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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铅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测定水分的程序及方法。
本标准适应于散装浮选铅精矿的化学成分、水分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所用试样的采取、制备和水分
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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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260—2010 散装重有色金属浮选精矿取样、制样通则
本标准采用GB/T 14260 中的术语和定义。
4.1 不同检验批量的取样、制样及测定的总精密度(βM) 和取样精密度(
)(见表1)。
表 1 不同检验批铅精矿应取最少份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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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标准所列取样方法中的第一种方法视为无系统偏差方法。
4.3 本标准规定以铅的百分含量作为铅精矿的品质特性。
4.4
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和制样时,应根据需要进行精密度校核试验。
4.5
如因条件限制,可酌情变更取样方法,但必须经校核试验确认其无显著性差异,方可采用。
4.6 成分试样应妥善保管三个月(国际贸易保存六个月),以备核查。
4.7 如果交货矿的品质很不均匀或混入外来夹杂物,由供需双方协商。
4.8
取样、制样所用设备、工具和盛样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干燥、耐用。盛样容器应有较好的密封性,以
防试样变质。水分试样应置于干燥、洁净的密闭容器中,以防水分发生变化。
GB/T 14262—2010
4.9
品质波动试验方法、精密度校核试验方法及取样系统误差校核试验方法分别按
4.10 整个取样、制样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1.1 取样钎(取样探针),其规格尺寸见图1。
style="width:6.6467in;height:5.30002in" />
图 1 取样钎
5.1.2 取样铲,其规格尺寸见图2及表2。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5.00666in;height:3.6267in" />
图 2 取样铲示意图
表 2 取样铲规格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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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262—2010
5.1.4 带盖盛样桶或内衬塑料膜的盛样袋。
5.2.1 验明检验批或副批的质量。
5.2.2
根据检验批量的大小、品质波动类型及取样精密度要求,确定所需最少份样数。
5.2.3 确定取样方法、工具及份样量。
5.2.4 确定份样组合方式,见图5。
5.3.1 不同检验批所取最少份样数应不少于表1的规定。
5.3.2
当铅精矿的品质波动类型不明时,应按品质波动"大"的类型来选取份样数,但应尽早进行品质
波动试验,以确定其类型。
5.4.1 用取样铲取样时,应按表2规定选用适合的份样铲。份样量约为400g。
5.4.2 用取样钎(取样探针)取样时,份样量约为400 g。
5.4.3 所取份样的质量应基本一致,其质量变异系数(Cy) 不 大 于 2 0 % 。
系统取样法分为质量系统取样和时间系统取样。它是在一批精矿装卸或计量的移动过程按一定的
质量或时间间隔采取份样。
质量系统取样的取样间隔按公式(1)计算,遇小数则保留整数部分。
style="width:1.37997in;height:0.57332in" /> (1)
式 中 :
T₁—— 取样质量间隔,单位为吨(t);
N,——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 — 标准中规定的份样数。
时间系统的取样间隔按公式(2)计算,遇小数则保留整数部分。
style="width:1.38658in;height:0.58674in" /> ( 2)
式 中 :
T²—— 取样时间间隔,单位为分(min);
N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 ——标准中规定的份样数;
G — 每小时装卸量,单位为吨小时(t/h)。
系统取样法的第一个份样时,可在第一个间隔内随机采取,但不可在第一
间隔的起点取份样,以后
按计算的间隔采取份样。在一个检验批内按固定的间隔取完应取的份样数,若铅精矿的装卸尚在进行,
仍应按规定的间隔继续取份样、直至整批铅精矿装卸完毕为止。
如在传运皮带上或落口处取样,需截取铅精矿流的全截面。用抓斗、铲车及其他工具装卸时,应在
装卸过程新露精矿面上采取份样;也可在抓斗、铲车中采取,取样点应均匀分布在整批精矿的各个部位。
GB/T 14262—2010
一批精矿在装卸过程中分数层(不得少于三层)取样,根据每层的质量,按比例在新露出的面上均匀
布点取样。每层应取的份样数按公式(3)计算,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式 中 :
n;—
n —
N,——
N₁——
每层应取的份样数;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每层的质量,单位为吨(t);
检验批质量,单位为吨(t)。
style="width:1.43346in;height:0.59238in" />
…………………………
(3)
当
一批铅精矿用火车或汽车交货时,应在每辆货车上均匀布点,扒去表层(取样部位)30
mm~ 50mm,
用取样钎从上垂直插入底部,旋转后采取有代表性的份样。避免只从表层或某一局部采样。如
果取样钎无法插到底部,则将铅精矿卸到指定场地,围绕料堆按上、中、下三层以表1规定最少份样数
取样。
当检验批量增大时,货车应取份样数按公式(4)进行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style="width:1.55996in;height:0.63998in" /> (4)
式 中 :
n₁— 货车应取的份样数;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N₁-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 基本批量,单位为吨(t)。
火车交货时,应按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取样。当检验批由多辆货车组成时,每辆货车应取份样数按
公式(5)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style="width:0.99324in;height:0.49346in" />
…………………………
(5)
式中:
n2 每辆货车应取的份样数;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M— 检验批的总车数。
注:当货车装载质量不同时,份样数的分配与装载质量成正比。
汽车交货时,如果检验批量小于70 t,
应取份样数按公式(6)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style="width:1.56657in;height:0.61336in" /> (6)
