
style="width:10.12676in;height:5.76686in" />
图 7 抗弯曲试验台示意图
4.5.1.2 可在施加载荷对面的一端予以夹紧。
施加试验载荷的质量为25 kg,保持时间为1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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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按4.4的规定进行撞击试验时,Ⅲ类后视镜摆在撞击后视镜后应能在摆臂的释放平面内继续摆
动20°以上,Ⅱ类后视镜则应继续摆动10°以上。
4.6.2 角度测量的准确度应在±1°之内。
4.6.3
当按4.4和4.5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反射镜反射面应破碎。但下述两种情况可认为符合要求:
——碎片仍然粘在保持件上,或与保护壳体牢固相连的物体上。允许玻璃局部脱离上述部位,但破
裂处任何一边的边长应超过2.5 mm。
在撞击点上,允许有小碎片脱离上述部位。
——反射面用安全玻璃制成。
5.1.1 安装在低速汽车上的后视镜应为已符合本标准的后视镜。
5.1.2
后视镜的固定方式应使它不致移动而明显改变其视野区域,或因振动而使驾驶员对图像产生
错觉。
5.1.3
当低速汽车以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的80%的车速行驶时,后视镜应符合5.1.2的要求。
5.1.4 安装在外侧距地面1.8 m
以下的后视镜,当行人等接触该镜时,应具有能缓和冲击的功能。
5.2.1 低速汽车应在其左、右两侧各安装一个外后视镜。
5.2.2
全封闭驾驶室和低速货车应安装一个满足5.5.1和5.6.1要求的内后视镜,若内后视镜不能提供
任何后视野,可不必安装。
5.2.3 三轮汽车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00 kg
以下的低速货车允许安装Ⅱ类外后视镜。
5.3.1
后视镜的位置应保证驾驶员在正常驾驶状态下,能看清低速汽车后方和两侧道路上的路况。
5.3.2 外后视镜应能从低速汽车侧窗或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刮刷到的区域中看到。
5.3.3
驾驶员一侧的外后视镜应安装在后视镜中心与驾驶员两眼点(两眼点之间的距离为65
mm) 中 心连线与纵向基准面间的夹角不大于55°的范围内。
5.3.4 后视镜突出低速汽车车身外侧的程度不能超出5.5中的视野要求。
5.3.5 当低速汽车满载,外后视镜的底边离地面高度小于1800 mm
时,其单侧外伸量不应超出低速汽 车最大宽度以外200 mm。
5.3.6 只要符合5.3.4和5.3.5的要求,后视镜允许外伸至最大允许宽度之外。
5.4.1 内后视镜应能允许驾驶员在其驾驶位置上调节。
5.4.2
在驾驶员一侧的外后视镜能允许驾驶员在车门关闭,而车窗开启时进行调节,而且能从车外
锁紧。
5.4.3 上述5.4.2不适用于被撞击后无需调节又能恢复到原位置的后视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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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借助内后视镜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见一段宽度至少为20 m
的视野区域,其中心平面为低
速汽车纵向基准面,并从驾驶员的眼点后60 m 处延伸至地平线(见图8)。
style="width:11.37992in;height:2.92666in" />
图 8 内后视镜的后视野
驾驶员借助外后视镜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见一段宽度至少为2.5 m
的视野区域,其右侧,以与低速
汽车纵向基准面的平面平行,且与低速汽车左边最外侧点的平面相切为基准,并从驾驶员眼点后10
m
处延伸至地平线(见图9)。
style="width:10.63337in;height:3.69996in" />
图 9 总质量小于2000 kg
的低速汽车的外后视镜的后视野区域
5.5.3.1 对于总质量小于2000 kg
的低速汽车,驾驶员借助外后视镜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见一段宽度 至少为4 m
的视野区域,其左侧,以与低速汽车纵向基准面的平面平行,且与低速汽车左边最外侧点的
平面相切为基准,并从驾驶员的眼点后20 m 处延伸至地平线(见图9)。
5.5.3.2 对总质量大于2000 kg
的低速汽车,驾驶员借助外后视镜应能在水平路面上看见一段宽度至 少为3.5 m
的视野区域,其左边与低速汽车纵向基准面平行,且与低速汽车右边最处侧点相切,并从驾
驶员的眼点后30 m
处延伸至地平线。此外,驾驶员借助外后视镜还应能看见宽度大于0.75 m, 并从驾
驶员的眼点后4 m 处至上述区域相接的视野区域(见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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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11.20654in;height:4.86662in" />
图10 总质量大于2000 kg
的低速汽车的外后视镜的后视野区域
在测定上述后视野时,允许头枕、遮阳板、后风窗刮水器,或车身构成件(如:纵向基准面附近对开门
的后窗立柱)等遮挡部分视野,但当遮挡部分投影在与低速汽车纵向基准面垂直的铅垂面上时,其总和
应占所规定视野的15%以下。
遮挡程度是在头枕降低至最低位置,遮阳板在收回位置时测定。
在测定上述后视野时,障碍物(如:车身及其附件、门把手、示廓灯、转向指示灯、后保险杆两端,以及
反射面清洗装置等)部件所遮挡部分的总和占所规定视野的10%以下即可。
按2.10的定义确定驾驶员的眼睛位置。下述后视野要求是在双眼总视野条件下的视野。当测定
低速汽车后视野时,所试低速汽车应满足5.4的要求。视野应能过车窗进行测定,其可见光的总透过率
至少为70%。
测定后视野区域时,应在驾驶员的眼点处设置大功率的光源,并检测垂直监视屏上的反射光来确
定。也可采用其他等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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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CIE 1931标准色度观测仪的光谱三色激励值
表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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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 可以 GB-T 19134-201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后视镜 性能和安装要求. 进一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