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学习GB-T 14261-2010 散装浮选锌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锌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测定水分的程序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浮选锌精矿的化学成分、水分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用试样的采取、制备和水分的
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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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260—2010 散装重有色金属浮选精矿取样、制样通则
本标准采用GB/T 14260 中的术语和定义。
4.1 取样、制样及测定的总精密度(βM) 和取样精密度(βs),见表1。
表 1 不同检验批量锌精矿应取最少份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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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取样方法中规定的第一种方法为无系统误差法。
4.3 特殊情况,检验批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4.4 以锌的百分含量作为锌精矿的品质特性。
4.5 按本方法进行取样和制样,并根据需要进行精密度校核试验。
4.6
如因条件限制,可适当变更取样方法,但必须经校核试验确认其无显著性差异,方可采用。
4.7 如果交货矿的品质很不均匀或混入外来夹杂物,由供需双方协商。
4.8 成分试样应妥善保管三个月(国际贸易保管六个月),以备核查。
4.9 水分试样应置于干燥、洁净的密闭容器中,以防止水分发生变化。
GB/T 14261—2010
4.10
取样、制样所用设备、工具和盛样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耐用。盛样容器应有较好的密封性,以
防止试样变质。
4.11
品质波动试验方法、精密度校核试验方法及取样系统误差校核试验方法分别按
GB/T 14260 中
附录 A、附录 B、附录C 的规定进行。
4.12 整个取样、制样过程应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1.1 取样钎,其规格尺寸见图1。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5.92659in;height:6.3734in" />
图 1 取样钎
5.1.2 取样铲,其规格尺寸见图2及表2。
style="width:4.24658in;height:2.83998in" />
图 2 取样铲示意图
GB/T 14261—2010
表 2 取样铲规格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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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带盖的盛样桶或塑料盛样袋。
5.2.1 确定检验批或副批的质量。
5.2.2
根据检验批量大小、品质波动类型及取样精密度的要求,确定应取的最少份样数、份样量和取样
间隔 。
5.2.4 确定份样组合方式,见图3。
5.3.1 不同检验批量所取最少份样数应不少于表1的规定。
5.3.2
当精矿的品质波动类型不明时,应按品质波动"大"的类型来选取份样数。但应尽早进行品质波
动试验以确定其类型。
5.4.1
用取样铲取样时,应按表2的规定选取合适的取样铲。如遇结块,应砸碎后取样,以确保份
样量。
5.4.2 用取样钎取样时,份样量约为300g。
5.4.3 所取份样量应基本一致,其质量变异系数(Cy) 不 大 于 2 0 % 。
系统取样法分为质量系统取样和时间系统取样。它是在一批精矿装卸、计量或传送的移动过程中,
按一 定的质量或时间间隔随机采取份样。
质量系统取样间隔根据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和检验批量按公式(1)计算,如遇小数则保留整数
部分。
式中:
T—— 取样质量间隔,单位为吨(t);
N₁——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style="width:1.12006in;height:0.57992in" />
…………………………
(1)
GB/T 14261—2010
检验批
副批
份样
副样
混匀缩分
水分试样
水分测定
加权平均
混匀缩分
干燥
比例合成
大样 300g-400 g
研磨
全量白由通过100 μm 标准筛
混匀缩分装袋
成分试样
备查样 供方样 仲裁样 分析样
图 3 试样组合方式及制样流程图
4
GB/T 14261—2010
时间系统取样间隔根据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和检验批量按公式(2)计算,如遇小数则保留整数
部分。
式中:
T²—— 取样时间间隔,单位为分(min);
style="width:1.41332in;height:0.59994in" />
…………………………
(2)
N₁—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G— 每小时装卸量,单位为吨每小时(t/h)。
系统取样法的第一个份样,可在第一间隔内随机取样,但不可在第一间隔的起点处取样。以后按计
算的间隔采取份样。在一个检验批已经取完应取份样数,而精矿装卸仍在进行,应按规定间隔继续取
样,直至该批精矿装卸完为止。
如在传运皮带上或落口处取样,需截取精矿流的全截面。如在抓斗、铲车等工具装卸、堆垛过程中
取样,应在装卸或堆垛过程新露出的精矿面上取样,也可在装卸工具中取样。取样点应均匀分布在整批
精矿的各个部位。
一批精矿在装卸过程中分数层(不得少于三层)取样,根据每层的质量,按比例在新露出的面上均匀
布点取样。每层应取的份样数按公式(3)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式中:
ni 每层应取的份样数;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style="width:1.4267in;height:0.59898in" />
… ……………………
(3)
N,—— 每层的质量,单位为吨(t);
N₁—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当一批精矿用火车或汽车交货时,应在车厢内均匀布点,去掉30 mm~50 mm
的表层,用取样钎从
新露出的表面垂直插入底部,旋转后采取份样。应避免从表层或某一局部采样。
当检验批量增大时,货车应取份样数按公式(4)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style="width:1.47327in;height:0.63998in" /> (4)
式中:
m₁- 货车应取的份样数;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N,——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 基本批量,单位为吨(t)。
火车交货时,应按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取样。当检验批由多辆货车组成时,每辆货车应取份样数按
公式(5)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式中:
n₂— 每辆货车应取的份样数;
style="width:0.98664in;height:0.49346in" />
…………………………
(5)
GB/T 14261—2010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M—— 检验批的总车数。
注:当货车装载质量不同时,份样数的分配与装载质量成正比。
汽车交货时,如果检验批量小于基本批量,应取份样数按公式(6)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style="width:1.54659in;height:0.6468in" /> (6)
式中:
n₃— 汽车应取的份样数;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N₁— 检验批量,单位为吨(t);
N— 基本批量,单位为吨(t)。
当检验批由多辆汽车组成时,每辆汽车应取份样数按公式(5)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当不具备在货车或船上直接取样条件时,可将精矿卸到指定场地,堆成规则的几何体,均匀布点,按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采取份样。
袋装精矿的取样,应在装入或倾倒时进行。但如果取样钎能穿透袋取到完整的精矿样品,可用取样
钎直接对袋中的精矿进行取样。
1000kg
以上袋装精矿,应逐袋随机采取份样,每袋应取份样数按公式(7)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
整数。
式中:
n₄—— 每袋中应取的份样数;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M₁—— 检验批的总袋数。
style="width:1.10007in;height:0.53232in" />
… ……………………
(7)
50kg~100kg
的袋装精矿,按一定的袋数间隔抽取样袋,从样袋中随机采取份样。取样袋数间隔
根据表1中规定的最大品质波动类型的份样数和检验批的总袋数按公式(8)计算,如遇小数则进为
整数。
式中:
T₃—— 取样袋数间隔;
n — 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M₁— 检验批的总袋数。
style="width:1.12006in;height:0.57332in" />
…………………………
(8)
注:对集装箱装精矿取样方法,参照货车取样法或袋装取样法。
6.1.3 份样铲,其规格尺寸见图4和表3。
style="width:3.99328in;height:3.21992in" />
图 4 份样铲
表 3 份样铲规格及尺寸
GB/T 1426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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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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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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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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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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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盛样容器及干燥器。
6.2.1 制样过程中,应防止试样的任何变化和污染。
6.2.2 制备水分试样时,应保证试样中的水分不发生任何变化。
6.2.3
当试样过湿发粘难于制备成分试样时,可在不高于105℃±5℃的恒温鼓风干燥箱中或空气中
进行预干燥至制样不发生困难为止。
6.2.4 制样后,设备中不得残留试样。
6.2.5 试样应混匀,以减小缩分误差。
6.3.1
一个检验批由多个副批组成时,所取份样的组合方式和制样程序如图3所示。
6.3.2
当一检验批精矿由单一副批组成时,其制样流程按图3副批以下的流程制样。
将试样置于平整、洁净的缩分板上,平铺成厚度均匀的长方形平堆,将平堆划分成等份的网格。缩
分大样不得少于20格,缩分副样不得少于12格(见图5)。根据平堆的厚度从表3中选择合适的份样
铲和挡板,从每一网格的任意部位垂直插入,铲取等量的一铲集合为缩分试样。如果缩分后的试样质量
GB/T 14261—2010
小于所需质量,应增加每铲的质量或网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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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5.10012in;height:2.25346in" />
图 5 份样缩分法示意图
将试样置于平整、洁净的缩分板上,堆成圆锥形,然后转堆,每铲沿圆锥顶尖均匀散落,勿使圆锥中
心错位。如此反复,至少转堆三次,待试样充分混匀后,将锥顶压平,用分样板自上而下将试样分成四等
份,任取对角两部分,其余弃之,重复上述操作数次,缩分至所需用量。
成分试样混匀缩分后装入试样袋中;水分试样装入带密封盖的容器中,并注明:
a) 编号;
b) 精矿品名、产地;
c) 车号或船号;
d) 取样、制样人员;
e) 取样、制样日期;
f) 分析项目。
7.1.1 电子天平。其精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 4 天平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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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width:3.11331in" />
GB/T 14261—2010
7.1.3 搪瓷平底干燥盘。表面应光洁、耐热、耐蚀。
7.2.1 水分试样应是刚采取的份样经合并缩分后的全量。
7.2.2 水分试样量按表4中的规定执行。
通常情况下,将水分试样平铺于已知质量(m₁) 的干燥盘内,使其厚度不超过30
mm, 立即称量(m₂), 放入105℃±5℃的恒温鼓风干燥箱内。干燥4h
后取出,趁热立即称量或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
量(m3)。
若目测精矿明显过湿,或供需双方有异议时,再次将干燥盘放入干燥箱内,继续烘干1
h, 取出立即称
量。重复上述操作步骤,直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试样初始质量的0.05%。记录最后一次质量(m₃)。
热称量时,应用适当的隔热材料隔离称量盘,以免对天平产生影响。
7.4.1 每个试样的水分含量 w;(%) 按公式(9)计算。
style="width:2.48665in;height:0.53988in" /> …… ………………… (9)
式中:
m₁— 干燥盘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 干燥盘加湿样质量,单位为克(g);
m₃—— 干燥盘加干样质量,单位为克(g)。
7.4.2 当由大样制备水分试样测定水分时,检验批的水分含量w(%)
按公式(10)计算。
style="width:2.40673in;height:0.55352in" /> (10)
式中:
wi 、w₂— 分别为两个试样的水分含量。
注:wi、w₂ 的允许差应不大于0.2%。
7.4.3 当由多个副样制备水分试样测定水分时,检验批的水分含量 w(%)
按公式(11)计算。
式中:
k — 副 样 数
style="width:2.67325in;height:1.46578in" />
……… ………………
(11)
w;——第 i 个副样的水分含量;
m;—— 第 i 个副批的质量,单位为吨(t)。
注:以上计算数值按GB/T 8170 中3.2的规定,修约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style="width:4.16666in;height:1.8733in"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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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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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第一版
关
书号:155066 ·1-42118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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