式中:
na 汽车应取的份样数;
n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N,—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 基本批量,单位为吨(t)。
当检验批由多辆汽车组成时,每辆汽车应取份样数参照公式(5)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GB/T 14262—2010
当一批袋装铅精矿需要在货车上取样时,同样适用5.5.3规定的货车取样法。
1000kg
以上袋装精矿,应逐袋随机采取份样,每袋应取份样数按公式(7)进行计算,如遇小数则进
为整数。
式中:
m 每袋中应取的份样数;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style="width:1.09331in;height:0.51252in" />
…………………………
(7)
M₁—— 检验批的总袋数。
50kg~100kg
的袋装精矿,按一定的袋数间隔抽取样袋,用取样钎沿抽出的每一样袋的任一顶角
直插至另一对角,旋转后取出试样。取样袋数间隔根据表1中规定的最大品质波动类型的份样数和检
验批的总袋数按公式(8)进行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式中:
T₃—— 取样袋数间隔;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M₁—— 检验批的总袋数。
style="width:1.12006in;height:0.57236in" />
…………………………
(8)
注:对于集装箱装铅精矿,由于倾倒后分为散装和袋装,取样方法参照货车取样法或袋装取样法。
style="width:4.07336in;height:3.74682in" />
图 3 份样铲
style="width:4.14007in;height:3.05998in" />
GB/T 14262—2010
表 3 份样铲规格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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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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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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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磨矿板及磨矿锤。
6.1.5 不锈金属缩分板、分样板。
6.1.6 标准筛,筛孔为100μm。
6.1.8 盛样容器及成分试样袋。
6.2.1 在制样过程中,应防止试样的任何变化和污染。
6.2.2 制备水分试样时,应保证试样中的水分不发生任何变化。
6.2.3
当试样过湿发粘难于制备成分试样时,可在不高于105℃±5℃的干燥箱中或空气中进行预干
燥至制样不发生困难为止。
6.2.4 制样后设备不能残留试样。
6.2.5 试样应充分混匀,以减少缩分误差。
6.2.6 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制样,并根据需要按 GB/T 14260 的附录B
进行精密度校核试验。
按照图5程序,进行份样组合和试样制备。
将样品置于平整、洁净的磨矿板上,平铺成厚度均匀的长方形平堆,将平堆划分成等分的网格。缩
分大样不得少于20格,缩分副样不得少于12格,见图4。根据平堆的厚度从表3中选择合适的份样铲
和挡板,从每一网格的任意部位垂直插入,铲取等量的一铲集合为缩分试样。如果缩分后的试样质量小
于所需质量,应增加每铲的质量或网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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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份样缩分示意图
GB/T 14262—2010
style="width:8.87361in;height:17.02708in" />
图 5 样品的组合方式及制样流程示意图
GB/T 14262—2010
将试样置于平整、洁净的磨矿板上,堆成圆锥形,然后转堆。每铲沿圆锥顶尖均匀散落,注意勿使圆
锥中心错位。如此反复,至少转堆三次,待试样充分混匀后,将锥顶压平,用分样板自上而下将试样分成
四等份,任取对角两部分,其余弃之。重复上述操作数次,缩分至所需用量。
成分试样混匀缩分后装入试样袋中;水分试样装入带有密封盖的容器中,并附以标签注明:
a) 编号;
b) 精矿品名、产地;
c) 车号或船号;
d) 取样、制样人员;
e) 取样日期;
f) 分析项目。
7.1.1 天平,其精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 4 天平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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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搪瓷干燥盘或者不锈金属干燥盘,要求表面光洁、耐热、耐蚀,并可容纳厚度不大于30
mm 的
试样。
7.2.1 水分试样量按表4规定的两个档次选择。
7.2.2 测定硫化铅精矿水分时,应严格控制干燥温度,以防其氧化分解。
7.2.3 测定硫化铅精矿水分时,避免将试样置于空气中冷却后称量,以防吸湿。
通常情况下,将水分试样平铺于已知质量(m₁) 的干燥盘内,使其厚度不超过30
mm, 立即称量 (m₂), 放入105℃±5℃的恒温鼓风干燥箱内。干燥4h
后取出,趁热立即称量或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
温后称量(m₃)。
若目测精矿明显过湿,或供需双方有异议时,再次将干燥盘放入干燥箱内,继续烘干1
h,取出立即
称量。重复上述操作步骤,直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试样初始质量的0.05%,即视为恒重,记录最
后一次质量(m₃ )。
热称量时,应用适当的隔热材料隔离称量盘,以免对天平产生影响。
style="width:3.09994in" />
GB/T 14262—2010
7.4.1 按公式(9)计算试样的水分含量。
style="width:3.03323in;height:0.55352in" /> ……………… ……… (9)
式中:
m₁— 干燥盘的质量,单位为克(g);
m₂— 干燥盘加湿样质量,单位为克(g);
m₃— 干燥盘加干样质量,单位为克(g)。
7.4.2 按公式(10)计算检验批的水分含量。
式中:
k — 副样数;
style="width:2.93993in;height:1.45896in" />
…………………………
(10)
w;—— 第 i 个副样的水分含量,%;
m;—— 第 i 个副批的质量,单位为吨(t)。
注:以上计算数值按GB/T 8170 的规定修约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style="width:4.15329in;height:1.8667in" />
GB/T 14262-2010
GB/T 1426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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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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